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年”工作各部门责任分工
按市场监管年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布署,交通、公安等部门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市纠风办:
1、会同交通部门进行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发现“三乱”行为坚决查处。
2、会同公安、工商、交通对违规参与经营行为的、非法索取利益的、充当保护伞的这三种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
法制局:
负责对活动文件的审核,对执法不作为、违反执法程序、不按要求制作处罚卷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交通运输局:
1、经营许可复检审查工作,达不到条件限期整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坚决取缔。
2、强化源头监管,加强稽查征费站执勤,重点地段巡逻执勤。
3、重点查处“黑车”标志、标识安全设施、私自改装超员超载等严管重罚。
4、查处维修厂家、配货站、驾校非法经营行为,超范围经营。
5、加强经营行为监管,查处客运班车、城市公交车不按许可路线站点行驶和停靠、越线甩客;出租汽车异地营运、拒载、违规从事班线客运经营;运输从业人员服务低劣、服务不规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公安局:
1、对使用报废车辆、无牌照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予以查处。
2、对于使用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改装动力三轮车)、从事旅客运输予以查处。
3、对使用高音喇叭沿街喊站、揽客的客运车辆予以查处。
4、对超员超载特别是运输砂石而易于扬撒又无有效拦护网的车辆予以查处。
5、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等行为予以严处。
物价局:
1、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票证、出售高价票、高额收取运输服务费用,不按规定收取维修费用、检测经费用。
2、在节假日期间,会同交通部门对农村客运班线、出租车要高价现象重点查处。
工商局:
1、加大对无证照经营的“黑户”打击力度,坚决予以
取缔。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监管,打击使用伪劣假冒配件。
2、查处机动车检测机构不按规定检测和出具虚假报告等。
3、加强驾驶员培训监管,不按教学大纲教学、恶意竞争、垄断、弄虚作假行为,予以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