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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招标代理公司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发布时间:2020-03-03 11:27: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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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管理大纲 ............................................................................................................................................................3 第二章

员工守则 .............................................................................................................................................................4 第三章

财务管理 .............................................................................................................................................................5 第一节

总则 .................................................................................................................................................................5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5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7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8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10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8 第七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10 第四章

人事管理 .............................................................................................................................................................8 第一节

总则 .................................................................................................................................................................8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9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9 第四节

工资、待遇 .................................................................................................................................................10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12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10 第五章

业务质量管理 ...................................................................................................................................................15 第一节

总则 ...............................................................................................................................................................15 第二节

项目经理制度................................................................................................................................................15 第三节

三级复核制度................................................................................................................................................16 第六章

保密工作 ...........................................................................................................................................................17 第七章

岗位职责 ...........................................................................................................................................................18 第八章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23 第九章

附则 ...................................................................................................................................................................24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六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七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十八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十九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总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二十四条

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第二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二十七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二十八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二十九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公司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三十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十三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三十四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三十五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七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三十九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四十条

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四十二条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四十四条

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四十五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四十六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第四十七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四十八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四十九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如下: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万元以上(含1万元)由执行董事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五十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五十一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五十二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五十三条

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五十四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五十五条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总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执行董事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第五十六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由执行董事审批。

第五十七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第五十八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六十条

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一条

公司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六十二条

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六十三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六十四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第六十五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四章

人事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六十六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十七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六十八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第六十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七十条

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第七十一条

各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七十二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七十三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七十四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董事会聘任;

2.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其他员工,由总经理批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七十五条

各部门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内部调整;

2.本公司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招聘。

第七十六条

新聘(雇)员工,用人部门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办公室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第七十七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用人部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七十八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第四节

工资、待遇

第七十九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八十条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第八十一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八十二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办公室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八十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八十四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五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八十五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八十六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八十七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经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八十八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员工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九十条

员工必须服从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九十一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第九十二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九十三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办公室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十四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九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五章

业务质量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九十七条

为加强公司的业务质量,更好的贯彻公司“成功在于信誉”的创立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第九十八条

公司业务工作实行以项目经理制度为核心的工作制度。

第九十九条

公司业务工作质量实行以总工牵头的三级质量复核制度。

第二节

项目经理制度

第一百条

公司业务工作以项目为依托,实行项目小组制度,项目小组根据需要,可以由公司各部门人员组成。

第一百一条

项目小组在项目开展时按总经理要求成立,在项目主要工作完成后解散,人员回归各部门。 第一百二条

项目经理负责管理项目小组,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配合工作,只对总经理和总工负责。 第一百三条

项目小组职责: 一, 项目经理:1,负责受理业务,核查点收委托方报送的业务资料;2,负责统筹业务的工作进度,保证工作如期进行并圆满完成;3,负责整体把握、审核经办人员完成的业务工作质量,保证工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4,负责业务成果的交付和业务费用的收取,保证业务成果的如期交付和业务费用的如额收取;5,负责统筹承办的业务的档案整备,并与档案员交接。

二, 经办人员:1,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如期、保质的完成自己负责的部分业务;2,负责承办的业务的档案整备,并完整的交付给项目经理;3,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对其它经办人员完成的业

务成果进行复核,并保证复核后的业务成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

第三节

三级复核制度

第一百四条

一级复核由项目经理安排项目小组经办人员进行交叉复核,经办人员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一起报项目经理。

第一百五条

二级复核由项目经理负责,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一起报总工。 第一百六条

三级复核由总工负责,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返回项目小组。 第一百七条

总工和项目小组若有意见分歧,报总经理决策。

第六章

保密工作

第一百八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九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一百一十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招标项目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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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一百一十四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一百一十五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

第七章

岗位职责

第一百一十七条

执行董事职责:

1.召集、主持股东大会;

2.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签署本公司的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提名总经理人选,供董事会会议讨论和表决;

5.在董事会会议闭会期间执行董事会决议,处理董事会权限内的事务,重要问题应向下次董事会会议报告;

6.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权和处置必须符合本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会议报告;

7.指导本公司的重大业务活动;

8.执行董事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授权其他董事负责。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职责:

1.处理董事会事务工作;

