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申报所需材料
(1)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索引页复印件;
(2)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即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职工收入证明。(非意外致困者月人均收入低于450元)
(3)困难职工档案表(表中所有人员身份证一律填实)加盖单位工会章。
(4)困难申请书(困难情况、致困原因等)由单位工会负责核实(单位工会盖章)。
(5)因病致困的,出具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家庭患病人员的医药费证明材料(诊断证明及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明细单复印件);
(6)因子女上学致困的,出具2014年度子女上学学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汇总表
公示证明
《困难职工申报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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