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管理制度
1.教练员要以无私奉献的精神,致力于为学校省、市、县业余体校输出高水平的运动员,努力提高篮球运动员的技术水平。
2.教练员要自觉服从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的声誉,为提高球队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做出自己的贡献。
3.教练员要加强自身的修养,任何时候都要起到表率作用。
4.教练员要认真学习篮球理论知识,熟悉篮球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
5.教练员在带队训练和比赛时,在保证正确教授和合理管理的同时,要做到作风正派、尽职尽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6.教练员应加强球队的团结,经常带领运动员进行相互间的交流训练或比赛,共同提高篮球队的运动水平和吸引力。
7.教练员要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班级竞赛活动互相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教学和竞赛水平。并鼓励运动员在比赛中努力拼搏,争取好成绩,为提高学校的知名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8.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球队进行考核和检查,鼓励教练员认真训练。
9.教练员年度考核不及格,给予警告或取消资格处理。
10.对违反管理规定,有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表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教练员,根据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球队教练员资格的处理。
11.未经比准擅自外送运动员的教练员在本学年年度评优一票否决,取消球队教练员资格。
《教练员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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