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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发布时间:2020-03-03 06:38: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辽宁省目前的人才引进现状

据统计,2004年以来,辽宁省引进省外优秀人才7.2万余人,引进海外留学人员2.4万余人次。然而,面对人才紧缺现状,这样的引才力度却远远不能满足辽宁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要,截至2006年底,辽宁省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有31.5万人,仅占人才总量的5.36%,高层次人才依然比较缺乏。从上述的 “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到沈阳经济区调查的人才需求总量来看,辽宁省各行业高技能高层次才紧缺压力已成普遍现象,招才聚才已是迫在眉睫的发展必然。

随着日渐增加的人才压力,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的问题:怎么能缓解辽宁省的人才紧缺现状?当前人才引进的现状又是如何?辽宁省委、省政府为了缓解高层次高技术人才短缺的压力,致力于营造宽松的人才政策环境、成长环境、良好的工作和创业氛围,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在老工业基地振兴中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在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保留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在制定各项规定的同时,还加强对人才工作分类指导,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人才专项政策。有相关报告称14个市也相继推出了316项促进人才与经济建设对接的政策规定,为全面推进人才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辽宁省还不断实施重大人才引进活动,精心打造辽宁聚财用才平台。先后举办了以“招才引智、振兴辽宁”为主题的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洽谈会暨新技术展、海外学子创业周、“外国专家辽宁行”等活动。

随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出台,我省实施的“博士后培养工程”、“百千万人才工程”、“5520工程”、“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海外研发团队工程”为重点的辽宁省五大人才工程全面启动,招才聚才效果明显,为我省各大支柱性产业提高了大量高层次人才,为各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全新的活力,同时也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博士后培养工程”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辽宁本省高校、科研院所较多,我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开创性地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解决众多企事业单位、合资公司的高层次人才紧缺问题,尤其是在优秀青年的引进和培养上,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科技和人才的交流,增强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2004年,鼓励企业依托实际项目与国家博士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博士后培养工程在辽宁省率先开始。2008年,辽宁省建立了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博士后科研基地建在相关产业较集中,具备整体优势的经济区域。辽宁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向每位博士后提供6万元经费,市级财政同时配套3万元经费,几年来各级财政共提供博士后经费数千万元。

到2010年,辽宁省共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站81家,工作站77家,省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94家。累计招收博士后2001人,现在站750人。博士后出站留在辽宁的占出站人数60%,他们已是辽宁省各产业中的高层才人才,为各专业奉献着自己的光与热。其中“973”首席科学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8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8人,博士生导师158人。这些专家学术在研究学术方面已是硕果累累,研究学术期间共承担3766个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占40%,共完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465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260项,累计新增产值23.2亿元。

“百千万人才工程”增强老工业基地后劲

在“百千万人才工程”上,辽宁省选拔出3700多名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突出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着力储备一批科技学术带头人,增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后劲。

1996年辽宁省便开始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旨在选拔和培养上百名45岁左右的国际国内一流科学家;上千名40岁左右的省内各学科、专业领域成绩显著的拔尖人才;上万名30岁左右的专业技术骨干,建立起辽宁省的科技人才梯队。几十年风雨变迁,辽宁省已经发展为经济增长的第四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也已成为我省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人才的战略举措。这项举措的开创性、权威性、科学性和长效性在我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间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已成为了辽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品牌工程。

近年来,“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工作以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沈阳经济区建设和突破辽西北战略实施为目标,加大对农村、企业生产一线以及装备制造、材料化工等重点产业人选的选拔力度,使更多科技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多、创新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截止2010年9月,辽宁省共开展五批“百千万人才工程”评选,共选拔3710人,其中百人层次人选1393人,千人层次人选2317人。

“5520工程”为支柱产业稳根基

“5520工程”,即用5年时间,在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五大领域,重点培训20万名中高层次创新人才。2006年辽宁启动5520工程,该工程采取举办高级研修班、专家论坛、特殊培养、学术研讨、国际交流、学习进修、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根据辽宁经济社会形势发展需要,大力开展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成为大势所趋。到2010年底,辽宁省共举办各类高研班和师资班将达到3000多期,培训五大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多万人次。

“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引进576名紧缺高层次人才

从辽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可以了解到,为满足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沈阳经济区建设、突破辽西北等三大战略快速增长的高层次人才需求,2008年下半年辽宁已开始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五年内,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支柱产业,从海内外引进数十名科技顶尖人才,数百名科技领军人才,数千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即“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通过实施“十百千工程”,辽宁省逐渐形成完备的经济科技发展人才智力支撑体系的核心、主题及骨干。

