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安全责任书
一、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二、教务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与各教研组组长长、实验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督促和指导各教研组做好学生的课堂安全工作。
3、负责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拟定教育计划、日程安排,并督促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验课、体育课及课外活动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5、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参加竞赛、各类考试活动以及去外校参加中考等,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负责幼儿园全面安全防范及管理工作。
7、协助总务处做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
8、一旦发现发生紧急事件,立即组织人员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救治学生、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家长情绪作。
9、自觉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任务。
四、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教务主任的责任。
校长:
分管领导:教务处责任人:
2010年8月31日
《教务处安全责任书[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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