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1份上报省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申报表上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申报。
2.论文及原始材料: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1份完整的论文和1份能说明项目研究过程的项目研究日志或者研究日记等原始材料(复印件即可),论文的撰写应规范,特别应明确注明参考文献。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
工程设计和制作类项目须提供图表资料。根据项目的需要,可以包括: 外观图,手绘或照片均可。
结构图,手绘或打印均可。
原理图,手绘或打印均可。
4.查新报告:项目应在开题前进行查新,在参赛时提供查新报告,查新报告应全面、详实、可靠。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查新报告的格式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为标准。 5.诚信自查书:各项目作者须如实填写《诚信自查书》,旨在学生中倡导诚信意识,确保大赛选拔出真正具有出众的自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1.科技发明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发明项目中主要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项目的主要依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亲自获得。
(3)自己制作:发明的实物或制作的模型,作者本人必须参与力所能及的实际操作。
(4)科学性:项目的科学理论依据可靠、技术方案合理。
(5)创新性:项目在申报日之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申请专利并记载于相应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项目与现有的成品、技术相比,有突出、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能够制造、使用,具有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