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学生申报辅修专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辅修制实施办法》(校发[2010]141号)文件精神,我校即将开展辅修专业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可以申报的辅修专业范围
按照《关于公布新增辅修专业和2014年辅修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校教发[2014]5号)规定,本次可以报名的辅修专业共7个,涉及到经济学、文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等五个学科。在报名时,可以选择跨学科或者不跨学科的辅修专业。如学生选择跨学科辅修专业,毕业时可以申请第二个学位;如学生选择不跨学科辅修专业,只颁发辅修证书,不能授予第二个学位。
二、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应具备的资格
1.我校2012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已修完前三个学期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并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3.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承受辅修学费,且未拖欠学校任何费用; 4.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学习任务; 5. 没有因考试违纪作弊而受处分记录。
三、学生申报办法
1.学生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申报辅修专业审批表》,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2.学生将《内蒙古民族大学申报辅修专业审批表》交到辅修专业学院;
3.各专业招生计划见《关于公布新增辅修专业和2014年辅修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校教发[2014]5号)文件,额满为止; 4.辅修专业学院汇总后将《内蒙古民族大学申报辅修专业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 5.教务处审批后,学生试听课程两周,试听结束后缴纳一年辅修学费。
6.辅修专业学院凭学费缴纳收据将辅修学生录入到教务网络系统中取得辅修专业学籍。 7.取得辅修学籍后,中途退学不退还当年辅修学费。
四、时间安排
1.学生到辅修学院提交《内蒙古民族大学申报辅修专业审批表》截止时间2014年3月7日。
2.学生试听时间:第
3、4周
3.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3月25日。逾期不缴费学费将不能取得辅修资格。
此通知
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