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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14 06:03:20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高效、文明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一、职工上班前要休息好,保证充足的精力,严禁酗酒、赌博;若发现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佳者,严禁入井。

二、按时上班,严禁迟到或旷工。

三、班长要组织当班全体职工召开班前会,讲解当班安全、生产中的细节环节,严禁出现不开班前会,班长只填写记录应附差事现象的出现。

四、入井时,严禁携带香烟和火种,戴好安全帽,背好矿灯和自救器,衣着要整齐;带好自己所带的工具,以防伤及他人。

五、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包括: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提升机司机、监控检测工、瓦检员、安全员、电钳工、绞车司机、爆破工、探放水工、信号把钩工、主扇司机、水泵工、检修工、电机车司机、电瓶车司机、电氧焊工等工种),按规定填好各种记录。

六、值班人员必须持续24小时轮换值班,若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安排人员顶班,不得出现空班现象。

七、各作业场所必须确保电话畅通,若发现电话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通知调度室处理。

第二章 执行细则

1、特殊工种必需持证上岗,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严禁早填、不填、虚填、代填。若出现以上现象,每次罚款50元。一周内连续出现两次下岗培训。

2、井下睡觉按重大“三违”处理,每次罚款50元。

3、重要场所需定岗定员,禁止有闲杂人员逗留,若无人按脱岗处理,每次罚款50元。重要场所(重要场所指绞车房或硐室、信号房或硐室、水泵硐室)有闲杂人员将追究在岗人员责任,罚款20-50元。

4、信号工禁止错打,乱打点,因打点失误造成事故者酌情处以20—100元罚款。

5、设备运输途中造成损坏,水泵长时间干转不上水等属于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者处以 200 元。

6、井下工作人员不背矿灯或自救器;或故意关掉矿灯;长时间摘掉安全帽;串岗者每次罚款20元。

7、酒后上岗者,对饮酒人员当班遣送升井培训,并要追究当班带班人员责任,罚款100元。

8、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有证未带按明知故犯处罚或无证操作罚款50元。

9、设备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带病运行罚负责维修人员100元。

10、职工违反停送电制度私自送电,或强行送电按重大“三违”论处罚款200元,并下岗培训。

11、私自进入盲巷或破毁管理设施者(栅栏、管理牌)按重大“三违”罚款100元。

12、本队职工违章被矿安监处处罚者,损坏本队名誉。将追加原罚款的一半。

13、损坏井下各种设施者,按情节轻重处以50—1000元罚款。

14、有打架斗殴行为按延边凉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送交安监处或保卫处处理。

15、电工在检修设备或开关时,必须悬挂停电牌、并且必须有人监护。否则按重大“三违”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罚款100 元。

16、各班组没有及时组织本班职工学习、培训(或开会)考试,(包括班前会无主持人,无记录,未开班前会下井者)未参加者,每次罚款20元。

17、各种记录,必须齐全,每缺一种记录罚责任人100元。

18、丢失记录每页罚责任人5元。故意撕扯、毁坏记录每页按10元罚责任人。

19、职工当月出现重大“三违”或由于“三违”造成事故者,依情节取消安全工资、下岗或辞退。一般“三违”按《安全奖惩条例》处理。

20、年底评选先进、晋升工资时,若有重大“三违”者,一票否决。

21、安全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按原罚款数额扣除。

22、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延边凉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延边凉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奖惩条例》等制度执行。

管理制度

1、安全例会制度

一、针对我公司特点,每月月末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段长级以上人员及其它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和生产会议;

二、会议内容:

(1)总结本月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寻求解决办法;

(2)制定下一月安全计划;学习“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每旬举行一次由安全矿长主持,段长以上级参加、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及时整改当前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特殊工程安全措施;

四、每周举行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会议由安全主要负责人主持,重点学习三大规程、各项矿规矿纪及各项管理制度,解决矿井内部存在问题;

五、每项工程施工前,队长主持召开工程专项安全生产会议,全

2 体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参加,重点学习《作业规程》。

2、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堵塞漏洞,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即随时召开 。

第四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安全矿长主持。

第五条 安全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全体安委会成员、各段队、队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

第六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我矿安全生产和建设工作,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及领导指示。

2、由安监处通报上周安全办公检查问题的整改结果及处罚情况。

3、由安监处通报上周工伤情况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情况。

4、由调度室通报上周各单位影响生产事故情况。

5、由各专业口负责人就上周未整改隐患说明原因。

6、由各专业口负责人汇报本周安全办公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安排情况以及其它口领导协商后未能就隐患整改达成共识的问题。

7、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布署安全生产工作。

8、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等事项。

9、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出解决办法或采取的方案和措施。

10、研究其他相关安全事项。第七条 有关要求

1、安委会成员必须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在会前向矿长请假,在矿长外出时,必须向安全矿长请假,凡是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罚款20元。

2、安监处负责建立专门的安委会会议记录本,与会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到。

3、与会人员不能迟到、早退,否则罚款50元。

4、与会人员必须携带记录本,对会议安排对本口的工作要作好记录,会后安排相关单位按时完成。

5、安监处负责对安委会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落实考核。

6、重大隐患分口必须拿出处理预案,提交安委会讨论。

7、建设中自检情况,定向汇报。

3、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任务

(1)及时发现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 (2)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上的缺陷。

(3)及时发现并积极主动地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及时总结并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制度。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检查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安全检查要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纪律、查整改为主,以及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人岗位责任制和《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要根据各班组的具体情况,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条件的变化,变换检查的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三、安全检查常用的方法 (1)自行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对自己专责范围进行安全检查;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班组进行安全检查。

(2)定时检查:每旬公司组织验收检查,工人和各类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项目进行的检查。如班前、班后检查,生产中的巡回检查等。

四、隐患整改

首先,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立即停产处理,不消除事故隐患不生产。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要批评教育,要严肃处理,采取措施,防止重复发生。其次,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落实解决措施、负责人、整改时间,逾期不解决的要下决心停下来处理,追究其责任。

4、安全奖惩制度

一、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公司安委会按其贡献大小,给以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二、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评定完成任务奖的前提。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工作上作出显著成绩,并完成生产任务的,在年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以表彰、奖励。

三、任何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情节或后果严重的,应给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四、各班组在作业过程中。有违反安全规程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各班组主管人员的责任。

(1)放松对安全工作的管理,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无证,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3)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六、奖惩办法

1、严格执行安全承包方案,由公司安监处负责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及安全承包方案的考核。

2、井口当月发生重伤一人次或轻伤人数超过控制指标,按安全承包方案的规定扣发或减发当月安全奖。

3、井口当月发生重伤两人次,按安全承包方案的规定进行处罚。

4、地面单位当月出现轻伤,取消单位负责人当月的安全奖。出现重伤按安全承包方案的规定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5、当月发生死亡事故时,按安全承包方案的规定取消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安全、技术部门当月安全奖,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5、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矿井生产的技术基础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和安全生产。根据原煤炭部《关于加强采区设计方案、采区设计、回采和掘进作业规程技术管理的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认真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按已批准的矿井、水平初步设计、盘区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门设计为依据。努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高度的注意力改革巷道布置,降低掘进率,加速支护改革的进程,改善安全生产面貌,千方百计的降低生产成本。

二、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经批准的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施工,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否则不准施工。

采煤工作面和开拓、准备巷道及施工期较长的回采及其它巷道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按统一的作业规程格式及其编制内容说明要求进行编制。施工期较短(长度在50米以内)的回采及其它巷道可按简易掘进工作面作

5 业规程格式编制。

三、作业规程中的地质说明书、井上下对照关系和周围井巷等资料由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人员负责提供,有关通风的数据计算及通风设施和设置方式,由通风科负责提供,供电方式的选择和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设计由机电部门负责提供,规程的编制人,审查人对上述资料都要进行全面综合分析,选择出最佳的方案。

四、编制人在规程编制前,必须把区域内井巷开凿、采面开采的历史(包括发生事故的原因)等情况调查清楚,并综合本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借鉴有益的经验。

作业规程应达到:内容齐全,重点突出,有个性,工艺先进,不循规蹈矩,有科学依据,图面清晰准确,文字简明,通俗易懂,切合实际,安全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性强,并要达到技术经济合理性的统一。

凡属《煤矿安全规程》中已明确且又属作业规程中写上《煤矿安全规程》的条、项号的,在贯彻作业规程的同时,贯彻其条文的内容;对于采掘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已明文规定了的各种制度,在作业规程中可不再重复,但要按规定定期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学习并进行考试。

五、编审办法:

1、作业规程编制由技术井长负责主持,主管井长、通风、机电业务人员和采掘队长共同参与研究,井采掘技术人员负责编制。行政井长、主管井长、技术井长、安全井长签署后上报;需上报州煤炭安全监察站审查备案的规程要提前三周上报公司,只需公司审批的规程,要提前二周上报。

2、作业规程编制和贯彻情况,由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在每一工程开工前由安监处负责检查规程的贯彻情况,没有作业规程的工程不准开工,有作业规程没有贯彻的工程不准开工,没有学习规程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理。

3、公司由总工程师或安监处处长主持召集生产、机电、通风、地测等部门和人员共同会审,总工程师签署后生效。经批准的作业规程是指导采掘队施工的基础和依据,公司最迟于收到规程后的三日内批复。

4、凡井下所需的采掘工程及其它工程(或其它作业)的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上报公司审批;没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或作业)不准开工。

六、审批范围:

1、上报州煤炭局或州煤炭安全监察站审批或备案的规程;(1)、按有关规定必须上报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2)、水体下开采、探放采空区积水、过钻孔及特殊地质条件或其它特殊条件下施工工程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2、公司审批范围:

不需上报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报公司审批。

七、施工过程中遇有地质、水文等特殊变化时,作业规程要及时修改补充,凡属改变巷道布置、支护方式、修改施工工艺和巷道断面等,都必须编制补充或修改措施,报公司重新审批。

八、贯彻制度:

1、在开工前由采掘段长主持,井采掘技术人员负责向全体作业人员贯彻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轮休和请假的职工必须补课后再上岗作业;换岗人员必须学习新岗位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上岗作业;每个作业人员必须达到应知应会。

参加学习的人员都必须在考核栏内签字或盖章,没有签字或盖章上岗作业的人员,按违章作业处理。考核记录要妥善保管至该工程结束。

2、施工期超过三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每三个月至少重新贯彻一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的范围和方法与新开工相同。

3、由安全井长负责,每半年至少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一次安全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每次学习后都要进行考试,不合格者要限期补考。

4、由技术井长负责,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一次本工种操作规程。

5、在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内容进行,不得违背规程作业和违背规程指挥。

九、为了加强对作业规程的管理和井下工程的施工管理,公司每月对作业规程的编制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地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补充,对无规程作业、有规程没贯彻规程作业、虽贯彻规程但作业人员没有在考核栏内签字或盖章就参加作业和轮休、请假、换岗人员没有学习新岗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现象要严肃处理;对责任人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论处。

十、掘进作业规程编制

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内容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

1、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 1)审批的采区设计;

2)审批的该分阶段的地质说明书;

3)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 4)安全制度,应包括工作面交接班制、工程质量验收制、巷道维修制、掘进机电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制、瓦斯和煤尘管理制、放炮和瓦斯检查制、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等;

