地面车位使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号楼单元号 )
为了便于丽景苑小区地上车位正常使用、管理和车辆有序出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承租 丽景苑小区 地上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小区实行车辆进、出口统一凭出入证放行制度;乙方每次进出均
应出示《车辆通行证》,不出示通行证则无法正常出入。
二、根据消防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划车位内,
其余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地上车位,车位号码:,停放车
型:,车牌号码 :,车颜色 :。
四、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租金交付方式:自年月日至年,共计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租金。
五、甲方收取的车位使用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用,不包含车辆保管
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六、乙方租用的车位用于停泊轿车或12座以下的小型客车,不得转借与第三
方共同使用或移作它用,不得在车位上私搭乱建、取土挖沟或堆放杂物。
七、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30天到服务中心办理
续租手续;否则,将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车位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八、进入小区停放的车辆内请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离开车时必须
锁好门窗及防盗锁,如有遗失,甲方概不负责。车辆的损伤,擦伤,碰伤,及其它各种形式的损伤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看管赔偿责任。
九、禁止在小区内洗车、大型修车、试刹车,乙方应保持车位清洁。进入小
区车辆应慢速行驶,按规定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占用他人车位,如有不慎碰撞小区内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他车辆、物品,应按价赔偿或由相关部门处理。
十、乙方进出小区的车辆应当服从当值安全员的指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
理,一律凭通行证出入,若乙方将通行证丢失请及时到物业公司报失并补办新证。(出入卡成本费为叁拾元人民币)
十一、车位锁保修期为一年,过保修期的维修、保养、更换配件乃至整体更换
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的非正常损坏(如车位锁的人为破坏、堵塞锁芯,被盗等)的一切费用也由乙方承担。因车位锁未按要求使用造成的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车位锁押金贰佰元(人民币),车位锁如有损坏
照价赔偿,如果完好退还押金。
十三、上述第四条之车位租金价格为目前实行价格,如将来当地物价价格上
涨,将允许此租金费用合理上调,特此说明!
十四、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元
违约金。
十五、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
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
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