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2008.5
王家口小学
学校“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根据局宁教通【2005】32号文件精神,我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依照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下属各班主任是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安全全面负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由李景涛负责,各班主任必须落实好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掌握本班的安全情况。
2、将安全工作纳入本班整体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
3、定期召开本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有关人员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对安全工作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决策。
4、为本单位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确定逐级安全责任,批准实施安全制度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二、我学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下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目标责任制度。于2008年5月和各班主任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安全的具体措施和奖惩办法。
三、我学校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普及宣传知识,利用周会课,法制课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话,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张贴安全知识挂图等多种形式,把安全知识传到每个教育工作者。
对各校严格按照《学校安全与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标准》进行了认真排查,并切实抓好了“七防”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达到万无一失。
《学校一岗双责落实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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