5)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2、掘进作业规程的内容,应包括: 1)巷道布置及巷道用途;

2)巷道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已有的采掘情况,掘进范围内预计水文地质、地质构造及其平面图、剖面图;

3)巷道形状和断面尺寸(应明确规定各类管、线、运输设施、人行道

7 的布置与尺寸,巷道断面应预留可缩尺寸),支护参数及其材料性能、规格,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的平面图和剖面图;

4)掘进方式,掘进机械化及其工艺流程与设备图,钻眼及放炮说明书与工艺流程图,水掘或其他方法的工艺流程说明及其工艺图;

5)煤层瓦斯涌出量、发火期、煤尘爆炸性、通风量及局系统图,通风监测仪表布置图,综合防尘措施等;

6)煤、矸、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设备型式,在倾斜巷道、煤仓、溜煤眼内的安全技术措施;

7)探老硐、老空,石门揭煤,过断层、破碎带防止冒顶、片帮及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

8)劳动组织和正规循环作业图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9)避灾路线图。

十一、采煤作业规程编制

内容说明:采煤作业规程是采煤工作面的回采工艺设计,它规定了工作面生产全部过程的工艺、组织和措施,反映了工作面各工序间的配合与安排及经济效果,是采煤队生产的基本文件。

封面:提报单位,即井口的井长、安全井长、技术井长、通风、机电负责人、采煤段长、编制人都必须签字,由公司统一编号。

公司审批意见: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召集生产计划科、通风科、安监处、机电科会审后,并履行签字手续。

A、地质说明书

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按格式要求认真填写,数据要准确、可靠,按矿井地质规程要求格式未表达的内容,还要做简要说明,如井上下对照关系、工作面实见点的地质构造、预测工作面可能存在的其它构造等。地质平面图的比例可选定为1:2000,要绘出工作面与邻近采面位置、标高、断层分布及其要素,断层分布情况和煤层底板等高线以及工作面四壁地质素描等。地质剖面图要绘出井上下对照关系及工作面与相邻煤层和井巷相互关系。

煤层顶底板柱状以采高要求顶板5倍以上,底板1倍以上,可利用工作面钻孔和邻近采面钻孔资料。

《三下》采煤和回采后对地面有明显影响的工作面必须绘制工作面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2000,图上要绘出地表河流、建筑物与工作面的位置关系及影响范围,提报人要签名。

B、工作面设计 (a)、支架设计

1、工作面支架计算:由于我公司无矿压观测仪器及设备,不能进行矿压观测,可暂时根据经验公式进行计算。

2、工作面平面图要绘制工作面支架、端头支架,特殊支架安设方法与

8 排列,上中下三口、上中下缺口支护结构,支护单元尺寸要在图上标清,工作面纵剖面图要把上中下三巷端头支护结构及尺寸绘制出来;横剖面图要画出最大、最小控顶距。

3、简要说明:要参考邻近工作面的开采历史,并结合本工作面的具体情况,对采煤方法、顶板管理方法的选择及依据进行简要论述,对回采工艺及设备选型等也需加以说明。

(b)、落煤方式

1、机采要绘制进刀方式图

2、炮采和打上、下缺口要编制爆破说明书,要绘制炮眼布置图(正视、俯视、侧视),并标明炮眼位置、角度、深度、眼距(眼与眼之间,眼与顶底板距离等)、装药量计算及其它数据填在表内,并注明选用火药和雷管种类与品种。

(c)、循环图表与劳动组织

应选择合理的循环方式及其循环率,两表要在时间与空间上相一致,相吻合。

(d)、风量计算及选择

工作面风量选择应按人员、火药消耗量、瓦斯涌出量、温度进行计算,选其最大值作为工作面风量,并用风速加以校验。

(e)、采区配电系统图

应将工作面选用的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写清,并画出配电系统图。

(f)、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按表格内容认真填好,并加以简要分析。 (g)、生产系统平面图

要绘出采区平面图,并以不同符号标出通风、运煤、运料、充填、洒水、消尘等系统。

(h)、采用非正规采煤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C、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应在总结邻近工作面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工作面条件,并针对影响安全生产重点问题,提出应采取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初次放顶应规定初次放顶步距、放顶方式及其措施和参加指挥放顶安全管理小组人员等。

2、避灾路线

工作面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所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图示为主,并附有必要的说明。

3、安全措施

应有针对性的将工作面放顶、事故多发地点及可能遇到的威胁生产与人身安全的过水线、断层、破碎带、煤层变薄带、过旧巷、钻孔及预防水、

9 火、瓦斯、煤尘爆炸及老顶来压等有关问题,认真编写简明扼要的安全措施,工作面收尾的安全措施可单独报审。

D、贯彻记录

每次贯彻,所有的参加人员都要在规定栏目内签字或盖章。

6、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我矿安全目标为:实现全矿全年无死亡、无重伤及重特大事故。减少轻伤人次。

2、为实现以上安全目标,矿分每季度为一个安全阶段目标,每季度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轻伤不超过6人次。

3、凡实现矿季度安全目标和全年安全目标,矿将根据每个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4、若突破以上安全目标,矿将严肃追查处理,对相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追查处理。

7、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为确保矿安全资金的正常投入,每砘煤至少提取6元作为矿井安全生产基金。

2、所提安全基金由业主、矿长、会计主管三人联锁负责建专帐、专款、专用。

3、由矿长负责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和轻、重缓急分阶段提出矿井安全生产所需项目及资金,业主审批后,会计建帐,出纳支付。

4、所报资金的使用情况,由业主指定专人负责监督落实情况,发现挪用和重大错误,矿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查处罚。

8、事故防范制度

一、作业负责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作业,在情况变化时要及时予以修改和补充。

二、下井人员必须带自救器,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和救护设备。

三、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要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技术档案。

四、非负责操作、运行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五、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应当有可靠的绝缘保护,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作业。

六、井下任何地点发生非伤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并协助事故抢救。

七、报告的内容有事故时间,地点,经过,简要原因,初步经济损失等。

八、发生非伤亡事故后,主管领导立即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安监部门进行追查,通过勘察现场,事故调度和追查分析,查清原因计算经济损失,明确责任,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措拖,对责任者严肃处理,遵照“四不放

10 过”的原则,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9、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凡设备遭受意外灾害或损失,使设备一次停止运转一小时以上或一次影响产量二百吨以上或设备损坏价值一千元以上者,均称为机电事故。

二、设备事故发生后,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漫延和扩大,保护好现场,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三、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小组,负责事故追查分析。

四、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五、认真做好各种事故的统计工作,要做好完整的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不断健全各项制度或其它有效措施,使事故率不断降低。

六、在每月召开的安全会议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上,向全队职工讲明事故情况,吸取教训。

10、安全员现场隐患检查整改制度

1、安全员对矿井的各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各点的安全工作。

2、查出的隐患应记录在现场检查记录本上,并将整改内容按安全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内容项目应由班长签字,以备查。

3、安全员对所查隐患应督促整改,不得将隐患未整改完,安全未解除就离开现场。

4、在矿井的所有安全隐患都要督促整改,不得单一进行。

1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公司每旬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公司安监处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

二、安全检查包括井下及地面工作场所。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监处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董事会研究。

四、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严格执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及责任人负责制。

五、各单位必须按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对本单位不能解决需公司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董事会。

六、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必须将整改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公司安监处备案。公司安监处根据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七、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或不进行整改的单位,公司将追究主管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八、安监科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定期将事故隐患上报安全监察局。

12、事故隐患建档整改制度

1、矿长及管理人员,现场值班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出井后向值班人

11 员交班并做好记录。

2、对事故隐患根据事故隐患发生地点、处理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及采取措施现场负责人,整改期限,复查情况进行建档。

3、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根据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制订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汇审制度并经讨论同意后并向职工进行贯彻后方可实施。

4、对任何人发现隐患不上报和拖延不整改者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3、安全活动检查日及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全矿每旬的最后一天作为安全活动日,总结每旬安全生产状况及下旬安全工作的重点要求及注意事项。听取广大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新建议和要求,严格安全活动的考勤工作,凡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者必须根据制度进行处理。同时学习安全规程,贯彻上级有关工作指令和规定。

2、对现场查出的问题收集情况,研究制订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3、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指定专人负责、按措施并分轻重缓急限期进行整改,对隐患威胁大的地点,必须现场立即停止作业,制定措施,及时组织人员材料,进行处理,并指定专人值班。

4、凡矿井发生事故及重大隐患必须由安全矿长组织进行事故分析(重大事故由上级组织进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5、对发生重大事故现场立即根据《灾害预防与处理应急预案》的程序分析事故类型进行营救,由井下上报地面值班室,由值班矿长及时向上级煤矿安监管理部门汇报,并作好记录。

14、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为了使矿井各工种的操作规程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矿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责任划分。

1、采煤、掘进、巷修等工种的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技术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核。

2、机电、运输各工种的操作规程,由机电科负责编制,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核。

3、通风、抽放各工种的操作规程,由通风科负责编制,通风副总负责审核。

4、地测防治水方面的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地测副总负责审核。

5、矿总工程师负责对所有操作规程进行审核、把关。

二、相关要求

1、各业务科室在编制操作规程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12 《生产矿井安全技术管理规范》以及国家局等上级机关颁布的相关法规和章程,严禁胡编乱造。

2、各工种操作规程内容必须简明易懂,要领突出,方便职工学习掌握。

3、各业务科室在编制操作规程时,要主动与公司有关部门沟通,取得公司的指导、帮助。

4、各业务科室承担的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要报送安监处科,以便汇总。

5、对经过实践检验存在疏漏或问题的,各业务科室必须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15、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本科所辖单位职工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有关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

特殊工种及班组长要熟知本工种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安全技术;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练的使用和操作,会排除故障。

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时间到场,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缺席。

参加培训人员在课堂上要认真听讲,作好笔记,严禁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影响课堂记录。

培训方式采取分级进行,吉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珲春矿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珲春金山矿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培训计划和时间进行培训学习。

16、自救器保管发放制度

1、矿内自救器应由保管员单独存放妥善保管,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

2、保管员应将退回的自救器逐个检查。

3、工人在使用时如有损坏退回库房,保管员必须查出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4、入井前领发自救器必须进行登记、载册。

17、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为强化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矿研究,对自救器使用及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矿井使用矿灯、自救器,工人在入井作业支领矿灯时已配备自救器,所有人员入井时均必须佩带完好的矿灯、自救器。入井前必须参加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

二、每一入井人员必须凭灯牌领取矿灯、自救器,否则收发员拒绝发放中,责任自负。

三、通风部门和机电部门对自救器进行编号、发放、集中放置管理,做到矿灯号、自救器号、台帐一致。

四、领取后的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放、随意打开,确保完好无损。

五、升井后人员,必须立即将矿灯与自救器送交矿灯房,经收发员检查自救器,如发现人为损坏或丢失的一次性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损坏,须单位领导签字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冲帐。

