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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2 11:37: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州安监局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尊敬的验收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州安监局全体人员对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领导小组各位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现将我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情况作以下简要汇报,希望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行使安全生产行政监督的职能机构。成立之初由自治州经贸委管理,2007年4月,由自治州经贸委管理机构调整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目前,州安监局(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共有干部职工33人,有汉、回、哈、维等4个民族,下设五个职能科室。其中少数民族7人,占职工总数的21%,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党员3人,占少数民族职工的43%。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3人,占全局中层以上干部的27%。

多年来,我局民族团结工作在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领导小组的

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抓学习、求团结、树典型、结对子、思稳定、促发展,使“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内化为各族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搞好创建,组织领导是关键。我局始终将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1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3名干部负责开展日常工作。我局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共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创建工作,切实做到有规划、有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自检、有总结。

(二)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经费是做好创建活动的保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保证经费投入。今年以来我局共用在民族创建活动经费约8000元,有效保障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了《昌吉州安监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任务分解方案》,将创建工作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负责

人,做到分工明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长期以来,我局坚持以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为主题,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先争优”、“新疆精神大学习大讨论”“迎七一”等主题教育,以“三个不忘”(不忘党的恩情、不忘祖国的温暖、不忘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历程)教育为核心,以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六史”教育为着力点,在全局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军队好“六好”主旋律。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政策,带头参加民族教育知识测试。局党组书记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以民族团结教育局为主题的党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同时,我局将民族政策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纳入了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党组中心组、在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并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加强教育,创新形式,使民族团结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一)认真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肉孜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及少数民族节庆日期间,局领导带领各族干部职工,积极开展“送温暖、送卫生、送平安”活动,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党的关怀。同时,在单位内部通过开展座谈会、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干部等形式,让

局各族干部职工感受到局党组的关怀和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

(二)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5月是民族团结教育月。月初,召开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作了动员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了“六史”教育,组织各族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并做好了学习笔记;组织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局内开展了“讲团结、看变化、谋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畅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及福建、山西开展对口援疆工作以来身边发的发展变化。6月初,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知识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予以公布,作为年终干部理论学习考核依据;5月27日由局副调研员周建成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讲座,进一步宣传和弘扬民族团结知识,增强干部职工民族团结的凝聚力和自豪感,推动全局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在民族团结教育月期间,我局还积极悬挂民族团结标语,制作了民族团结展板。

(三)创新形式,多样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一是月 日组织各族干部职工参观 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让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多民族大融合的伟大成果。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片《乌鲁木齐的天空》,让干部群众感受到乌鲁木齐市60年代和当今21世纪的巨大变

化和光彩未来,增强各族干部职工对自己美好家园的热爱之情。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干部职工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歌,学跳一支民族舞蹈,每周学一句维吾尔族日常用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信息报送工作。要求每个科室每月向局创建领导小组上报民族团结信息1条,并由办公室组织编印《州安监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简报》。目前已经编印简报 份,上报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份。

四、落实政策,互帮互助,民族团结教育成效显著

(一)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培养。我局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培养。目前有少数民族干部7人,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3人,其中局党组书记是维吾尔族。3名少数民族干部为中国共产党,2名干部为共青团员。同时我局非常重视培育、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每年均在单位内部评选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并积极向自治州申报民族团结先进典型。

(二)重视学习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我局创新开展“三个一”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歌,学跳一支民族舞蹈,每周学一句维吾尔族日常用语,引导干部职工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

(三)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我局始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有关规定,没有强迫他人信教或强迫他人不信教的情况发生,党员干部中也没有信仰宗教情况,没有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和零散朝觐现象。对各民族节假日休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正常执行,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干部生活、饮食等方面的习俗。在少数民族节日期间,局领导带头积极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干部。

(四)积极宣传民族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族团结教育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积极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信访案件和维稳工作。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案件,落实局领导包案解决信访事项制度,配合好信访局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均在有效时间内予以办结,结案率达100%;切实做好敏感时期各项防范措施,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目前,我局没有接到涉及少数民族群体信访案件,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矛盾冲突案件。

五、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以民族团结教育的开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认真做好“十项重点工作”中有关安监系统的工作。在“十项重点工作”中,涉及到我局的工作有长治久安工作中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做好监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少数民族技术人员和职工的指导,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自治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少数民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监管企业中少数民族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培训机构在培训中以实际操作技能教育为主,以理论知识教育为辅,结合在实际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通俗易懂的讲解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和如何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注意事项,并要求培训机构在培训少数民族职工群众时,必须聘请“双语”老师进行讲课,以便于少数民族职工群众的学习和理解。

(三)认真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积极支持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发展。加大东三县扶持力度,大力开展政策扶贫,协调安全培训中介机构为东三县培训各类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700余人、特种作业人员650余人,节省学员资金共约67.5万元。

(四)认真开展“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城乡解困工作,号召全局各族干部职工增强帮扶意识,实施帮扶行动。今年以来,我局由主要领导带队先后2次到帮扶对象付新林家中进行慰问,共带去慰问金500元以及面粉、大米、清油等生活用品。目前,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子女解决就业问题,切实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二是继续做好对阜康市甘河子镇振兴路社区的帮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并为社区贫困户送去了慰问金1000元。三是聘请维吾尔族贫困户帕提古丽为我单位清洁工,解决其工作问题,并在日常生活中给予物资帮助,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倡议全体党员和干部为维吾尔族小姑娘努沙努尔捐款3000元。

(五)认真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向基层社区驻派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走访入户,了解群众的生活情况,及时对有困难的群体进行慰问和帮扶。今年以来,安排1名干部脱岗进驻园丁社区工作,并在敏感时期和重要节点增派15人次协助社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资助社区帮扶资金1000元;在古尔邦节、元旦、春节期间,先后对园丁社区6家贫困户进行了慰问并带去了慰问品;资助2000元支持延北街道办事处开展扶贫帮扶工作。

(六)认真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马莲滩村党支部签订了互帮互助协议,慰问了该乡3名贫困党员,为其送去慰问金1800元。

六、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全局各族干部职工均能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州关于发展和稳定的总体部署,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旗帜鲜明、坚定

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能够积极参加“双语”互学,任何时候都不忽视和放松民族团结工作,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特别是在“7〃5”事件以后,全局各族干部职工均能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明辨是非、服从大局,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尽心尽力做好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力的促进了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昌吉州人民政府2007-2010年连续四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地州。州安监局2006年-2010年连续五年被自治区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0

9、2010年连续被自治州评为综合目标管理一等奖;州安监局领导班子200

8、2010年被州党委评为“科学发展好班子”。州安监局机关党支部200

9、2010年连续被州直机关工委评为“五个好”党支部。

今年以来,我局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与州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高举民族大团结的大旗,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地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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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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