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曙光学校
2018年第一学期教育扶贫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2018年第一学期教育扶贫资助工作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难问题,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强化责任。 成立教育扶贫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振红 副组长: 董同祥
成员:刘艳梅
姬继彬
焦青翠
于红军
(学生代表)
二、严格审批过程。
为了使贫困学生真正得到救助,制定如下审批过程。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
2、班主任填写班级家庭调查记录表。
3、班级将贫困儿童情况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4、领导小组调查、了解、核实,请村委会、村支部开具证明。
5、最后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儿童受救济名单。
6、贫困儿童名单确定,坚持避亲的原则。决不允许在任何环节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三、严格确定资助范围。
资助的范围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本校寄宿的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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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春小学上期教育扶贫救助金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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