八、通风部门对自救器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台帐。不按期校验者一台次罚20元。

九、收发员对不合格的自救器,禁止发放使用,否则发现一台次罚20元。

18、自救器气密性检测制度

1、使用三个月后的自救器应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即在气密检查仪内正压5000Pa以上压力保持15秒,压力下降值小于300Pa为合格自救器(或先将随机附带的腰型填块放入工作膛室,再放入自救器检测,500mm水柱下历时15秒钟,水柱下降值不超过30mm时为气密合格)。否则,必须检查检修,达到要求后方可使用,对气密性达不到要求的自救器,不得发出下井使用。

2、对经过气密检测的自救器应做好记录,发现漏气的自救器,应及时检查维修,再经气密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应予以报废,并及时补充。

3、凡是维修后的自救器,都必须做气密性检查,已经使用过的和超过期限的自救器,一律不准修复使用。

4、收发自救器应详细检查封印条是否完好无损。

5、每次检查自救器必须有详细记录,并记载是否报废。

19、矿长值班制度

1、每天坚持按时上班,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

2、对当日矿内发生的一切事务及时处理。

3、了解当日上班人员情况,掌握下井人员准确数据。

4、了解当日井下生产情况,掌握回采、掘进工作状况。

5、了解当日井下各工作面、总回风巷有毒有害气体真实情况。

6、了解当日机电设备、输电线路运转正常情况。

7、了解当日维修人员维修路段及工作情况。

8、了解当日矿内发生工伤事故情况。

9、了解当日新到矿上班人员及人数情况。

10、了解当日上级有关指示通知精神情况。

14

11、了解当日矿内发生的其他事项。

12、值班员除处理好日常事务,必须做好值班事要记录。

20、管理人员入井带班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时间:早班 0:00—0:30

白班

8:00—8:30 晚班

16:00—16:30 交接班地点:+40联巷管理人员入井带班交接班室。

二、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的带班人员没有到位,当班的带班人员不得提前升井,违者处罚200.元。

三、交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一次不填写交接班记录处罚50元。

四、接班人员确认交班人员交待井下安全生产情况没有异议,双方签字后接班人员根据交班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安排好当班的安全生产。

五、交班记录的填写要字迹工整,不得乱涂,不得丢失页张。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六、每月填写完的交接班记录要保存好,并交安监处存档备查。

21、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根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3号令),制定本公司《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

一、带班管理人员每班至少一人,坚持井下八小时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由总经理、矿长、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参加。

二、带班管理人员每月带班天数总经理、矿长不得少于5天、其他人员不得少于7天。并严格按井下带班计划执行,如有事不能带班要及时和主管领导联系安排替班,如有空班现象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处罚500.元。

三、带班人员是本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当班井下各系统进行检查巡视,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带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并查处“三违”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超能力组织生产。对当班发生的轻伤以上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带班人员取消当月带班奖。

五、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将入井时间、地点、行走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填写好带班记录,月末交安监处存档备查。发现有漏填现象每次处罚200.元。安监处负责对记录填写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不到位处罚100.元。

六、下井带班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全责,遇到险情或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矿长、值班人员报告。

七、公司对下井带班情况月末在矿公示栏公布,并进行群众监督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带班计划、带班期间没有发生违章指挥、提前升井现象、没有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的带班人员给予500.元奖励,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不认真负责的带班人员一经发现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22、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入井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者更加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根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3号令),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除完成规定的带班天数(总经理、矿长不得少于5天、其他人员不得少于7天,)外,还要参加平时的巡查和检查,公司按累计入井天数(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5天)考核实际入井天数。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对井下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巡视,切实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解决安全问题,纠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对“三违”行为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负全责,如果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调度室报告。

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将入井时间、地点、行走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备存档备查。

七、公司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不负责任、甚至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3、管理人员入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1、带班人员要认真填写管理人员入井带班记录和井下交接班记录,月末交安监处存档备查。

2、安监处派传人对管理人员入井带班记录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和处理意见要登记,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3、对没有彻底整改完的安全隐患,安监处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立即整改,并汇报矿有关领导。

4、安监处对上报的管理人员入井带班记录和井下交接班记录装订成册存档保存一年以上,不得私自销毁。

5、对带班记录、档案没有妥善保管或执行不好,处罚安监处负责人

16 200元。

24、入升井人员检身制度

一、所有入升井人员必须接受检身人员检查,按先后顺序进行。

二、检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出现空检、漏检现象。

三、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没有按规定戴安全帽、矿灯或自救器人员,检身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

四、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凡穿化纤衣服人员检身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

五、非本单位职工和非入井工种人员严禁入井,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入井的,必须经公司安监处批准。

六、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入井前严禁喝酒。

七、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每次入井人数。

25、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一、矿灯工必须在交接班时,对本班矿灯发放数量和回收数量向下一班人员交接清楚。

二、矿灯工在所有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清点矿灯数量并与交接班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有未交回的矿灯时必须立即向当班调度汇报。(汇报内容:没交灯人数、没交灯人员姓名;所在段队)

三、值班调度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了解未升井人员的位置及工作场所情况、是否领取考勤卡。确认没有升井时必须向井口值班领导汇报。

四、考勤员必须对本班出勤卡收发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在交接班两小时内必须将本班出勤卡交卡人数向当班调度汇报并对上班考勤卡发放情况进行统计。

五、井口值班领导在接到汇报后必须亲自安排人员进行查找,直至确认其安全升井时为止。

26、一炮三检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井下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由瓦检员检查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进行装药、放炮及其他工作。

2、装药前瓦检员必须检查装药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装药。

3、装药后瓦检员同放炮员一起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1%时放炮员方可进行连线。

4、放炮后由瓦检员在警戒线处检查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进行放炮或其他工作。

5、如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瓦检员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切断电源,待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该工作面

17 的正常作业。

二、装药前检查 (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一炮三检制的要求,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应不超过1%;同时,要处理好顶板、支架以及上下出口;保持通风状态良好;清除煤尘和洒水降尘,方可进行装药。”凡出现《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之一时,都不得进行装药。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3、在爆破地点20米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除《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不得进行装药。

1、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在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巷道内,如不进行洒水处理时。

2、检查工作面炮眼深度、角度、位置和方向,如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3、发现炮眼缩小,坍塌或有裂缝时。

4、炮眼内煤岩粉没有清除干净,没有合乎质量和满足数量要求的炮泥时。

5、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架、上下出口的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未经妥善处理时。

6、采煤工作面煤壁突出0.5米,炮道宽度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距离时。

7、检查工作面的通风情况,如发现风量不足,未改善通风之前时。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时,必须向队长、班长报告,及时处理。未妥善处理之时,放炮员有权拒绝装药、放炮。

三、爆破前检查

1、放炮前,对放炮工作面附近,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再次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安全放炮。还要对附近的机器、瓦斯断电仪探头、电缆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以免放炮崩坏。

如检查出情况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一条要求时,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1)、工具没有收拾好,机器、瓦斯断电仪探头、电缆等未加可靠保护或移出工作面时;

18 (2)、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时; (3)、发爆器不防爆或有故障时; (4)、工作面作业人员不撤离警戒线外,人数没有点清时; (5)、各路警戒岗哨未设置好时; (6)、不发出三次信号时; (7)、局扇停止运转时。

在未做出妥善处理之前,放炮员有权拒绝放炮。

四、爆破后检查

1、放炮后,待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炮烟被吹散后,放炮员和班组长、瓦检员必须巡视,并检查放炮地点的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有险情,瓦斯含量或有毒气体的含量超过规定,煤壁和顶板有险情等,必须立即处理。

2、只有全面检查,险情处理完毕,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其他人员才允许进入工作面工作。

3、放炮后,将残爆的炸药或电雷管收集起来,妥善保管,下班后连同剩余的爆破材料交回井下爆破材料库。

27、放炮管理制度

一、放炮员负责井下放炮任务,在矿长、副矿长管辖的领导下工作;

二、必须掌握放炮《操作规程》,熟悉民用爆炸物品的性能;

三、严禁炸药、雷管混放;

四、严禁将爆炸物品带走或转借他人,确保爆炸物品的完整和安全;

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六、严格按照本工种岗位责任制进行工作。

28、密闭点管理制度

为了安全生产,对井下已采巷道、盲巷或火区进行严格的密闭,密闭后加强管理特拟定制度如下:

1、检查密闭是否挖槽进行,抹面是否严密。

2、如未挖槽的密闭,应重新挖槽密闭。

3、对密闭点要进行编号,上到采掘作业工程平面图上,并挂上密闭牌。

4、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打开密闭。

5、每7天应对密闭点进行CH4检查、CO2的检查,检查后填写在密闭牌上,如有漏气现象及时处理。

29、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井下所需的通风设施必须按《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通风设施时,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设施质量,严格验收制度,做到施工一道合格一道。

3、如果已竣工的设施经验收不合格,必须推倒重来,所发生的一切费

19 用从施工设施人员和管理者工资中强除。

4、已使用的通风设施必须坚持检查和维修,具体制度由矿井自己确定。

5、入、排之间的行人风门必须使用“风门连锁”装置,必须按规定安装铁门,实现风门“钢铁化”。

6、行车风门必须安装自动风门,防止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将风门撞坏。

7、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在发生损坏后,通风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对损坏的通风设施进行维修。如维修不及时发生事故的,追究通风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8、入井的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在经过风门时,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如果发现有人将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则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30、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地面必须建立监测监控中心,派专人进行管理。监控系统必须运转正常、可靠,连续24小时适时地对井下各工作地点进行监控。

2、各矿井必须按规定建设监测监控队伍,派专人进行管理。

3、必须按《规程》规定安装监测设备,确保井下各安装监测设备地点的仪器灵活、准确和可靠。

4、必须按规定对监测设备进行调试、校验、和检测,发现问题,追究通风部门负责人和监测队负责人的责任。

5、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

6、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都应符合规定。

7、井下人员必须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仪,如发现不按规定携带便携仪的,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8、井下所有人员应爱护监测设备,绝不允许破坏或损坏监测设备,发现有破坏者,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发现设备损坏,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并按价赔偿。

31、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切实搞好瓦斯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装置作用,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1、监控室24小时要有专人值班,并熟悉微机及熟悉通风业务的操作人员。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当班值班记录。

3、做好监控装置运行日志记录。

4、做好设备、仪表、台帐记录。

5、做好监控装置故障处理记录。

6、做好监控装置检修记录。

7、做好监控日报、月报、季报等工作。

8、完善监控牌版和监控系统图。

9、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资料一律存档保存一年以上,便于查对。

32、监控系统维修制度

1、及时检查维修井下各探头、传感器、信号电缆、主机装置,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灵敏、可靠。

2、及时、认真、准确地填写维修记录,并建档存查。

3、根据矿井年度采掘计划,编制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安装和维修计划。

4、井下设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应反映到地面机房,如出现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矿长,并召请有关单位联系处理,并作好记录。

5、监控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进行地面调试,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

6、根据《规程》规定监控装置在井下,运行达半年时,必须送出井外维修。

7、维修人员对安全监控装置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故障及时处理,保障监控系统完好率为100%。

8、传送信号电缆要求悬挂整齐,高度不得低于1.6米,防止矿车碰断,挤断以免信号中断。

9、瓦斯探头定期校对。

33、火工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火工品的存放

地面的火药库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必须有专用仓库存储,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账物相符。

2、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一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7、经常保持库区,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发防盗,防洪,

21 防破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第二条、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

1、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班末按时交回,和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2、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任何人不得代替。

