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迁 公 告
天桥区棚户区改造汽车厂东路南片区回迁居民:
汽车厂东路南片区回迁安置房已竣工,计划近期回迁。差价款缴纳及入住验房手续集中办理时间:
7月12日原1号楼(现2号楼)
7月13日原3号楼(现4号楼)
7月14日原5号楼(现6号楼)
请回迁居民持《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济南市城市公有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产权人无法到场,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委托书),到汽车厂东路南片区安置房回迁现场办公室办理。回迁截止日计算至2011年7月15日,未按期办理回迁手续的居民不再计算超期安置过渡费。现场咨询电话:67689930。特此公告
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
济南市天桥区拆迁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回 迁 公 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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