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教职工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11年5月10日(星期二) 下午1:30
二、竞赛地点
主赛场在校田径运动场, 60秒跳绳、踢毽子比赛项目在排球场,篮球运球投篮接力、篮球罚球比赛项目在B区篮球场,垒球掷准、保龄球在繁星广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前广场),投掷项目在C区田径场。
1.男子甲组: 45岁及其以上
2.男子乙组: 35岁~44岁
3.男子丙组: 34岁及其以下
4.女子甲组: 45岁及其以上
5.女子乙组: 35岁~44岁
6.女子丙组: 34岁及其以下
四、竞赛项目
1.甲组
三、参赛分组
(1)男子(9项):60米、100米、60米抱球跑、60米托球跑、打保龄球、铅球、标枪、
篮球罚球、25米垒球掷准;
(2)女子(9项):60米、100米、60米抱球跑、60米托球跑、铅球、标枪、踢毽子、
篮球罚球、打保龄球;
2.乙组
(1)男子(11项):、100米、200米、100米抱球跑、60米两人背靠背夹球跑、铅球、
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篮球罚球、25米垒球掷准;
(2)女子(11项): 60米、60米抱球跑、100米、100米托球跑、铅球、标枪、跳高、
跳远、篮球罚球、60秒跳绳、踢毽子;
3.丙组
(1)男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60米两人背靠背夹球跑、100米托球跑、
铅球、标枪、铁饼、跳高、跳远、三级跳远、4人运球投篮接力、4×100米接力;
(2)女子(13项):100米、200米、60米两人背靠背夹球跑、100米托球跑、铅球、标枪、铁饼、跳高、跳远、踢毽子、60秒跳绳、4人运球投篮接力、4×100米接力。
五、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为我校在职正式教职工;
2.运动员应身体健康。
六、报名及参赛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报名并组成代表队,每个代表队报领队1人,男女运动员人数不限。
2.各集体项目以代表队为单位组队,每个代表队原则上只报一队参赛。
3.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个人项目,每个单位每项限报3人,可兼报接力或集体项目。
4.根据组别设置的项目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同组别的运动员不能在同一张报名登记表上登记。集体项目除填写报名表外,另单独报名单。
七、竞赛规则
除按国家体委最新的田径竞赛规则外,其它有关项目规则,另进行现场培训。
八、比赛器材
比赛器材由大会准备。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个人名次:各组每个单项均取前八名,
9、
7、
6、
5、
4、
3、
2、1计分,集体项目加倍计分。报名不足9人(队)的项目,减一录取。不足三人(队)不予比赛。
2.设团体总分奖六个。团体总分按得分(男、女各组总分和)多少排序,如两队或两队以上总分相等,以项目第一名多者列前。
3.设精神文明奖十个。
4.获集体荣誉和单项名次,给予奖励。
十、运动员入场式
1.运动员入场式为六路纵队,1名引导员,1名旗手,2名护旗手(领导护旗)。服装、队旗自备。
2.参加入场式人员均发给纪念品。
十二、注意事项:
1.竞赛过程中,禁止冒名顶替,一旦发现,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该项比赛按零分计,运动员所在分工会不得参与精神文明奖的评比。
2.运动会报名表中的男子甲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的“抱球跑”为“60米抱球跑”;男子乙组的“抱球跑”为“100米抱球跑” ;其他各组的“夹球跑”均为 “60米两人背靠背夹球跑”。
校体委
校工会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