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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层党建示范街道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2 10:37: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各有关旗县区委:

根据《关于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城市基层党建示范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主题鲜明、功能完备、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示范有力的总体要求,从2018年8月开始到2018年9月底,利用2个月时间,在示范街道、所辖社区打造一批集教育、管理、服务、联络、展示为一体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党建工作服务样板阵地,切实在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政治功能、凝聚区域合力、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为各地区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基层基础建设提供示范。每个示范街道要打造一个高标准的示范党建服务中心,并选择一个以上示范社区打造社区级示范党建服务中心。

二、建设标准

(一)选址布局

示范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选址布局坚持以交通便利、办事方便、辐射广泛为原则,独栋设置在街道区域 1 中心或就近的临街位置,应避免设置在封闭、半封闭式管理的居民小区内,示范街道党建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社区党建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800平米,其中用于党建服务和活动的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

(二)室外设置

坚持亮出党的标志,体现党的色彩,突出政治功能。外墙统一色系色调,要求简洁美观、大方庄重。标牌统一使用“XX街道党建服务中心”“XX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名称,金底红字、宋体字制作,在服务中心正面显著位置横排固定。与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办事处(居委会)共用场所的在正门两侧悬挂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办事处(居委会)牌匾,不再悬挂其他任何牌匾。统一设置户外导视牌,标明各场所布局和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可开辟室外活动阵地,体现党的元素。标识统一使用“包头党建服务中心”标识,悬挂于外墙显眼处。

(三)室内设置

体现开放式、集约化、共享性要求,整体统一划分为政治功能区、服务功能区、特色功能区、政务功能区四个功能区,每个区间包含若干功能室,各示范街道、社区可 2 结合自身特色进行打造,并根据空间划分其他功能区。

1.政治功能区。要求突出政治引领要素,示范街道党建服务中心应设置党建服务大厅、党建文化展厅、党员活动室,示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应设置党建服务大厅、党员活动室。党建服务大厅主要以服务窗口形式为辖区党组织、党员提供相关服务,大厅进门处要设立“为人民服务”标牌,有条件的要设立服务台;党建文化展厅主要运用影像视频、书记展板等方式开展党建宣传和教育;党员活动室主要用于为党组织、党员活动、组织生活、教育培训提供阵地,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三会一课”等制度要上墙。可设置党员志愿服务站,主要为辖区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提供场所和管理工作。

2.服务功能区。示范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应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一站式服务大厅要整合现有服务资源建成综合服务窗口,为辖区党员群众开展公共服务,要公开岗位职责和服务承诺,在醒目处公示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流程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文体活动中心主要用于党员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可兼备党员之家、人才之家、妇女之家、青年之家、老年 3 之家的作用,应配备棋牌、书画、健身器材等相关设施。图书阅览室主要用于党员群众阅读学习,可划分为党员区、成人区和少年儿童区,配备党报党刊、党建读物、文学艺术、科技科普、少年儿童等各类书籍,并配备电子阅览设备。

3.特色功能区。充分挖掘城市基层党建内涵,结合党组织服务群众专业化建设实际,打造符合辖区特点特色,满足群众更高层次需要的特色功能区,形成“一街一特色、一社一品牌”。

4.政务功能区。坚持面积最小化、服务最优化的原则整合现有办公场所,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预留空间,办公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30%。

(四)上墙规范

结合实际统一规范并制作上墙内容,需要党员群众了解的制度事项,如功能室管理制度、党建公共服务流程事项等可上墙悬挂,涉及内容较多的业务办理流程可编制活页夹或通过电子浏览的方式置于服务大厅供党员群众查阅使用。内部管理等制度不得上墙悬挂。

(五)服务规范

4 示范党建服务中心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均统一着装,佩戴有党建服务中心标识的工作牌,党员同时佩戴党徽上岗,体现党建服务特征。工作时要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党建服务中心所有设施面向辖区党员和群众免费开放,严格落实轮流值班、首问负责、错时服务等制度,确保实现7X24小时无间断高质量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建服务中心建设是我市集中推进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旗县区委、街道党工委、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示范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构建多方参与、通力合作的工作体系。项目建设由示范街道所在旗县区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示范街道党工委具体抓好落实。现有示范街道活动场所未达到相应标准的,需科学合理重进进行规划选址,迅速投入建设。

(二)强化经费保障。逐级建立市、区、街道三级负担的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旗县区、街道财政要设立专项建 5 设资金,按照不低于项目建设资金的70%进行匹配。市委组织部将协调市财政,通过党费奖补、财政支持的方式助力示范街道党建服务中心建设。要加强对党建服务中心建设目的意义、服务项目及服务方式的宣传,争取辖区居民了解支持,切实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指导。相关旗县区委要加强对示范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对项目招标、建设过程、经费使用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示范街道党建服务中心建设符合示范要求,发挥应有作用。各示范街道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检查,每半月集中汇报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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