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基地共建协议书
共青团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共建绿色环保志愿者服务基地协议书
甲方: 共青团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乙方: 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积极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更好地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青年学生在志愿者服务中为全面建设服务型社会贡献力量,为发展建设和学生实践教育提供切实的服务和指导。
甲方与乙方从校地合作、共同育人的角度出发,建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学生志愿者服务鄞州区环境保护局相关志愿者项目。
为保证工作的长期有效,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组织青年学生利用周末、寒暑假期或其他课余时间到乙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乙方在的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中,为甲方学生提供志愿服务活动场所或协助乙方安排活动场所。
三、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志愿者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甲方社会志愿者服务主题协助安排活动日程、协调并参与活动主题的有关人员,并帮助甲方做好在基地的预案。
四、在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乙方为开展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及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学生志愿者服务任务,并对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出鉴定。
五、为加强协作,双方定期互通信息,总结交流经验,确保共建基地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六、协议生效后,由甲方在乙方挂“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志愿者服务基地”铜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其变更、中止或废除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团委乙方: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代表:代表:
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志愿者服务基地共建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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