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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第三稿)

发布时间:2020-03-03 13:55: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征求意见第三稿)

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社会转型步伐加快,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改革发展稳定产生直接影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现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劳动关系是企业内部最基本的关系,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是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基础性指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举措;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保持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各方面力量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迫切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深化企业改革,必然对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等带来影响,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协调劳动关系,建立规范的分配制度,让劳动关系双方共建共享

1 企业发展成果,才能充分发挥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发展动力,推动幸福广东建设。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规范用工行为、调处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扎实到位,将直接推动社会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和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指示精神,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企业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重点,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载体,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广东社会经济科学发展。

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职工、依靠职工、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切实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实现职工体面劳动。

——依法构建的原则。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

2 法规范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运行。

——共建共享的原则。企业和职工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职工和企业利益双维护,坚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进行长效机制建设双注重,坚持企业和区域双创建,坚持阶段性目标和总体性目标双达到。

三、健全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和机制

6、健全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协调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矛盾,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要以制定完善劳动定额、工时定价为突破口,科学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和企业效益增长同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调控力度,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化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工资指导线,调查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各级国资监管部门要会同财政、人社部门进一步规范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规范分配秩序,加强企业负责人和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限制过高收入,努力扭转行业之间、经营者与职工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7、健全完善企业用工制度。依法规范企业自主用工。严禁非法用工,规范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和非全日制用工。规

3 范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规范职工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基础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工时制度,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稳定职工就业岗位。

8、健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十二五”末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重点提高中小企业以及餐饮、物流、中介、建筑、家政等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管。全面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

9、健全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要把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性安排加以大力推进,采取有效措施,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到2013年,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80%要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并健全履行集体合同的监督保障机制。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加快工资集体协商的地方立法步伐。

10、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障政策,依法为各类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部门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的社

4 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继续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保金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各级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群众的帮扶机制和专项救助制度,落实困难职工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加快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动员全社会力量扶贫帮困,切实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

11、健全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展、创新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到2012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代会制度建制率要达到98%以上,已建工会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制率要达到80%以上。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协商权和监督权。企业集体合同草案、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方案、职工裁减安置方案等必须依法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企业应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12、健全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提高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水平,夯实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基础。加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投入,完善企业安全设施。支持工会和职工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日常监督。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强化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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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健全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基本原则,建立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化解纠纷的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仲裁“快捷、灵活、低成本”的优势,建立健全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绿色通道,不断提升仲裁机构效能。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在争议较多的镇街,设立仲裁分院或仲裁派出庭(巡回庭),就地、就近及时调处争议。2012年年底前,70%以上的仲裁机构完成仲裁院建设,2013年年底,全省基本建成具有专门办案场所、具有适应争议处理需要的专职办案人员、具有专项财政经费保障的实体化仲裁院。规范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行为,健全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开展和加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发挥律师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作用。

14、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今后五年,要强化省市级三方机制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县(区)级三方机制建立,积极稳妥发展街道(镇)、社区(村)级三方机制。三方机制要坚持以平等协商、兼顾统筹为原则,协调各方立场,反映利益诉求,规范企业行为,引导教育职工,消除劳动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要搞好对企业集体协商,开展构建

6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指导与服务;同时,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建设。

15、健全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劳动关系舆情作为社会舆情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劳动关系矛盾。要建立以人社部门为主导,以企业工会组织网络为基础,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参与的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加强对企业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争议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劳务派遣工就业等劳动关系状况的监控。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协调有力的预警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特别是群体性劳动争议僵局,确保劳动关系矛盾不蔓延、不激化。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建设,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在镇街配置适当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建设,到2015年实现全省全覆盖,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把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16、坚持抓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级实施、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思路,不断丰富内容,完善标准,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的全覆盖。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以社区(街镇)、工业园区或

7 行业为单位广泛建立示范点,提升示范点内企业的用工管理水平与和谐程度,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扩大创建工程覆盖区域。发挥创建工程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创建工程的能力建设,为创建工程提供人员、经费保障。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考核评价体系,出台激励措施,吸引更多的企业、行业、区域参加创建工程。到2015年,各地参加创建工程的企业达到企业总量的70%以上,符合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的示范点达到60%。

17、坚持抓好典型示范和分类指导。树立一批创建活动先进企业、工业园区、示范区和模范人物,大力宣传他们的事迹,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涌现出的成功经验,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和支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生产经营效益的企业,要坚持分类指导,切实按照企业实际开展创建活动。

