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抢救制度
(1)对急诊抢救病人当班医务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准确地进行诊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2)在抢救过程中,需要各有关科室支持时,必须积极给予支持。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住,严禁推托。
(3)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要严肃认真,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长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协作。
(4)在抢救过程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方面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5)医护要密切配合,完成各自所担负的责任。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尤其是药物的使用,护士要重复一遍,以免有误,并及时记录。
(6)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即由医护人员转送至观察室、病房或手术室继续治疗。
《急诊抢救制度(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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