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向党、展英姿”“十佳百强”才俊评选实施办法工作计划
为了庆祝建党90周年,配合院里积极开展工作,同时也为了丰富广大同学的课外生活,我系将开展“心向党、展英姿”“十佳百强”才俊的评选活动。评选项目包括:“十大学习标兵”、“十大文明大学生”、“十佳女大学生”、“十佳班长”、“十大科技创新能手”、“十大诚信之星”、“十大校园网页制作之星”和“十大技能大学生”。
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十大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连续两个学期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无不及格现象;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通过大学英语
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等级、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大赛取得优异成绩者。
(二) “十大文明大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品德高尚、行为端正,自觉学习和遵守八荣八耻的道德规范,遵守校规校纪;
2、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
(三)“十佳女大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举止端庄,学习成绩优秀,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热爱班集体,乐于助人,综合素质高,人际关系和谐,在女生当中起模范作用;
3、个人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表现或取得一定的成绩。
(四)“十佳班长”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学习优良,品行端正;
2、担任班长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廉洁公正,热心为师生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3、班集体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所在班级获得过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
(五)“十大科技创新能手”评选条件:
1、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在所学专业或相关领域,锐意进取、刻苦学习,研究或参与研究科技创新项目;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作品获得院级以上奖励。
(六)“十大诚信之星”评选条件:
1、以信为本,重信守诺,坚持诚实守信的道德操守;
2、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诚实守信,事迹突出。
(七)十大创业(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条件:
1、学习努力,成绩良好;
2、勇于开拓,艰苦创业,具有坚韧不拔的创业精神。创业取得阶段性成绩,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八)“十佳外语之星”评选条件:
1、在英语等大语种外语学习和运用中能力突出,具备较高水平的翻译和口语能力等;
2、非英语类专业学生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九)“十大校园网页制作之星”评选条件:
1、作品围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主题,创意新颖、内容积极向上,属原创作品。
2、作品页面色彩搭配简约大方,层次清晰、功能完善、操作便捷;
(十)“十大技能大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生活,崇尚科学,自觉进行技能训练,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各项科技、文体、社交等活动。
2、在专业、文体活动、日常生活等领域有突出表现,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某一突出专长的学生。
评选程序及时间:
各班要做好组织、宣传工作,根据各项评选条件,在4月30日之前由各班评选推荐,经系评审后,最后各项各选出两名同学报送院学生处。
工商管理系生活部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