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服务协议书
甲方:
地址:乙方:
地址:小区楼层户
身份证号:
为便于甲方为乙方提供车位服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所属车位位于:地下车库,号位,其他:,建筑面积为。(详见附件一:车位平面图)
二、该车位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该费用不包括车辆的保险和保管费用。如协议期内政府主管部门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甲方相应调整该车位收费标准并公示,乙方应按调整后的新标准交纳车位服务费。
1、车位服务费自车位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计收,首月按实际天数计收车位服务费(首月按30天计算),以后月份按自然月计收车位服务费。
2、车位服务费由乙方按()方式向甲方交纳:
(1)现金:乙方于每个交费周期首日前向甲方交纳现金
(2)银行托收:甲方按月从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费托收银行账户中托收车位服务费。
三、乙方所停放车辆的档案
1、车牌号码:颜色:车辆品牌:车型: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2、上述资料如有变更,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配合甲方备案;若乙方未按约定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有权拒绝为非本协议指定的车辆提供车位服务。
四、甲方义务
1、负责及时对停车位、道路及相关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保证正常使用。
2、负责停车位及其周围保洁工作,保持停车位及其周围干净整洁。
3、在地面、墙面设明显的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和停放,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五、乙方义务
1、按期交纳车位管理服务费。
2、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协议约定停车位,不妨碍他人或占用公共通道;
3、停放车辆时,将车门锁好,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5、乙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车辆情况发生变动时须及时向甲方备案。
6、乙方自行购买所属停车位的保险。
7、乙方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在该车位停放非本协议指定车辆。
8、乙方须对所停放车辆做好防盗措施,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须自行妥善保管,甲方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险与保管责任。
9、乙方有义务主动配合停车场服务人员的工作,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维护停车场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出入停车场时应自觉刷卡(或出示停车凭证)。
六、乙方应于每个交费周期首日前向甲方足额交纳当期的车位服务费,逾期交费甲方有权按日加收所欠车位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乙方逾期15日仍未交纳车位服务费的,甲方将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停止提供车位服务,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缴乙方所欠车位服务费及滞纳金。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服务电话:联系电话:
车场卡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