18、坚持抓好激励约束。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原则上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办法。将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作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的重要内容及标准。对已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称号的,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督导、抽查等动态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称号。要把企业是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关系是否和谐,

8 纳入对非公有制企业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范围,纳入授予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各种先进、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之一。

五、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者队伍

19、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和引导。组织企业经营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他们守法经营、关爱职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尊重和支持企业经营者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宣传表彰企业经营者先进典型。注重从政治上关心企业经营者成长,拓宽非公企业经营者政治参与渠道。

20、提高企业经营者管理能力。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准确把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法律意识,按国家劳动标准自律,加强管理团队建设。企业经营者要注重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培训,自觉组织本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接受劳动保障法制培训,搞好企业劳动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1、发挥企业代表组织作用。企业代表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作用,积极反映企业利益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重视和发挥企业代表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参与、协调作用。加强企业联合会、工商联与其他企业代表组织建设,切实解决他们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六、切实加强企业职工队伍建设

22、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

9 工人阶级的方针,尊重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创造精神。各种类型的企业,都要积极探索切合企业发展实际的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有效途径和具体形式,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推动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构建企业和谐中的作用。推动企业与职工建立利益共同体。指导企业完善薪酬制度,推行职工持股激励机制,鼓励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企业与职工和谐双赢。

23、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党政和企业,都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科学文化、民主法制、健康安全和社会文明素质,努力提升职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的能力与水平。健全职工技能提升激励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技能竞赛,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帮助职工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建立多渠道的职工晋升机制,拓展职工职业发展空间。企业要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保障职工培训权利。

24、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工作。要把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入户、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纳入公共服务范畴,推进共建共享。加快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城镇步伐,满足优秀外来务工人员、高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落户需求,从制度上打通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广东的渠道,增强他们在广东的

10 归属感和融洽度。要适合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队伍的思想、行为特点,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外来务工人员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形成知荣辱、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要通过“上线”和“触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加强与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的沟通交流,倾听心声,了解诉求,解决实际问题。

七、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25、不断扩大企业党组织的覆盖面。注重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断创新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方式,大力推进产业化、区域化、行业化党建工作。加强企业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培养发展优秀职工入党,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制。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带领党员带头学习业务知识,争做爱岗敬业先锋;带头宣传富民政策,争做创业发展先锋;带头诚信为人,争做诚信经营先锋;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争做奉献爱心先锋;带头遵纪守法,争做促进和谐先锋。

26、切实推进党群共建。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群团建设服务党建。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群团组织为依托,机构上对应设置,人员上交叉任职,工作上统一协调,做到组织共建、活动共搞、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共建互促。在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依托群团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组织创

11 造条件。

27、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外来务工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在内的广大职工吸纳到工会中来。进一步推进企业工会民主直选工会主席制度,强化工会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色地位。企业工会每年应组织会员或会员代表对任期内的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企业工会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应切实履行职能,当好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职工聚集状况,逐步在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镇(街道)工会、村(社区)以及行业工会,配备工会专职人员,或按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

八、打造先进文化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8、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职工,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职工。深入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倡导“劳动创造幸福”,推动形成企业和职工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文化氛围。

29、培育先进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树立讲求诚信、义利兼顾、塑造形象、回报社会的价值理念和依法经营、依靠职工、科学管理、自主创新的发展理念,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2 引导企业关注社会评价,热心社会公益,以良好的企业公民形象影响和熏陶职工,增强企业凝聚力、创造力和竞争力。

30、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大力推动和引导企业结合实际,深入挖掘企业历史和文化资源,构建以职工为本的企业文化职工文化。鼓励企业多搭建职工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平台,让职工成为主角,在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和陶冶情操中实现自我教育,调节生活、放松身心。

九、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领导

31、努力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运作、多方配合、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考核体系。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切实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对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范围,纳入和谐劳动关系认证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32、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力度。加强对劳动关系和舆情分析研判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以及先进事迹和典型,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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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增强协调劳动关系的力量。市、县两级按照从业人数一定比例配备专职劳动关系工作人员,街(镇)和社区(村)指定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并在劳动者数量超过1万人的街(镇)和社区(村)开发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完善省、市、县、街(镇)、社区(村)、企业六级全方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4、加强对劳动关系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劳动关系理论和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深化对我省劳动关系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的研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注重国内外劳动关系比较研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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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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