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管理区区域工资集体协商
评估报告书
石桥管理区总工会 2013年9月17日
石桥管理区区域工资集体协商
评估报告书
大石桥市总工会:
根据大石桥市总工会工作要求,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常态化机制建设,发挥评估机制的监督作用,在充分调研,反复沟通,多次座谈的基础上于2013年9月17日召开了石桥社区区域工资集体协商评估会议。现就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由石桥管理区总工会主席史海青主持,工资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和部分代表、区域评估委员会成员、部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企业监督员参加了评估会议。市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会议,亲临指导。
一、第一条履行情况
集体协商制定的从业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不低于1050元,经过几个月的运行,每个企业员工的最低工资都在1050元以上。
通过评估得知,每个企业都能按要求去做,认真执行,全部达到当初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第二条履行情况
职工工资总体水平随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按以下标准执行: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今年一线职工工资照比去年增长幅度为10%,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今年一线职工工资照比去年增长幅度为8%,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今年一线职工
工资照比去年增长幅度为5%。
通过评估得知,每个企业都能按要求去做,认真执行,全部达要求。
三、第三条履行情况
职工岗位工资按以下标准执行: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岗位工资按劳动力工资指导线的上线执行,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职工岗位工资按劳动力工资指导线的中线执行,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职工岗位工资要高于劳动力工资指导线的下线。
通过评估得知,每个企业都能按要求去做,认真执行。
四、第四条履行情况
第四条:各企业应定时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月工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职工工资。
通过评估得知,每个企业都能按《协议》要求执行。双方都很满意。
通过评估,石桥社区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各条款符合本区域实际,执行的很好,没有发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石桥管理区总工会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