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或指派人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第三条、火工品的使用

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3、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同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4、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第四条、火工品回收制度

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

2、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消退,剩余的炸药,雷管要求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3、保管员对消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第五条、火工品的贮存

1、火工品必须专库存放,按规定储存,不准超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要分库存放,严禁和其它物品混存。

2、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账目清楚,帐目相符,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

3、地过期的和失效的火工品,要及时反映,请示有关领导,报公安机关批准妥善处理。

4、保持库内安全设备齐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搞好卫生,保持库共,库内清洁,通风良好。

3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成立安监处,负责全矿每天每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2

2、安监处直接受矿长领导,对违犯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责任者进行追查,帮教和处罚。

3、安监处不定期下井,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岗,每次下井检查均要作“下井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三违”者发出“整改通知单”和“三违处罚单”。

4、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安监处负责组织追查,并作好专题记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重大事故提交矿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追查)。

5、对安监处的工作及工资报酬考核,只与安全工作及其安全效果挂勾,不与生产任务挂勾,以确保其安监质量,实现矿井安全目标。

35、各班组上下班交接制度

1、各班组必须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逐一详细记录,对当班未完成急需处理的安全情况应逐一交待清楚,重点事项应反复强调,让接班人员妥善处理。

2、对上一班交待事项,当班人员必须逐项进行处理,对不清楚内容应反复询问明白,做好上班遗留工作。

3、对上一班遗留工作,当班如情况有变化,可灵活进行处理,但事后必须将处理过程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4、上下班交接时,必须在交接簿上签字,注明时间,如出现差错,便于查询。

36、交接班管理制度

为了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在工作中协调一致,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l、每天上班时,必须对交接记录认真审阅,了解上一班交接注意事项情况,对所需完善工作逐一安排布署落实,并根据本班情况,需临时变动的做以调整,并对调整情况向下一班说明清楚。

2、在工作中,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原则,按照煤矿制定所布署的工作中心内容妥善安排生产,灵活大胆地处理井下一切安全生产事项,对当班所安排处理的重要事项逐一交待清楚,让下一班人员心中有数,便于安排生产。

3、每班交接人员除当面口头交待外,必须在交接记录本上写清楚日期、交班人姓名等,完善好交接班制度。

37、班前班后会议制度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为了确保安全,在职工中树立安全文化,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上班前按规定的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文化培训。

2、培训内容应符合当班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加强警示提示,应对职工弄通思想上的安全,促进文明安全生产。

23

3、对职工培训时要认真搞好记录,记录要详细,不得乱记和不记。

4、培训以安全法律法规和本矿的实际制度及作业规程为准。

5、培训讲解矿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及避灾路线图。

6、下班后要对该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38、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当矿井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大小、受灾人员数量、事故点附近有无重要设备特别是移变及电控设备等反馈到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立即按照事故汇报流程向矿值班矿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并通知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矿救灾指挥部各成员。

1 发生事故时由矿长根据事故的情况,下达启动相应的《预案》;当矿长出差或其它情况不在单位时由矿长指定一名在矿的领导下达启动相应的《预案》;

2 《预案》启动后,矿救灾指挥部必须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迅速组织井下所有地点的工作人员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 在煤矿发生事故后,矿救灾指挥部立即集合抢险救灾突击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加井下救灾工作。

4 在参加井下抢险救灾时必须有保证参加抢险救灾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

5 在井下抢险救灾的过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装备、材料与公司总调度室联系协调解决。

6 在救灾过程中对入井人员要严格控制,只有持有救灾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才可入井。

7 对井下人数的清点工作由各单位单位负责人、井口值班人员、灯房值班人员、调度值班人员共同完成。

8 在煤矿事故处理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在需要时组织好人员参加抢险救灾。

39、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对我矿主要灾害必须强化预防管理,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通三防”

1、通风管理。

①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②进回风巷道,做到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断面; 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

④局部通风质量达质标要求,消除串联、循环风和不合理的通风;

2、瓦斯灾害预防。①矿长、技术负责人将通风瓦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来管理,

24 对人、财、物的投入要保证,始终抓住瓦斯管理不松手。

②瓦斯检查员必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工作中时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查瓦斯,一旦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虚报,要给予严厉处罚;

③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 ④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3、火灾预防。

①严禁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②井口附近20米,严禁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 ③加强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消除延燃电缆入井; 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查出违章放炮给予重处;

⑤逐步改变落后的开采方式和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收,将自燃发火的程度降到最低;

⑥矿领导、安全员在井下,每天都要对密闭、采空区和其他可能容易发火的地点,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天监测结果要有专门记录;

⑦一旦发现井下出现火灾,如火势不大,对人的安全威胁不大,要立即将火扑灭,然后向矿汇报,如火势威胁大,应立即将全部人员沿逆风方向撤出,并立即向矿上汇报,矿接到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处理方案,并制定出治理灾害措施,进行治理,如威胁太大,本矿不能处理,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以求得支持帮助处理。

4、煤尘预防。

①井下所有进回风,都要安设洒水喷雾装置,其中回风系统中每100米安设一组;

②严格做到放炮后,装煤前都应洒水降尘;

③井下所有巷道,每月派专人对巷道邦的煤尘进行清扫,防止煤尘堆积。

二、顶板事故预防。①消除井下裸体巷道;

②采掘工作面和其他所有巷道的支护参数,支护质量都必须按设计支护,防止支护质量不合格而片帮冒顶伤人;

③采掘工作中如遇煤岩破碎,要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专设临时支护 ④严禁任何人在空顶下作业;

⑤强化巷道维修,尽最大努力降低巷道失修率; ⑥掘进工作前、工作中严格敲邦问顶制度;

⑦严格支护材料的材质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

三、机电事故预防

1、不合格的设备、器材严禁入井;

2、杜绝失爆、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灵敏;

25

3、停送电必须是专人,禁止随意停送电;

4、安装、搬移、检修设备,严禁带电作业;

5、机电完好率达到质量要求。

四、提升运输事故预防:

1、提升设备质量,提升能力达到要求,严禁设备带病提升或超负荷提升;

2、每班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工作中设备运输情况都要清楚掌握,并作好运行记录;

3、加强日常维修、注油、超期服务设备要进行大修;

4、斜巷(斜坡)应设置“一坡三档”、声光信号。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5、斜巷(斜坡)和上下车场的轨道质量应满足运输要求;

6、绞车司机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7、人力运输必须严格《煤矿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推车。

五、水害事故预防

1、准确掌握临矿小窑水,采空区积水和本矿井涌水情况;

2、采空区的密闭必须牢固可靠,防止造成灾害;

3、井下水池、水仓容积应满足涌水量要求,必须保证定时清掏;

4、水泵排水能应大于涌水量,现场必须要备水泵作备用。

5、保证水沟畅通,不积水。

六、每一位职工必须熟练掌握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熟悉避灾路线。

七、通过提前学习、准备,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迅速救灾。

40、防尘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有可能粉尘堆积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防尘管路中必须安设水质过滤装置,保证防尘设施处的水质符合要求。

2.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匹配。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不得小于1.5Mpa。

3.矿井主要进回、采区进回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巷、掘进、开拓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要安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的净化风流水幕。

4.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等产尘地点,都必须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5.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

26 施。矿井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其相连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采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

6.矿井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冲刷1次积尘;其它巷道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粉尘,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及时进行冲洗,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7.煤矿企业必须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8.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生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⑵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⑶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⑷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⑸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⑹要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粉尘监测情况表。

41、防灭火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供水管路必须敷设到井下各作业地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可与防尘系统水池和管路共用。

2.矿井井上及井下每一个生产水平都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要备有足够的材料和工具。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作出规定,并予以保证。除紧急情况以外,不得挪作他用。

3.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内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长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作业地点和前后两端巷道各10米内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有供水管路,在专人负责洒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附近20m范围内巷道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在煤巷及采区内的任何地点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4.井下胶带运输机的巷道内防尘管路每50m设置一个三通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和阀门,地面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3200m。

5.在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层时,采区设计应采用后退式布置。必须编制专项防灭火设计,凡一次不能采全高必须沿顶开采,不许留顶煤(放

27 顶煤方法除外)。采区回采不得留有设计以外的煤柱、顶煤、底煤。生产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煤层发火期内(最低不得超过45天),要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永久性封闭必须砌筑或充填隔爆带,隔爆带的长度不得低于巷道宽度的2.5倍。

6.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必须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自然发火动向。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预防煤层自燃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并按规定进行报表。

7.在选择确定风门、风窗、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位置时,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处的漏风压差,减少漏风量。

8.每一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灯泡取暖。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在盖严的铁桶内存放,用过以后不得乱扔、乱放、乱倒。

9.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并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

42、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一、煤矿仪器、仪表的检定周期

1.矿用风速表:检定周期半年一次。

2.矿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检定周期调整为一年。

3.矿用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报警器):检定周期调整为一年。矿内每7天用标准气样进行调校一次。

4、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没有不可抗拒原因,必须按规定的检定周期申请检定。

二、仪器、仪表检定方式

1.煤矿仪器、仪表检定属于强制检定工作,未经检定的仪器、仪表严禁使用。煤矿企业仪器、仪表未经检定或检定数量不足严禁从事生产活动。通风科须按照相关要求,全面做好在用(不得低于最低标准)仪器、仪表检定工作,检定报告存档作为煤矿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申办、年检、换发要件。

2.使用中的便携式甲烷测定器、矿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风表、甲烷传感器、测尘仪器定期全部送检,由通风科负责送往有检定资质的珲春矿业(集团)公司检测检验中心检定。

28 3.仪器、仪表检测,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虚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安全监管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煤矿仪器、仪表检定工作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煤矿仪器、仪表检定中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煤矿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5.通风科必须做好每年度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工作计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列入公司年度安全资金使用计划。

43、矿井测风制度

1、测风员每月按上、中、下三旬,对全矿井、主平硐、采掘工作面,回风巷、主回风平硐及所有用风地点必须按规定进行测风。

2、每次测风不少于3次,误差不超过5%并按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将结果填写井下测风站的牌板上,填写风量、测风人员、测风时间。

3、测风人员不得弄虑作假。

4、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即时进行风量测定。

5、每次测风必须及时的填写在矿井测风记录上。

6、测风时必须携带好相关的测风工具(中微速风表、秒表、卷尺、记录本)并不少于2人。

7、在测风时,测风点前后20米不得有人和矿车通过。测风地点应选在巷道畅通无杂物、无阻碍物的地点。

8、凡发现系统风量变化异常时必须向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汇报。

44、通风瓦斯管理制度

1、通风工、瓦检员负责井下通风、瓦斯检测任务,在矿长、副矿长、段长管辖领导下工作。

2、通风工必须保持进风流通畅,巷道、总回风巷无堵塞,符合要求,瓦斯检查员必须跟班作业,实行“一炮三检制”。

3、必须严格执照《煤矿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瓦斯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规程规定,如超过必须报告矿长,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总回风巷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5%,如超过必须报告矿长,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如超过必须报告矿长,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

7、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 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并指定专人启动局部通风机。

