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项目
二、设定事项的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事项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
办理条件:
1、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施工告知;
3、安装的设备是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的产品,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4、所改造维修的设备已经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
5、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
6、有与生产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具体条件和要求见有关监督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五、办事流程:
1、申请: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使用生产情况和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做好检验计划安排,并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同时报送设备的登记机关。见附件:检验申请表
2、受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安排检验工作,并通知申请单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定期检验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人员进行监护和配合,并准备以下资料:
(1)设备档案;(2)设备运行、维修等记录。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按照相应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规则进行。
4、出具检验报告:经过检验,对设备安全性能做出评价,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经检验,发现存在隐患需要整改、判废的,应当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六、事项申请受理部门、受理人姓名和电话:
受理部门: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受理人:一楼接检服务中心
电话:0873-3856100
办公地点:州质监局一楼大厅
七、事项收费及依据:
收费依据:云价收费〔2013〕94号
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09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申报表.doc】
附件【096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申报表.doc】
附件【097压力管道安装监检竣工资料明细表.doc】
附件【098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申报表.doc】
附件【099特种设备复检申请表.doc】
附件【101起重机械检验申报表.doc】
附件【102锅炉室定期检验报检表.doc】
附件【103锅炉安装监督检验申报表.doc】
附件【104电梯检验申报表.doc】
附件【105厂内车辆检验申报表.doc】
附件【106安全阀报检单.doc】
附件【云价收费〔2013〕94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