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指南
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上(复印件)
3、经备案的中介机构鉴证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有(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需提交经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等能够了证明高新技术服务收入的证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责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区县组织申报
企业网上提交材料后,将书面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科委,由各区县科委进行辅导服务后统一报送北京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区县科委收到企业有效申请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骨送到认定办公室。
五、专家评审
认定办公室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选择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并将企业申请材料分发给所选专家。专定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提出评价意见,赶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表)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报送给认定办公室。专家评审工作在外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组织认定
认定办公室每两周召开一次认定会,由认定小组初步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会后由认定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家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至多24个工作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指南.doc77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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