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各事业部主要负责人应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和使用,对由于安全生产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发生承担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组成
一、各事业部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为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在工程概算中要确定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更新与改善。各事业部要积极联系争取,保证这笔费用及时划转到帐。
二、各事业部为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改造、维护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支出;
(二)配备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或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的支出;
(四)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的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六)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支出(作业现场环境、作业方法、劳动组织、架设工具等);
(七)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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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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