9、对没有及时封闭的盲巷,应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示牌,禁

29 止人员进入,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作业。

10、必须做好瓦斯逐日登记和矿长审阅签字手续,严格做好通风瓦斯工作。

45、瓦斯日报审签制度

1、矿井通风部门技术负责人必须指派专人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认真填写瓦斯日报,并亲自审阅签字,并报矿长(经理)、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2、在填写瓦斯日报之前,要认真审阅当天的瓦斯日报,当发现瓦斯日报中有“一通三防”隐患时,在通风部门能解决的范围内能自己解决时,必须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解决;不能解决的按瓦斯日报报表要求,进行填写,签字后,报送矿长(经理)、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2、矿长(经理)、总工程师审阅瓦斯日报时,发现有重大“一通三防”隐患时,必须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制订专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处理,必须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

3、如果矿长(经理)、总工程师或通风部门技术负责人因公外出不能审阅瓦斯日报时,矿长(经理)必须指派1名副矿长(副经理)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通风技术负责人必须指定通风科长负责此项工作。否则,在这期间发生“一通三防”事故,追究矿长(经理)、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门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46、瓦斯监控日报审阅制度

1、瓦斯中心站设备运转必须正常,必须连续24小时对井下各地点进行适时监控。

2、中心站设备必须齐全,打印报表功能正常。

3、负责监控中心站的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每天打印瓦斯监测日报,并上报矿长(经理)、总工程师进行审阅。

4、监控中心当班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某一地点瓦斯或其它气体浓度超限主机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矿长(经理)、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门进行处理。

5、如果矿长(经理)、总工程师在瓦斯监测日报中发现个别地点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如果监控中心主机没有报警,不追究监控中心工作当班工作人员责任,如主机报警不向领导汇报,追究当班工作人员责任。

6、瓦斯监测月、季报表审阅制度与日报相同。

47、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

一、瓦检员负责井下有毒害气体检测任务,在矿长、副矿长、安全员领导工作。

二、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坚持跟班作业,实事求是地做好有毒有害气体检查记录、公布,严禁虚报、谎报、瞒报检查结果真实情况,严禁空

30 班、漏班,严禁瓦斯超浓度作业,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两人一道前后错开一定距离进行检查。

三、对检测仪器应正确使用,精心爱护,妥为保管。

四、如丢失零件或故意损坏,在工资中扣除赔偿。

五、应定期换药、送检,确保检测仪器的可靠和准确性,对通风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领导汇报,提出维修整改方案,保持通风良好、巷道畅通,确保正常生产,并严格按照本人岗位责任制办事。

48、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1.凡因停电、停风或其它原因造成瓦斯积聚的,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按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做到按规定的时间、方法,排放瓦斯的浓度、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及断电撤人的范围和详细地点,按规定设置栅栏和明显的警标或设现场负责人等。

3.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在确信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清,电源已全部切断(由指定人员负责),并已设置栅栏、警标、停电牌等,还必须在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按措施进行排放,严禁“大处理”或“一风吹”,确保排出的瓦斯含量在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全风压处设瓦斯报警仪。

4.排放瓦斯前必须由至少两名瓦斯检查员前后5m进入停风盲巷中检查瓦斯浓度,边走边查,如果CH

4、CO2达到3%或其它气体不符合要求时,停止向里检查,立即退出停风区。

5.停风区内CH4<3%时,且排放瓦斯路线不影响其它工作面和地点时,在请示矿领导批准,现场瓦检员按常规处理瓦斯措施可组织人员处处理。如CH4>3%,或影响其它地点时,必须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排放瓦斯时必须合理控制送入风量,确保全风压混合处的CH

4、CO2不超过1.5%,只有经过检查、证实恢复通风巷道中的CH4不超过1%,CO2不超过1.5%,O2不低于20%,且稳定30分钟后,方可指定专人人工复电。

7.排放瓦斯结束后,送电前必须将瓦斯淹没区内的电气开关盖打开,清除内部瓦斯后,方可送电。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后,指定人员拆除栅栏、警标、停电牌、撤回警戒人员,通知现场生产单位负责人恢复工作 ,并向调度室汇报,升井后填写详细瓦斯日报记录。

49、矿井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本矿井瓦斯等级属于低瓦斯矿井,煤层中的瓦斯浓度达不到抽放的浓度。故本矿不用进行瓦斯抽放工作。

50、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

1、生产、建设单位的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必须符合《规程》第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的设置计划,由矿(公司)总工程师审查、

31 签字。

2、矿井的通风部门必须按瓦斯检查点的设置计划中规定的设置瓦斯检查路线图表,按“三定”(定时间、定地点、定路线)原则进行检查,通风技术负责人必须认真向每位瓦斯检查员贯彻,并且本人必须签字。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本矿(煤业公司)通风部门制定的瓦斯巡回检查路线进行检查和检测。如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生事故,追究当班瓦斯检查员的责任。

3、当班瓦斯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不只检查瓦斯和各种有害气体,对巡回检查路线中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机电失爆、防灭火等方面的隐患也必需检查。

4、在检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时间向调度汇报,如果在检查某一地点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检查,对隐患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汇报说明未按时汇报的原因,调度必须记好记录,然后按规定进行检查。如处理隐患没有按正常时间向调度汇报,且没有说明原因,则按脱岗处理。

5、当班调度必须认真按瓦斯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填写瓦斯员汇报的记录,决不允许瓦斯检查员一遍检查完后一起汇报再填写。发现有此现象,追究当班调度员和瓦斯检查员责任。

51、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1、公司(矿)的通风部门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规定设置瓦斯检查点,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矿(煤业公司)总工程师审查签字;经批准后,必须向每位瓦检员贯彻,且本人签字。

2、低沼气矿井的瓦斯检查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巡回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低沼气矿井高沼气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

3、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准离岗。

4、瓦检员不仅要检查瓦斯,还要随时检查矿井内的通风、防尘、防火情况,并监督采掘工作面的放炮、清尘、局部通风、机电防爆和瓦斯监测仪的使用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或其它异常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危险地点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井)领导汇报。不检查、不汇报,发生事故由瓦检员负责;矿(井)领导听到汇报后,不及时处理,由矿(井)领导负责。

5、各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对密闭的检查次数,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以公司(矿)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但防火密闭的检查次数每天不少于一次;其它密闭(如封闭独头)每周不少于一次;对现存火区密闭每班进行检查,必要时随时检查。

6、瓦检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查,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

32 对口”,发现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脱岗、不按规定交接班及工作失职,必须按事故追查,严肃处理。

8、瓦检员必须由从事井下工作不少于一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好、作风好、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并经专门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9、当班瓦斯检查员升井后,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瓦斯日志,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向区队领导汇报。

52、瓦斯等级鉴定制度

1、各生产矿井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33条规定,于每年的

7、8月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2、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必须由矿总工程师亲自组织,通风、生产技术、地测部门参加,由通风部门负责观测数据,生产技术、地测部门负责提供资料,最后由通风部门进行数据汇总和整理材料,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以文件的形式,在鉴定后15日内,上报到总公司安全监管部进行审查。

3、参加瓦斯等级鉴定的人员,工作必须严肃认真,绝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发现问题追究总工程师和通风区技术负责人责任。

4、瓦斯等级鉴定上报材料内容: (1)矿井文件;

(2)矿井审批意见(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审核人); (3)瓦斯等级鉴定说明书; (4)瓦斯等级鉴定基础数据表; (5)各地点瓦斯等级鉴定汇总表; (6)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汇总表; (7)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 上述内容要1式8份。

5、矿井瓦斯鉴定材料上报到总公司安全监管部后,经审查无误后,以文件的形式,上报省局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延边分局,并发至矿有关领导和存档。

6、上报的瓦斯等级鉴定经省局批复后,安全监管部必须立即以文件的形式,将鉴定结果下发到各鉴定矿井。在接到文件后,必须按批复的结果进行瓦斯管理。

53、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一、井下巷道掘进、铺轨、巷道维修、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由生产副矿长及所管辖的负责人负责。

二、生产副矿长及所管辖的负责人每月必须对全矿采煤工作面、巷道掘进、巷道维修、铺轨等工程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合格后才能发给有关人员当月工资。如不合格,影响安全或造成经济损失,必须有关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

33

三、采煤工作面质量检查项目包括上下端头支护、交接梁、采煤机运行、采煤支架、采煤高度、刮板运输机、皮带输送机状况等。

四、掘进工程质量检查项目包括炮眼布置、打眼、装药放炮、巷道高、宽、支架、锚杆、锚索、背帮结顶、铺轨、水钩、局扇、风筒等。

五、巷道维修工程质量检查项目包括巷道高、宽、片帮、冒顶、支架、锚索、锚杆、背帮结顶、淤泥、水沟等。

六、砌碹工程质量检查项目包括规格、工程质量、基础深度、壁厚充填、灰缝宽度、表面平整等。

七、锚喷工程质量检查项目包括表面平整度、喷浆厚度、有无穿裙赤脚现象等。

八、每月质量检查应作好记录保存。

54、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的质量管理是煤矿的生存之道,抓好质量管理对安全效率有所保障,质量管理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在矿井施工工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作业规程》进行技术规范的操作。

2、在作业时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措施要求认真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实施行为准则进行作业。

3、在巷道工程、支护工程、开采工程,严格质量规范,认真履行技术行业质量标准。

4、在井下所有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否则拒绝验收。

5、矿用所有材料按安全标志,合格产品进库,劣质产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55、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制度

一、盲巷管理制度

1、所有盲巷必须及时进行临时封闭,超过6个月以上后进行永久封闭。

2、如果不封闭盲巷,必须对其进行供风,并对盲巷按正常掘进巷道进行有害气体检查。

3、加强对供风盲巷的管理,特别是对局部风机的管理,决不允许出现无计划停风现象。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应在供风的盲巷外设施栅栏和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二、采空区管理制度

1、已回采和回撤完毕的采空区必须按《规程》规定在45天内进行永久封闭。

2、已封闭的采空区必须按《规程》的规定,对其进行有害气体、温度等的检查。

3、已封闭的采空区必须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气体成分、密闭内外压差、气温、水温等观测和分析。

34

4、已封闭的采空区必须进行编号,设置台帐。

5、对已发生自然发火的采空区必须建立符合《规程》规定的火区管理卡片,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进行永久保存。

56、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巷道贯通必须按《规程》第108条规定执行。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时,必须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专门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主管副矿长或总工程师向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报公司存档备查。

2、巷道贯通的全程过程必须由主管掘进的副总工程师统一组织和指挥。贯通时必须有通风科(段)长和施工单位段(队)长亲临现场指挥,安监人员要在现场监督贯通措施的执行情况。

3、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综掘巷道在贯通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通风、生产、机电等有关部门,通风部门要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4、贯通前由矿(井)主管技术负责人和通风部门共同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贯通过程中,放炮贯通时要打超前钻孔,以保证贯通巷道准确无误;贯通时,被贯通的巷道要保证正常通风,并每放一炮都要事先检查瓦斯和通风情况,证明已符合《规程》要求时,方准放下一炮,直至贯通。

6、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保证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积聚,待风流稳定后,沼气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恢复工作。

7、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防止瓦斯、煤尘事故,调整通风系统,安全撤出人员和机电设备,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事故和贯通时的警戒位置及人员等内容。

8、贯通巷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人员必须签字,待贯通完毕,指挥和参加贯通人员也必须在贯通措施上签字,以备后查。

