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注意事项
1、午餐:
若为延续交易事项之讨论,可与供应商共进午餐,但纯粹应酬式的午餐应予避免;午餐的费用应分别由买卖双方轮流负担。
2、晚餐与招待
晚餐与招待,必须加以避免。若情况有必要时,采购人员必先得到主管的许可。
3、礼品:
供应商所提供的礼品,特殊的待遇或折扣等,若已超出正常的商业礼节,应予婉拒;但是促销用的小礼品则不受此限。
4、出差费用:
采购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及服务费等,不得由供应商垫付。
5、业务机密:
成交价格、报价单、合约条款、供应来源、专利、生产日程及产品资讯等,均为有价值的资产,买卖双方均严守秘密,并遵守有关规定。
6、个人需用品:
采购人员不可为自己或同事,向供应商订购任何物品。
7、供应商之访问工厂:
供应商因提供物料或机器而有拜访工厂之必要时,应由采购人征求本公司领导同意后进行之。
8、供应商之宣传与广告:
供应商拟使用公司之名称、照片、图表、产品等做宣传或广告,必先获得我公司销售部门的书面同意。
《采购员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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