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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3-03 16:20: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申请200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01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我校招生地段

田贝三路以北,西至贝丽南路接贝丽北路,北至水贝一路接翠竹路(含环卫处宿舍、海鹏大厦、小汽车公司、翠田工业村、供电局宿舍)。

(可见《罗湖区2007年小学学位申请学校地段示意图》;也可在《罗湖区200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宣传单张或罗湖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目查找)。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查原件,交A4复印件);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口本(须全本复印);

(2)儿童出生证;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两孩及以上家庭还应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暂住户籍儿童。申请学位的暂住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原籍户口本须全本复印);

[请注意:提交的资料应能证明儿童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具体说明见《2007-2008学年度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问答》,可登陆“罗湖教育信息网”的“招生考试”栏目查询)。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具体要求见“温馨提醒之13”)。

3、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填写《罗湖区200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表格可在“罗湖教育信息网”的“招生考试”栏目下载或到地段学校领取。

四、学位申请分类方法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证明材料,学校视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住房等状况进行学位分类排序。

A类:

父(母)地段内购房、居住,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B类:

①父(母)地段内购房、居住,本市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

②父(母)地段内购房、居住,享受户籍待遇的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C类:

①深圳户籍儿童,住祖辈合法自有房产(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或父母其它形式自有住房且有合理证明;

②深圳户籍儿童,或享受户籍待遇的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在地段内租房居住,有合法租赁手续;

D类:

①深圳户籍儿童或享受户籍待遇的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在地段内租房等方式居住,无正规租赁手续但有合理证明;

②父(母)合法租房居住,持《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等效证件,符合就读条件的暂住人员子女。

③符合就读条件暂住人员子女,父(母)在地段内购房、居住。

E类:

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暂住人员子女。

关于住房类型的说明

1、上述所称购房户,是指其房产能提供市国土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证(红、绿本)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并附缴款发票、按揭合同)的家庭;经政府房改部门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自有住房可归入此类。

2、能证明房产确属申请人所有并居住的(如非军人的军产房、手续基本齐全的单位集资房等),按其它形式的自有住房处理。

3、作为自有住房申请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持有50%以上产权。

4、2007年4月22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

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决定是否暂予登记,不保证提供学位。

5、学位紧张学校对租房户可增加地段内租房居住一年以上的要求作为正式受理申请条件(租赁居住起点时间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备案时间为准,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22日),对符合其它条件但地段内居住时间不足的只暂予登记,不保证提供学位。

6、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同时交验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具的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原则上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应跨越2007年8月31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的报名申请。

五、学位安排原则

1、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2、按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住址等学位申请分类状况,顺序录取。凡在4月20-22日按规定申请并取得学位申请受理回执的均为有效申请。在规定申请时间内,申请先后不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

3、学位紧张的学校,可依据学位分类和同等类别下罗湖户籍优先、购房或自有住房优先、独生子女优先、地段内居住时间长者优先等原则,制定具体的学位安排细则。

4、全区统筹学位安排。如学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教育局将进行调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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