“引进百个海外研发团队工程”显著提升科技研发水平

2008年辽宁开始实施“引进百个海外研发团队工程”,即面向海外引进100个具有世界前沿技术水平的研发团队。把海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结合,使海外研发团队带项目、技术、带资金来辽宁创业创新,引进开发国际领先,填补国内空白的现代装备制造、高新科技产品。截止至2010年,已完成6批评审,确认了253个研发团队。研发团队引进效果开始显现,有的已经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海创周”

引进海外高端人才,一靠政策,二靠平台。政策优势创造了适合海外高级人才来辽宁创业的大气候,而既有连续10年举办的“海创周”,又有受理海外人员创业申请的“海创网”,以及赴欧美发达国家的现场招聘,多层次的平台造就了不断递增的海外引才规模。近年来,辽宁省将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十百千工程”与“千人计划”并轨实施,整合了政策资源,提供了配套支持。

我省在第11届“海创周”,中拿出5000多个岗位招聘人才,有620多名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用人单位进行合作洽谈,其中签订招聘合同201个。已经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 “海创周”不仅搭建了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平台,也为我省落实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提供了路径。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企业,对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可面向国内外多渠道、多形式引进。 要加强技工教育培训资源整合。通过兼并联合、抓大扶强等方式,进一步整合技工教育资源,扩大技工院校培训规模,提高办学层次;要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按照技术先进、设备精良、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100家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人才培训;要加快重点技师学院的建设步伐;要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要实施“技工教育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要建立“技师工作站”和“首席技师”职位制度;要加强高技能人才后备梯队建设。

辽宁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软环境

进入21世纪,我国为了全面发展振兴,先后推出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重大人才工程,各省市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适时制定了符合本省市的发展策略。通过实施各类人才工程,引进并培养了一批缺失人才,壮大了高层次、高层次人才队伍,不仅提升了我省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也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源源不竭的动力。

辽宁是东北唯一的沿海省份,陆地海岸线占全国12%,14个地级市有6个在海边,全省三分之二面积在离海100公里内。拥有优良商港38处,大小港湾40余个。但非常遗憾的是,在很多辽宁人的潜意识里,辽宁是老工业基地,并将其看成是内陆省份,沿海优势一直被埋没。直到2005年,一直苦苦寻求振兴突破口的辽宁省委、省政府经过调研,重新审视了现状,提出了新的发展策略。在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了推进“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发展壮大辽宁中部城市群,构筑沿海与腹地良性互动发展新格局的重大战略决策。至今为止,“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已经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独占鳌头的大连长兴岛的装备制造业,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的冶金矿山重型装备、精品钢材产业链日渐成形。而在辽西锦州湾,颇具特色的石油化工、大型专用船舶及配套、信息产业已打上了烙印。丹东依托自身多年积累的产业优势,汽车、造纸机械方兴未艾;大连庄河花园口工业园区的汽车零部件、食品加工等产业项目也日渐强大。沈阳经济区世界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东北亚商贸物流金融服务中心的“名片”也越叫越响。据统计:“2007年,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022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82亿元,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万亿、地方财政收入超千亿,已经成为继‘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之后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辽宁省人事厅厅长赵国红在上海进行推介时进行的解说似乎蕴含着这样的潜台词:“辽宁经济超常规快速发展,到辽宁建功立业恰逢其时。”经济增长拉动高层次人才需求。随着一些重点企业与重大项目的落户,辽宁人才紧缺问题开始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好的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我省已制定相关规定,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供了支持。

一、总政策支持

辽宁省委、省政府为了缓解高层次高技术人才短缺的压力,致力于营造宽松的人才政策环境、成长环境、良好的工作和创业氛围,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在老工业基地振兴中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在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保留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在制定各项规定的同时,还加强对人才工作分类指导,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人才专项政策。

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从海内外引进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享受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给予其工资10%的政府补贴。

《规定》指出,要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津贴制度,对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企业要予以重奖。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和奖励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技师考评制度。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技能人才,允许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

《意见》要求,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要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 (辽宁中部城市群)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高技能人才开发工作进行捐赠。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技能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专项用于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专业设备购置和基本建设。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监督。

二、各项具体政策实施要点 2.1博士后聚焦工程支持策略

2.1.1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对博士后流动站日常经费、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投入力度,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经评估论证后,择优一次性给予每人6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够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特别资助。市、县(区)要结合实际,逐步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和推动设站单位,特别是企业加大对博士后的投入,博士后在站期间发生的科研经费、工资、补贴、专家指导费等可全额计入企业研发成本。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为博士后发展提供保障。 2.1.2注重发挥博士后合作导师作用

要充分发挥合作导师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质量管理过程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合作导师的责任意识。合作导师可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并可实行弹性聘用期限,或适当延长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合作导师可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表现,在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弹性待遇。 2.1.3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薪酬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可由设站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或者执行协议工资或者年薪制。积极研究,妥善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尽快将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后顾之忧。有关部门、设站单位要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的工作安排、落户及未成年子女入学(托)等提供便利和帮助。

