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库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枪支管理,规范公务用枪,遵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枪弹库要实行三级检查制度,即分局主要领导每季度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月检查一次,枪支管理部门领导每周检查一次。
二、各级领导检查枪弹库必须认真、细致。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枪支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枪支、弹药的使用审批及管理登记情况;枪支定期擦拭保养、维修、储存情况 ;枪库值班和枪支管理人员的自检情况;枪库门窗、报警器、枪弹柜及枪械的完好情况。
三、各级领导检查结束后,必须如实填写枪库检查记录,提出检查意见,并在签字栏签字。
四、枪械库管理人员,对各级检查领导提出的检查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在检查记录中加以注明,予以签字。
五、枪械库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未按本制度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到位的要逐级追究相关责任。
《枪库检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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