2.负责董事会委托的工作;

3.调查研究公司的发展问题。

第一百一十九条

总经理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3.组织和制定公司生产、年度经营、发展、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实行,主持制订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

4.根据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

5.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报表等;

6.向董事会提名任免公司高级职员、部门经理(主任);

8.决定员工的奖惩、定级、升级、加薪、招工、雇用或解雇辞退;

9.提出机构设置、调整或撤销的意见,报董事会批准;

10.签发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等文件;

11.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一百二十条

总会计师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编制公司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4.对各级财会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付执行;

5.负责搞好全公司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一百二十一条

总工程师职责:

1.主管公司的业务,负责招标代理全过程中的技术工作;

2.负责审查招标代理方案,主持业务会审工作;

4.确定工程量清单,主持招标、投标工作;

5.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一百二十二条

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2.处理公司日常行政事务,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3.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当好领导参谋;

4.处理公司的公关事务,接待户、客人,策划公司的对外宣传、广告等大型活动;

5.领导起草公司文件、报告和编制资料;

6.负责安排公司的会议及活动;

7.协助做好员工培训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8.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一百二十三条

办公室职员职责:

1.负责会议记录工作;

2.负责起草公司的文件、报告;

3.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

第一百二十四条

档案保管员职责:

1.承办档案工作;

2.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借阅、移运移交、保管保存工作;

3.保守档案秘密;

4.承办其他办公室工作.

第一百二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部长职责:

1.主持计划财务部全面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各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4.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出纳员职责:

1.按财务制度规定使用现金和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不挪用公款;现金往来按顺序逐笔登记日记帐,,并日清月结,确钞帐相符;

2.按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严禁签发空白支票;对已办妥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余额相符;

3.妥善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

4.按付款审批规定支付款项,不得擅自违反规定付款,防止资金损失;

5.认真审核各项收支凭证,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做到各项收、付款合法和手续完备;

6.积极主动催收各项应收的款项.

第一百二十七条

会计职责:

㈠流动资金核算:

1.拟订流动资金管理和核算实施办法,参与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实行管用结合与资金归口分级管理;

2.编制流动资金计划和银行借、还款计划负责流动资金调度,组织流动资金供应;

3.定期考核流动资金使用效果,不断加速流动资金调动.

㈡固定资产核算:

1.拟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划定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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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及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

3.办理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进行明细登记核算,定期进清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按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

㈢工资核算:

1.按计划控制工资总额的使用;

2.审核工资表,计算发放工资;按制度规定计提发放奖金;

3.进行工资明细核算.

(四)利润核算及分配:

1.编制利润计划,将年度利润指 分解落实到单位;

2.做好利润明细核算,正确计算生产经营、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认真审核和计算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准确计算利润,按制度计算和上交税,制作并登记有关的明细帐,编制利润报表上报;

3.考核、分析利润完成情况,积极挖潜节支,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努力提高利润.

(五)总帐报表:

1.登记总帐,核对帐目,编制资金平衡表; 2.核对其他会计报表,管理会计凭证和帐表.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业务部主任职责:

1.主持业务部全面工作;

2.处理公司日常业务事务,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3.配合公司的对外宣传、广告等大型活动;

4.领导起草公司业务文件、报告和编制资料;

5.做好员工业务培训工作;

6.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业务工作人员职责:

1.承办具体项目的业务工作;

2.承办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和发送工作;

3.承办公司日常事务工作。

第八章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的印鉴分类由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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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公章、执行董事的私章、总经理的私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业务专用章、会计的私章、出纳的私章:分别由会计部主任、会计、出纳负责保管; 3,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核对章:由总工程师负责保管;

第一百三十一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第一百三十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须由总经理在发放单上签字或当面指示, 印信管理人员方能同意使用公章,并应留下底稿和两份印好的以备存档和借阅.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章的销毁,必须经执行董事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一百三十四条

各部门出差人员需开具介绍信,必须按出差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印信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必须认真审核用信用章手续是否完备.若手续不全,用印、用信领导批准不符或与政策相违背,印信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用便函开出的证明必须一式两份经备存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印信应严加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乱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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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管理细则规定的原则、精神,结合本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管理则自2004年4月22日起施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本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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