2.1.4切实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职称问题

出站在(来)辽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认定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1.5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交流 广泛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全国博士后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争取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大招收外籍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力度。鼓励设站单位同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企业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合作培养博士后人员。在保障交流畅通的基础上,规范交流程序,防止人才和技术流失。 2.1.6改革评估机制

建立、完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和企业项目博士后定期考核制度和科学的评估体系,全面评价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和企业项目博士后的科研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工作开展好、招收人数多、科研成果多、效益大的站(基地),予以表彰、奖励;对评估不合格,或者设站后连续2年未招收博士后人员的,要限期整改;1年后评估仍不合格,或者仍没有博士后人员进站的,取消设站(基地)资格。 2.1.7完善博士后评估工作

加强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合同制管理和目标考核。通过双方签订协议或者采取其他预定方式,博士后人员可以“全日制”在站从事研究工作,也可在保证完成研究项目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制”工作时间,兼职从事研究工作,也可以实行“项目申领制”,在站外从事研究工作。改进企业博士后评价机制,更加注重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对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贡献,更加注重技术创新。

2.1.8鼓励和吸引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辽、来辽工作创业

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博士后人员出站后在辽、来辽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等工作。在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评选、项目资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才评价、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优先申请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扶持。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博士后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企业。对企业引进的博士后出站人员从事创新项目研究,可申请进二站或申报企业博士后项目资助。 2.1.9明确职责,全力推进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博士后相关政策,制定我省博士后政策、措施,具体实施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申报,创新实践基地的审批,博士后人员进、出站审核,博士后经费等管理服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配套政策的制定,企业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推荐选拔,企业博士后项目收集,以及博士后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工作。设站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加大投入,优化环境,充分借助博士后制度,集聚博士后人才。

2.2“百千万人才工程”

辽宁省规定,百人层次人选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千人层次人选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内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同时根据人选从事项目情况,省财政给予3-10万元的引导性资助。(软环境)

2.3“5520工程”

2.3.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实施“5520工程”作为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辽宁的一项战略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把完成的培训人数、学时数、培训质量和效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综合管理部门工作优劣的标准之一。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人事部门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进行指标分解,抓好落实。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把培训计划作为指令性任务下达,确保“5520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3.2实行进修期制度

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有12天以上的进修期。进修期可以分散或集中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人事部门应该采取调训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完成进修期。各企事业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得到知识更新的权利。专业技术人员以各种形式完成规定科目培训,视为完成本年度进修期。培训情况记入《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业绩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执业资格注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进修期,在职称评审时按量化标准赋予继续教育分值。未按要求完成进修期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予注册执业资格。连续3年没有完成进修期的,不能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3.3实行证书登记和统计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知识更新培训后,其参加培训情况,由施教机构记入《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各级人事部门每年5月和11月对登记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2.3.4开展质量评估,做好监督检查

省人事厅定期组织人员对有关单位开展“5520工程”的总体情况、工作目标和培训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其实施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此项工作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 2.3.5分级落实经费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5520工程”所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各级财政部门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 2.3.6未列入“5520工程”范围的行业领域要参照“5520工程”的要求,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开展继续教育的有关 规定执行,做好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

2.4“十百千工程”

2.4.1经费资助

1.对“十”层次的人才,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启动资金、50万元的安家补贴,5000元的月津贴,以及不少于150平方米的住房。

2.对“百”层次的人才,一次性提供100万元启动资金、100万元信贷资金担保,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并在3年内免收租金。其中,从事科技研发项目的,一次性提供300万元启动资金、300万元信贷资金担保。

3.对“千”层次的人才实施的项目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启动资金。

2.4.2 启动资金由各级政府按规定用科技或技改等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其它引进人才创业创新资金,包括安家补贴、月津贴、住房、工作场所等,由用人单位承担;信贷资金担保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为“十百千工程”人选实施项目提供仪器设备、工作场所、启动资金、风险投资的,由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研究评估后,对符合要求的各级政府应给予一次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2.4.3引进人才可担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商业金融机构的领导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申请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和产业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订、重点工程建设等。

2.4.4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人才引进投入体系。各级政府都要足额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创业启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重点区域、欠发达地区开展公共服务等项目的支持和补助,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需要。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增加人才引进的经费投入,政府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2.4.5给予引进人才个人薪酬税收优惠。引进人才每月获得的津贴、补贴符合国家规定的,可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优惠。外籍或取得海外永久居留权的引进人才在辽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可全部购买外汇汇出境外或按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2.4.6 完善引进人才激励措施。对引进人才中的国外专家或团队从事的项目全部列入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给予永久居留资格;可优先推荐国家“友谊奖”、直接获得“辽宁省友谊奖”或“辽宁外国专家荣誉奖”。对省“十百千工程”中“十”、“百”层次的中国专家,可直接入选“辽宁省优秀专家”,直接纳入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范围;可直接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在事业单位的可直接确定为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2.4.7提供落户、安排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便捷服务。引进人才可自由选择辽宁任何城市落户,户口不愿迁入辽宁的,发给“辽宁省引进人才工作证”;实行补充社会保险,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市职工各项福利待遇;其配偶来辽工作的,由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予以安排;子女需入中小学、入托的,可一次性选择重点学校、幼儿园。

