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购票员变更(2013年更新)
2013-12-6 14:55:06来源:浙江国税作者:【大中小】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的,相关经办人员变更或增加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税务机关在原《发票领购簿》登记。
二、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纳税人委托授权书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发票领购簿》(查验)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业务发生时。
《发票购票员变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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