57、巷道维修制度

1、矿井应加强对井下所有巷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持巷道的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一般失修率不得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得超过3%)。

2、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严防在施工中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4、扩大巷道断面和维修巷道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5、维修倾斜巷道时,必须由上向下维修,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

35 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6、修复旧巷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如果瓦斯积聚,必须按规定进行排放,只有当回风流中和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规程》第100条要求时,方可作业。

7、报废的巷道必须及时封闭。报废的巷道必须在井上、下对照图中标明。

8、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58、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安全的重点在生产每一线,要求各级干部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下井检查,队组干部现场安全生产“盯岗制度”,处理解决隐患和问题,不断加强现场安全生产指挥和管理,要整顿纪律坚决制止“三违”现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一、代班长、安全员是现场安全生产直接,必须坚持现场指挥,认真检查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系统的安全状况和劳动纪律,正确指挥生产,消除隐患,杜绝“三违”现象;

二、工作面安全出口应保证畅通无阻,超前支护符合质量标准,工作面三直一平,无伞檐、无片帮、空顶距不得大于规程规定,支护符合标准;

三、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支护、及时性更换失效的梁柱,各工序进行时,代班长、安全员必须现场观察指挥,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煤电钻应放到巷道安全地点,电缆盘放整齐、无破口;在安全地点装配引药,电雷管脚线必须扭接;填装水泡泥,按规定长度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做炮封泥;放炮前必须设好警戒,直线75米外,拐弯50米外放炮;井下严禁放明炮、糊炮;火工材料分装、分运、分管。

五、严禁无风、扩散风、微风作业,风筒距工作面不超过5米;工作区域停风时,队组长要立即组织人员撤出停风区,恢复送风前,必须检查瓦斯等有害气体;严禁损坏通风设施,及时清洁通风巷道,保证畅通;瓦斯员不得脱岗、漏检,必须按规定检查、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有异常或超限等现象时,应立即上报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测风人员要做到按旬测风,保证工作面风量充足,并做好记录。

六、所有的运输设备,必须装有声光信号,严禁乱发信号,严禁爬车、坐皮带、蹬溜子,严禁绞车放飞车,井下设备达“90、0、

5、1”标准,必须坚持“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对绞车闸瓦、纲丝绳要经常检查,及时处理隐患。

七、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队长、安全员必须坚持现场指挥,任何岗位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准睡觉。

八、严格执行捆绑式管理,在安全的基础上实行节约。

36

九、各级人员要加强安全责任心,对查出的问题人及时处理,安全人员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坚持原则,一视同仁,对安全工作负责。

59、顶板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技术负责人、副矿长为副组长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并设有班长和有经验的熟练工人、安全员、瓦检员为成员。

2、矿井必须每周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顶板检查发现异常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矿井每旬必须指派三人对全矿所有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敲邦问顶发现有问题的要打好支护,问题严重的立即报告矿长,制定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各采掘作业地点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支护材料和备用支柱。

5、永久支护与临时支护之间距离不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临时支护管理制度。

6、采掘时遇到地质构造带,周期来压巷道维修必须制订专项措施,并成立领导管理小组。

7、对采掘工作面支护密度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回采工作面控项距不得大于作业规程规定。

60、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二、职能界定

1、生产技术部负责巷道支护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顶板岩性分析工作。结合我矿实际,指导施工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2、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3、生产单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顶板巡查、管理工作。

4、修护区负责全矿其它巷道顶板巡查、管理工作。

三、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部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可采用工程类比法。首先根据相邻巷道的情况、巷道的断面以及服务时间等进行初步设计,然后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观测巷道的变形情况、进行巷道的围岩稳定性分类、探测巷道顶板的分层情况等,根据观测情况对初步设计及时进行修改。

2、加强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区域的顶板监测和管理。施工单位要及

37 时制定预防顶板事故方案及相关措施,安全监察部负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安全监察部每月组织两次对井下所有巷道、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进行考核、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4、各采掘队队长是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一责任者。跟班班长、安监员负责本班顶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顶板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态扩大;出现顶板事故预兆时,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5、各采掘工作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备用料,以备应急之用。

6、对主要回风巷道支护情况的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并且事先联系好通风部门,由瓦检员陪同。

四、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巷道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及巷道开窝、切眼刷大、巷修、处理较大范围的冒顶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巷道压力大,煤层松软、顶板破碎时,应及时编制加强支护措施。

3、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迎头空顶距离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

4、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向安全监察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

5、隐蔽工程必须实行挂牌管理,并填图归档。

五、巷道修护的顶板管理

1、巷道修护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制定措施前应进行现场顶板鉴定,确定施工方法,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向修护人员贯彻,施工中明确顶板监护人员。

2、独头巷道修护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并对后路加强维护。

六、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一)回采工作面端头支护和两巷超前支护。

1、采煤工作面两巷,必须保证规定的断面和高度。

2、两巷压力大且底软时,要加大支护强度、长度、密度。

3、应经常检查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安全出口的支护情况,支护方式、支护密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运输机机头部位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二)回柱放顶

1、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控顶距、放顶步距及时回柱放顶。

2、放顶后要保持支架完整。顶板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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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面顶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人员进入煤帮作业时,必须采取护顶、护帮措施。

2、加强工作面液压支架及单体液压支柱的管理。液压支架及单体液压支柱支设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初撑力达到规定值,并有可靠的检测手段和记录。单体液压支柱严禁在浮煤、浮矸上支设,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倒措施。

3、回采工作面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必须先停止生产,待顶板维护好后,方可恢复生产。处理过程中必须明确负责人,现场指挥,安监员现场监督,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确保退路畅通。严禁人员进入支架上方构顶。

4、工作面遇到断层、顶板破碎、冒落等情况时,必须采取措施提前处理。同时要根据构造区情况,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5、综采工作面拆除、安装,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明确顶板控制方法,加强顶板管理。

6、综采工作面切眼断面刷大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炮采工作面一次放炮长度要根据顶板情况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8、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积顶板垮落的措施。

61、采掘工程管理制度

一、采掘工程施工必须制定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二、采掘工作面严格罅规程,无规程、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开工。

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是生产建设作业的准则,不得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

四、采掘工作面在开工前,必须先行贯彻作业规程,具体由技术科负责,进行技术培训。

五、作业规程的制定,由技术员根据作业地点的实际情况负责编制,经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审批签发。

六、作业规程的修正: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执行过程中,需修改时,由技术科执行深入调查研究后重新编制或部分内容的修改,修正后要重新贯彻。

七、工程验收:采掘工作面的规格质量要班班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施工中严格遵照井巷工程标准办事,月末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生产矿长。

八、通风瓦斯检查,要设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班班要认真填写记录,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请示汇报制度。

九、要保证井下作业人员有足够的风量,避免循环风、串联通风,井下主要设备和地点要设置瓦斯标牌。

十、局扇位置安全合理,防止风筒接头漏风,保证漏风率不超过10%。

39 十

一、全矿需有通风系统,合理分配风量,尽量避免过多的风流调节。

二、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检查地点和检查次数按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十三、临时停工地点,要保证局部通风机经常运转,不准停风,废巷要封闭防止瓦斯积聚或发火。

62、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及指导思想

根据延边州地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要求我公司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标准。为了加快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步伐、广泛开展地面、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八大系统工程质量标准化达标,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体系,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根本上促进煤矿安全状况持续好转,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办总工室,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利用班前会、电视、板报等形式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上级各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重要指示,让每个职工正确认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坚定抓好标准化工作的信心。

3、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从人、财、物上优先保障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需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一个重要日程,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4、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做到谁主管、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办法

1、地面、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八大系统实行单项考核,每旬检查验收一次,月未评级。

2、平时抽查占全月总分的10%、中、上旬的检查各占全月总分的20%,月末验收占全月总分的50%,加权平均后计算全月总分。

3、各专业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分别评定出本专业的等级;分一级、二级、三级。工作面所得分数91分以上为优(一级),80-90分为合格(二级),70—79分为(三级),69分以下为不及格品。

4、奖惩办法:八个专业单项考核评级,评为一级给予奖励、评为二级不奖不罚、评为三级给予奖励同等标准的罚款。

四、采掘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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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护质量: 斜井、上下山、平巷等工程检查验收时,其检查点数一般不应少于4个,检查点间距不应大于20米,每个检查点连续检测3米内的支护质量参数。

2、采煤工作面按工作面倾斜长每20架布置有一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连续检测3架综采支架内各项支护质量参数。

3、环境文明卫生: 掘进检查范围,前撑子20米以外,当月进尺长度.采煤按超前支护范围与工作面长度与固定存放物料进行检查.

4、选点检查与整体检查项目及内容所得数据现场填写验收表格,对着标准认定是否合格.不得弄虚作假。

五、奖惩方案

1、当月未完成生产任务、安全超指标、出现三违现象或被上级监察(监管)部门检查时罚款的队组不得奖。

2、工程质量评为优(一级)的队组奖励标准如下 ⑴、采煤段:6000元 ⑵、掘进队:3000元 ⑶、机电段:4000元 ⑷、运输段:1000元 ⑸、通风段:1000元

⑹、地测防治水:600元 ⑺、地面:2000元 ⑻、安全管理:600元

3、在公司组织验收中采掘工程质量为不合格的,对施工单位进行当月工程款5%的罚款,并要求返工处理否则不予验收。其它专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单位,处罚金额和评为优级的相同。

4、安全质量标准化地面、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八大系月末单向考核一级品率达到50%以上时,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进行当月工资10%的奖励,一级品率达到30%以上时,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进行当月工资5%的奖励,当月出现一个以上不合格品时按同等标准处罚。

5、八月份州安全生产监督局对煤矿八大系统安全质量达标工作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对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20%的奖励,没有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20%的处罚。

6、年底矿完成八大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任务,考核达到“省二级”标准,对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40%的奖励,没有达到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40%的处罚。

7、安全质量标准化月评级考核办公室设在技术组,各专业组月末把评

41 比情况报技术组,由技术组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考核具体工作,月末整理后上报公司审批。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组织机构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人员由公司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比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技术组,负责地面、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材料汇总整理。

(二)、各专业组分工 1.采掘组:

负责采掘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级及材料整理。办公室设在技术组。负责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质量达标整改。

2.机电组:

负责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级及材料整理。办公室设在总工办。负责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级工作。负责所有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质量达标整改。

3.运输组:

负责运输组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级及材料整理。办公室设在机电厂。负责运输组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级等工作。负责井口运输系统质量标准化质量达标整改。

4.通风组:

负责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级及材料整理。办公室设在通风段。负责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质量达标整改。

5.地测防治水组:

负责地测防治水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级及材料整理。办公室设在技术组。负责地测防治水专业质量标准化质量达标整改。

6、地面组:

负责地面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级及材料整理。办公室设在矿办公室。各自辖区设具体负责人,负责地面文明卫生质量标准化达标整改。

7、安全管理组

负责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级及材料整理。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安全管理专业质量标准化质量达标整改。

63、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1、矿必须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矿井防治水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2、分管技术的矿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计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以及矿井水灾的防治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矿有关部门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周边矿井、老窑以及本矿井