2.4.8妥善解决引进人才聘用和保险、工龄接续等问题。引进人才在出国前已办理离职、辞职手续的,可办理复职或重新聘用手续;在国外学习、工作的年限可与国内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需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除按政策应个人负担外,由用人单位补交;对因特殊情况不能调转人事关系的,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重新建档手续,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机构,并确定工资标准和职称资格,工龄连续计算。

2.4.9鼓励引进人才进行技术入股。引进人才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与专项技术均可作为股份,入股省内相关企业。智力投入为用人单位新增经济效益的,3年内可按新增利润的10%至30%给予奖励或一次性重奖。

2.4.10享受企业注册登记、项目申报等方面优惠待遇和优先权。引进人才以高新技术成果来辽创办企业的,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经科技等行政部门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用境外资本在辽创办的独资、合资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对引进人才或团队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直接设立辽宁博士后科研基地,敞开招收企业项目博士后,并给予每名博士后适当的经费支持;优先申报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省及以下各类科技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引进人才领衔实施的研发项目;优先向国内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给予资金支持。

2.5“引进百个海外研发团队工程”

对每个研发团队,辽宁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各市财政配套100万。

人才引进工作未来规划

据日前制定的《2010—2020年辽宁省人才发展规划》,为适应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培养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辽宁将实施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程,到2020年,通过团队形式引进海外高层次外国专家3000人。

《规划》称,着眼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辽宁每年从海外引进100个研发团队,开发100个达到世界前沿技术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并能够形成产业化的工业新产品。

按照《规划》,辽宁用10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引进50个由国际上享有较高声誉的科学家、知名专家或学者担任领军人物的研发团队,引进100个拥有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高级职务科研人员的研发团队,引进200个拥有在国外重大科技专项或工程建设中执行过重要任务的高级技术人才的研发团队。每个海外研发团队原则上由不少于3名外国专家组成。

到2020年,通过团队形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外国专家达到3000人,培养3000名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逐步确立辽宁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人才优势地位,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创造一批自有品牌、制定一批行业标准,全面提升辽宁的产业核心竞争力。

《规划》指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辽宁工作、创业或开展技术咨询活动,将在税收、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加院士评选和政府奖励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如对入选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的海外人才,每人给予20万至5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引进人才当有国际眼光。辽宁加速承接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力争在国际产业链中位次前移,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融入国际经济体系,引进海外人才、尤其是海外高端人才是条捷径。

引进人才当有全国视野。我们的一些岗位,当面向全国选拔人才。辽宁正迈向中国经济的第四增长极,东南沿海等先发地区同时也是人才的高地,从全国范围内招揽人才,有利于遴选出更出色的人才,有利于汲取先发地区的成熟经验。同时,还当引进两院院士等尖端人才,请他们为辽宁的发展进行高水准谋划,提供深层次的智力支持,将其科研能力转化为辽宁发展的能量。

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人才不只来自外部,要坚持人才引进与自主开发培养相结合,更多的可用人才就在辽宁,就在我们的城市和农村。不断地在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中发现人才、培育人才,我们就拥有全面振兴的中坚力量,就能得到支撑辽宁长期强势发展的人才队伍,我们就能既获得今天的人才,也能发掘出属于未来的人才。 人才强省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就是要着力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人才,抓紧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统筹兼顾就是要全面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构成相互支撑、良性互动的完整人才体系。

人才是兴辽之本,是发展之基。要充分发挥人才队伍对辽宁振兴的支撑作用,就要靠人才推进事业、靠事业造就人才,就要以辽宁省三大区域聚集人才,围绕产业优化升级配置人才。近年来辽宁省已实现了沿海与腹地人才工作整体联动,相继以沈阳、大连为中心,建立起覆盖三大区域的沈阳经济区人才工作一体化机制和辽宁沿海经济带人才合作机制,城市间加强人才深度合作。这样,就遵循了人才开发规律,关注人才资源开发全过程,激发了人才资源有效配置的活力。

立足当下,放眼今后10年,我们还需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路径,促进引才、育才、聚才各环节的紧密衔接与良性互动,促成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形成各类人才各得其所、才尽其用、用当其时的良好态势,创造出辽宁跨越式发展的新优势。

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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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材料

人才引进申请报告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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