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产士报名须知:
助产士是在正式助产学校学习或具有同等能力,能独立接生和护理产妇的中级医务人员。助产士须有上岗资格。由所在医疗机构负责申请助产技术,各区县卫生局根据申请进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报名符合以下任意一条方可报名: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报名材料
1.需要毕业证、身份证、护士上岗证。
一般一年一次考试,每三年重新考试,换证。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9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0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备注:参加纸笔考试的考生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009年毕业预科生可以报考今年的护士资格考试了
考级分类
初级士:
①相关证件:毕业证(含本专业起
始学历)(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2009年在校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②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毕业证复印件(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2009年在校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加盖实习单位公章)(上述材料依次装订成册)。
③网上预报名未采集照片者应携带格式为JPG电子版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在报名点现场采集;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