42 的水文地质情况、积水情况,并在矿井水文地质图上明确标出其位置、范围和积水情况。

4、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定期进行矿井水动态观测,异常情况下要作出水害预报。

5、建立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有关台帐,做好详细记录。图纸、资料、数据要妥善保存,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对外。

6、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指导方针,矿要成立探水队伍,具备必要的探水设备。

7、抓好雨季“三防”工作,矿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成立“三防”领导小组,作出“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必须备有一定的防治水应急物资、设备、材料。动用后要及时补充。

9、严禁采动矿井防水煤柱,如周边已无水患,必须采动时,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

64、木场管理制度:

一、木场负责全矿范围内的木材加工工作,主要负责井口坑木入库、加工、出库等工作。

二、执行岗位工资:奖金视月份工作量和日常管理工作发放;达不到要求工作量不饱和时取消月份奖。年终奖视日常工作和库存情况发放,全月出勤按26天考核

三、按时完成井口媒体所需材料的加工,日常用料必须有足够的备用量(一星期)。无特殊情况出现材料不足时,一次罚厂长100元、组员50元。当月出现两次以上取消月份奖金。

四、不准私自对外加工、更换、出卖、送人、私拿木材和烧菜,特殊情况必须有主管井长批条后方可执行、否则一次罚场长100元、组员50元。后果严重上交劳人科。

五、材料入库由供应科人员和木场场长共同检尺入库,双方签字、入账,并上报井口。出库由木场和采煤段及用料段队负责。出库量每十天上报井口一次,月末上报总账。

六、严格遵守井口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班中喝酒、场内吸烟发现严惩。认真做好与更夫的交接班,注意防火、防电安全工作。

65、木场安全防火制度:

为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火制度;

1、木场场区内严禁吸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进入厂区。

3、保证产区内供电系统完好。

4、休息室火炉要严格管理,炉灰用水浇灭后方可倒出。

5、场区周围100米内禁止焚烧垃圾、杂草。

6、场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3

7、加强对灭火器材的管理。消防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消防水袋用完后要晾干不准丢失,丢失按原价赔偿。

8、木场安全负责人:侯柏成 6

6、洗衣房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井口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井口各项任务。

二、按时发放职工换洗衣服、并做好交接纪录。

三、职工衣服损坏、缺扣要及时缝补,保证职工衣服完好。

四、每次洗衣服前先检查衣库兜、是否有硬物损伤洗衣机,并做好材料回收。

五、认真核对收发数量,做到万无一失,否则丢失一件照原价赔偿。

六、时刻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不安全不工作,有问题及时汇报。完工后一定要关掉电源 。

七、按时打扫浴室卫生,领导更衣室要及时打扫,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一应俱全

67、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井口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井口各项任务。

二、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保健食品加工完成要及时装袋出库。

三、保证正常生产职工保健食品的供应,保证质量、数量,及时掌握工人出勤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不得擅自加减份数。

四、严禁私自发放和对换保健食品,特殊情况必须有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发放。

五、任何外人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保健室,否则严肃处理。

六、不得私自外拿保健食品和材料,一经发现、调离岗位。

七、时刻注意用电安全,完成工作立即关闭设备电源,严禁用保健制造设备带电取暖,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8、考勤室管理制度:

1、考勤员必须遵章守纪,严禁徇私舞弊,否则扣发工资50元,情节严重的停止工作。

2、各种请假、出勤、要填写清楚准确,否则扣发工资30元。

3、按规定收发出勤卡、保健食品及灯牌,有特殊情况请假必须有调度同意,私自发卡扣发工资30元。

4、考勤卫生分担区要保持清洁,否则扣发工资50元。

5、各种信件收发准确无误,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考勤室,否则扣发工资50元。

7、保健食品按规定发放,特殊情况须有井长同意,擅自发放扣发工资30元。

8、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空岗、窜岗、否则扣发工资50元。

9、需要连班、补工的必须主管井长的批条,严禁私自过工,否则扣发

44 工资50元。

69、统计员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井口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井口各项任务,严格执行休息制度,做到不串岗、不脱岗。

2、负责井口计件工分统计工作。

3、负责全井口付款和各种票证管理工作。

4、负责全井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5、负责运输段人员计件工资的核算。

6、负责井口安全工资的发放。

7、负责考勤大卡的管理、工资核算及原始记录保存工作。

8、严禁外来人员及无关人员在此逗留,一经发现,调离原工作 岗位。 70、核算员管理制度:

1、严守财经政策,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经管理。

2、严格遵守井口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井口各项任务,严格执行休息制度,做到不串岗、不脱岗。

3、认真做好并保存好原始凭证、审核单据、帐目清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

4、负责编制全井月、季、年的材料消耗表并提前做好材料计划上报给主管部门。

5、准确计算工资,奖金。

6、负责清点材料库存,检查账目,审核单据等工作。

7、严禁外来人员及无关人员在此逗留,一经发现,调离原工作岗位。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新到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指定人员严格验收后方可入库,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统一保管。设备、电缆、工具、钢管,角铁等由机电科实行卡、牌板、图板、编号、档案管理,未经机电科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调拨和外借。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二、各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保管手册,使用单位对本单位所有设备的安装运转、维护、中修、小修、完好负直接责任。

三、设备下井使用时,使用单位要到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准下井。机电设备、材料、工具等的领用统一由机电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四、设备验收后,全部挂“合格证”并注明其规格性能、验收日期等有关资料。各种设备均分类编号、记帐,并在设备上挂责任牌。

五、需要在井上拆卸、下井再组装的设备,队组安装完毕后,未经机电科验收,不准投入运行。凡出库后投入使用的设备,都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机电科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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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要换设备要交旧领新,更换设备时要随时在本队的“设备管理手册”上和机电科共同在双方帐上进行互相签字。闲置设备要在五天内交回回收库(指大件)并由科内分管人员开“收验证”回收设备经接收单位出具回收票,交机电科。然后办理销帐手续,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

七、设备在交回时不准缺少零部件,若有缺件按规定罚款。

八、各使用单位要搞好设备的平时维护保养,认真执行定检计划,及时按照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更换检修保养。机电设备的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中修大修由机电修车间负责。

九、设备需要调配或移交它队使用,各队组之间的设备调动,有关单位必须要及时在机电科办理调拨移交手续,在台帐上注销。

十、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放置在安全或无积水地点,摆放要整齐。

十一、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使用单位要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事故单位,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实行包机制,并挂牌注明包机人。

十三、每月21日机电科要召开一次机电设备管理例会,各队负责人和操作维护工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否则缺一次罚款伍拾元。

十四、新旧工作面接替生产时,设备要做到清旧帐,建新帐。

十五、全矿机电设备每月变动情况、存在问题,机电科每月要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十六、煤溜、皮带严禁运输煤炭以外的东西,特殊情况必须通过主管领导和机电科。否则按规定给予罚款,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都由其单位负责。

十七、煤溜、皮带司机无接到机电科通知,有权对运输煤炭以外的物件进行停机上井,工资历由违章单位付给。

2、电缆管理制度

一、全矿电缆由机电科电缆组统一管理,负责对电缆的出库、回收、修补、调配、建帐和挂牌等工作。

二、领取电缆机电科要按电缆选择计算方法进行承载能力验算,不验算不准下井。各条电缆两头包扎标志牌,并说明规格、型号、长度,无标志牌不准入井。

三、电缆入井必须持机电科的“电缆入井证”。否则不准入井。

四、电缆悬挂,要根据巷道、硐室、井筒支护和倾斜度,按《煤矿安全规程》施工作业。

五、新安装采区工作面时电缆要作计划,根据电气设备布置的规格数量发放,经机电矿长、机电科长签字后方可领用。拆除不用的闲佘电缆及时回收销帐,更换电缆一律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46

六、因工作面采完回收的电缆及时交回回收库,电缆组检查核对。电缆丢失、损坏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七、库内电缆的保存,要按类型排放整齐。

八、电缆一般不准外借,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和机电科长签字,方准借出。

九、井下严禁用铝芯和可燃性电缆。

十、各单位在生产中使用电缆,需要到机电科办理有关手续,在电缆使用中若发现损坏、丢失,使用单位必须承担罚款或照价赔偿。

十一、使用单位在拆除电缆后,无特殊情况三天必须升井,违者罚款50元。各地点拆出电缆10米以上,使用单位升井;10米以下机电队负责升井。

十二、升井后经管理员检查验收,进行整理后方可入库。

3、配件管理制度

一、配件管理必须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质量可靠,渠道正规,计划购置,信息灵敏,库内无积压,帐物相平衡。

二、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配件的采购计划的编制、配件的验收工作。

三、配件合同必须由主管和分管科长签字,负责年计划的编制,正常生产需用配件的购置和专项工程的配件购置。

四、配件管理员要熟悉全矿机电设备的结构性能,经常深入实际,了解职工意见,保证配件的进货质量。新到配件的组织验收,掌握库存情况。

五、煤炭生产专业设备配件,必须从部属厂家和省煤炭厅定点厂家进货,特别是防爆配件严禁从无防爆合格证厂家购进。

六、严把配件质量关,如发生因配件质量低劣,造成机电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严重影响生产,要对配件保管及配件验收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七、掌握全矿机电设备配件消耗情况,考核和制订配件消耗定额。

八、提取配件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交旧不发新。

九、配件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一般配件借出由机电科签字,主要配件借出由主管矿长签字,无领导签字,任何人不准借出。出库后未使用完的配件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十、配件的报废由配件管理员提出报告,机电科组织鉴定、领导审批。

一、分管配件管理员要做好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4、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省厅《关于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的补充规定》及我矿制订的《机电设备管理考核评比细则》进行。

二、防爆组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三大保护、电缆、局扇、风

47 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实行监督检查,查出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限期整改。

三、防爆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按防爆设备检查和维护。

5、电气试验制度

一、矿井或采区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机电科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作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新投产的采区,在作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安装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专管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由专责的电气维修工调整。

三、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及查明原因,由电气技术员或矿井主管电气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它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四、机电科应具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的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整定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此图板由机电科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各运行维护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

五、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六、高、低压开关在机电修车间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正确地调整。

七、各类开关设备及单独保护器,在入井前应由专职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八、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九、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由机电科组织每月检查一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8月、2月),负荷变化时及时整定。

十、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检查,由使用单位每半年检查一次(8月、2月)并作记录,交机电科。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由使用单位每季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由使用单位每月检查一次。

十一、接地网接地电阻挡测定,由机电 队每季测定一次。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投入使用前,由安装单位负责测定。

十二、主入井电缆每年一次测定吸收比和进行一次直流耐压试验,如

48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干部上岗制是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工人共同管理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

二、干部上岗要仔细检查司机是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设备运行和各项记录要勤过问,并听取当班人员关于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四、抓好现场薄弱环节的关键工作,检查岗位人员的出勤状况、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等。

五、对于违反规程和脱岗人员应及时作出处理,不得包庇迁就。六、干部上岗对岗位工人进行理论及现场操作方法检查培训,规范操作演示,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7、设备的润滑管理制度

一、全矿机械设备润滑统一由使用单位管理,油脂管理员负责制定润滑周期、选择润滑材料、确定润滑方法、制定润滑剂的消耗定额以及对润滑剂的鉴别、保管、领用、发放、节约和再生等管理工作。机电科专人负责监督。

