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每月15日前上交县中心的材料
1、当月到龄领取待遇人员材料:
《参保表》、《待遇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2、《变更表》
3、正常参保缴费人员死亡材料:
《参保表》、《注销登记表》、户口注销证明(公安机关出具为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领取待遇人员死亡材料:
《参保表》、《死亡审批表》、《注销登记表》、户口注销证明(公安机关出具为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二、经办中重要的时间段
1、3月底,对上年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羽10天;
2、4月1日前,变更缴费档次;
3、5月10前,核定特殊参保人员身份;
4、6月30日前,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5、每月15日前,做好当月到龄人员核定;
6、12月10日,缴费截止日。
《新农保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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