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机关
办公楼管理(暂行)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办公楼是公司各部门履行公务活动的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维护文明、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和到办公楼联系工作的临时往来人员。
第三条 办公楼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大楼的管理职能和对机关的服务职能。
第四条 办公楼内任何单位和进入本大楼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制度,努力创建文明机关。
第二章 文明办公管理
第五条 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进入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裤衩等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不得串岗闲聊、高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大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 1 第十二条 办公楼执行24小时物业公司前台值班和节假日员工值班规定。
第十三条 办公楼门前广场禁止一切车辆停放。机动车辆统一停到B3停车场,停车要入位,车头向外,服从物业人员的管理;自行车、电动车等要停放在物业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第四章 安全防范管理
第十四条 总部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机关各部门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 各部门要根据要求设定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房间都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安全工作。通过明确分工,层层负责,防患于未然。
第十六条
各部门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自责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总部机关内部安全。
第十七条
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如有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安排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协助工作,承办单位(或承办人)与物业公司共同负责活动期间办公楼的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 办公楼实行门禁系统,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必须刷卡进入出,并严格执行总部机关门禁卡管理规定。
- 3 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办公室对办公区域公共用电具有管理责任,并责成物业公司严格执行公共用电开关制度。
第二十七条
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检修。办公室要督促物业公司不定期对办公楼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
全体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注意随手关灯、关水,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保证办公楼的正常办公用电;夏季室内温度不超过26ºC、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20ºC时不得使用空调,使用空调期间不得开窗。
第六章 楼内卫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全体员工都要树立文明意识,要讲究卫生,净化环境,爱护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三十条
个人垃圾要及时处理,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内等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物品,否则将作为废品处理;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
第三十一条 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或用餐。吸烟一律到固定的吸烟区,用餐一律到B1层食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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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制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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