二、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各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定润滑周期表。

三、严格按机械设备的说明书提供的油脂类别,定购、领用、加注、存放、回收,进行合理润滑。

四、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说明书提供的注油部位、注油方法,规定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执行。

五、定期换油时将废油及时交回库房,经技术鉴定是否有再生利用价值,润滑油的存放、加注、操作不当,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六、库房的油脂及下井备用的油脂,要按类型编号、排放整齐。

七、机械设备的润滑管理,使用单位必须做到五定“定点、定油、定量、定时、定人”原则。

8、机电设备出入井制度

一、入井的机电设备必须是经过检查合格后的设备,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设备入井,罚机修车间主任50元。

二、机电设备入井需机电科长审批,若没有审批而入井者,罚机修车间主任50元。

三、机电设备出入井运输远均用专用设备车,每发现一次不用者,罚运输单位50元;运输途中设备损坏者,由运输单位负责赔偿。

四、井下闲置或损坏的机电设备必须2天内出井,出井后交机修车间,由车间主任出具回收票,若不及时出井或出井后到处乱放,罚使用单位或

49 负责运输的单位50元。

五、出井的机电设备车间主任负责验收,如有短缺作出如下处理:

(一)电机:缺风罩罚50元,缺风叶罚款10元,缺喇叭嘴罚20元/个,缺螺丝等小件,每件罚款10元。

(二)开关:缺喇叭嘴罚20元/个,缺保护插件每件罚200元,缺接触器罚100元,缺控制变压器罚100元,缺开关内部零件每件罚20元,缺螺丝等小件每件罚10元。

(三)减速器:缺一个堵丝罚10元,缺一轴总成罚200元/套,缺端盖20元/块。

(四)调度绞车:缺刹车、离合器罚50元/件,缺电机蚬罩罚50元,缺风叶罚10元,缺手把、叉头、调节螺杆罚10元/件,缺挡绳板罚20元/块。

(五)潜水泵:无引线罚50元。

(六)滚筒:缺轴罚700/根,缺轴承罚100元/盘,缺端盖罚50元/块,缺轴承座罚50元/个。

(七)支柱:缺三用阀罚50元/个,缺顶盘罚20元/个,缺底盖罚20元/块。

(八)乳化泵:缺钢套罚 200元/件,缺卸载阀罚1000元/件。

(九)托辊:缺轴罚20元/根。

(十)液力偶合器:缺堵头罚20元/个。

(十一)综保:缺本体罚200元。

(十二)其它未点到的机电设备每缺一件罚20元。

六、出井电缆交回收库,由机修车间电修组长验收,检验电缆的绝缘电阻值(相间、对地),对不合格的电缆另行保管,由电缆管理员负责处理。

七、井下发生电缆丢失现象,一律按原价赔偿(根据电缆台帐)。

9、机电设备验收检查制度

一、新到设备的下井需经机修车间试验,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二、机电设备修复后,由机修车间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按检修记录检查,合格后填写验收单。

三、修复后的设备放于机修车间成品区,或交回收库保管。

四、没有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机电设备杜绝入井。

五、修复设备及新设备入井检查由机修车间向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提出申请。

10、机电设备调配制度

一、全矿机电设备统一由机电科调配。

二、凡出库后投入使用的都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机电科负责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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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 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 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 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 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 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 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 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 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

(10)

(11)

(12) 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

(14) 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 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安全行车制度

(1)

车意识。

(2)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

(4)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 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 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 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 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 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 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 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8) 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

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

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

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

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00元,全责罚款3000元。

5)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

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 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 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3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七、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八、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本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二、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的百分比。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

四、项目部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的资金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安全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合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统一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部,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业务。各分公司必须成立以经理为首,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安全科(科长必须报总公司批准),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 各项目部必须配备1—2名思想好、懂业务的专职安全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三. 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定期招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 各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主,专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 所有生产班组均设兼职安全员,并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 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各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各班组每天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每月、(处)厂每星期、班组(工地)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进行点名,点名和教育的内容要进行记录。

二、教育要有针对性,切忌空对空。要抓住重点,讲深讲透。

三、对新工作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的工人和特种工人要根据其特点,单独进行教育,未参加人员不许上岗作业。

四、季节性、节假日教育要提前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

五、开工前、施工中要分阶段、因人地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六、公司第年利用冬闲时间,对特种工进行历时3—5天的培训,确保特种人员能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规范、并能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

七、利用每年年初、年底的培训和安全达标检查、验收对特种工人进行一次考核,不及格者要补考,补考不及格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八、每年有计划的安排一定数量的特种人员到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学习,做到一年一批、逐年训遍。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要参加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学习班对业务素质低、责任心不强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十、利用长会、短班的形式,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统一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性进行。

1、

2、各单位安全生产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定期检查时间:总公司每季一次、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六均应进行安全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等组织性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可突出季节性的特点,如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的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以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检查。

5、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经加台领导,做好这项工作。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

6、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放、定金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隐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保障对职工应伤亡事故及时、准确的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发生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一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条:

职工伤亡制度,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1、轻伤事故: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仍按劳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大伤亡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市劳动局、人民检察院、市总公工会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简况,立求准确。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

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事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

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即时报到公司。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质安、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报公司,公司承报市建筑安监站。

3、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天内报公司,公司承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4、《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的,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五条: 发生事故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现场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造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主管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第七条;

对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认真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四、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五、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六、严肃认真的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第八条: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 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2. 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过去纪律面造成事故的。

2. 扣压,拖延执“劳动安全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3. 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 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 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 分配有禁忌人员至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 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8. 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 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要同本人见面,及时宣布,并归入惩罚者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如受罚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述。

第十二条:

为了正确的记述,反映各分公司的安全情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的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表”报公司。“事故统计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三条:

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须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1. 轻伤事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2. 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以公司承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3. 残废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承报市劳动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批准结案。

4. 重大残废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 承报市劳动局,市政府承省政府批准结案。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一、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二、

一.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性的文件,促进工地安全文明建设。

二、积极带领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工地专职防火员应以身作则起到模范作用。

四、对于木工房等重点放火部位应经常性巡回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有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

五、焊工作业时,应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规范,严格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起火。

七、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或生活区域等。

七、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克服“盲目的凭经验操作,忽视科学的验证分析”的弊病,加强确保安全的技术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临时用电工程

8、

国务院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于上述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一定的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必须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质检、安全等人员,根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等因素,详细、具体、认真编制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班组长和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分析,并结合论证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后报分公司技术科。各分公司必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和验证,必要时可组织其他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审核情况及时整理验证结论,签署审批意见后报总公司技术部。总公司技术部负责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有关部门签审后,报工程师和分管经理审批后,项目部按相关监理程序报项目监理机构,待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认真执行。

三、各级在审核、确定安全技术方案时,禁止选用国家明令停止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特别建设部《技术公告》明令限用和禁用技术。

八、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防、提高施工管理操作,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由生产部向维护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次交底。交底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3.危险性较大的日常维护或技改项目,技改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设备维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5.安全部对维护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

第三条:维护部负责向专工或班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技改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安全。

3.特殊工种作业,大型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作业专业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专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3.对比色是使安全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等标志牌。

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9、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志牌。

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12、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 工地管理人员要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安全值班表履行安全值班职责,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

二. 值班人员要全天候,对整个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协助施工长生其他管理人员做好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时发现隐患,果断处理,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工作。

三. 值班人员在值班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进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及进上报公司,且要保护好现场。

四. 值班人员若在值班中玩忽职守,公司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该教育的教育,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且要罚值班人员1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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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国家的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为了把家园建设成小康之家,为了担当起社会责任感,特保证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不酒后开车,不斗气开车,如发生交通事故应按规定办事,如: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等。

二、拉载货物做到按有关部门政策办理,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拉危险物品等。

三、做到车辆定期检测、排除隐患,按时二级维护,不私自改装车辆,把事故隐患降到最低点。

四、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

五、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无证开车,强行开车,开带病车和超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六、坚持驾驶司机培训活动,努力学习交通法规。

七、积极参加国家抗洪抢险,救灾及一切自然灾害的应急性工作。

保证人:

年月日

推荐第5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各级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执行责任制,对违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治理整顿,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直接从事技术专业、机械操作和有关人员为第三责任人。

3、公司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布置和检查安全卫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4、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岗,系好袖口、领口、裤口,避免出危险。

5、对剧毒、易燃等危险品,检验科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注明用途、领取数量、日期等。

6、特殊工种不经过培训不得独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参保意外伤害险,一旦出险有所保障。

8、切实作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划分卫生责任区,定期检查,并作为员工考核的指标。

9、在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污染饲料物质,如烟蒂、绳头、废塑料纸等;同时要保持生产区的卫生整洁。每天生产前和生产后要打扫作业区的卫生。

10、生产区要求光线充足,无有害动物,无虫害,通风良好,地面清洁,无垃圾积存、无积水、门窗玻璃清洁完好。

11、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生活及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用品等。

12、职工宿舍、食堂和绿化带的卫生由专人负责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适应公司销售需要,在降低消耗减少成本的前提下,生产保质保量的饲料产品,根据生产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原辅料进厂制度

1、原料的采购,要以国家《饲料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制定本公司的原辅料采购标准,按标准有计划地购入。

2、原料进厂后,及时通知化验室,进行抽样化验,根据不同原料化验相应的营养指标。化验结果一式三份送总经理、品管部、生产部,由品管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入库。

3、入库时要求质检员逐包抽样进行感官检查,如色泽、气味、杂质、水分等。

4、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要进行科学库存保管。

(1)防潮防湿。堆放原料时,应放在木架制成的防潮货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间要有一定间距。

(2)要经常通风,以降低温度与湿度,防止发生霉变。如有异常一定要仔细查看,然后采取措施。

(3)出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立档。

二、生产加工制度

1、生产科有关领导要全程指导和监督,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1)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本部门的职工,确保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努力提高产量,为公司增加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搞好各方面的团结,关心职工生活,带领职工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有益活动。

(3)监督实施各种记录,并做到清楚、准确、无误;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提出分析意见。

(4)督促实施各种设备的检修,保证生产设备完好、正常运转。定期派人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

2、员工必须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1)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均为生产重要岗位,必须持有国家颁布的行业证书才能上岗。

(2)严格遵守上岗考勤制度,认真记录上岗考勤表,员工迟到、早退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岗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旷工处理。

(3)一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会客或将无关人员、亲友带入岗位。车间人员离岗时必须先向班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才可离开。

(4)公司一切生产场合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等和院内严禁吸烟。关于喝水、吸烟、吃饭时间厂内必须作明确规定。

(5)如遇产品旺季,产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设备生产能力白班生产无法满足需求。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总经理批准,开设夜班生产,有关人员应服从安排。

3、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严格抓好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配方绝对保密,对内必须核对好方能生产。

(2)加工车间所用原料要质检员审核是否正确,并要严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进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动。

(3)称料时,要通过保管员准确领料,然后进行批量逐一精确称量、分桶盛装,一批称好后,送往混合机料台,准备混合。

(4)加工过程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

(5)包装时要求称量准确,不可缺斤少两,计量误差不超过50克,封口要规范整齐,要实行专人专管。

(6)生产过程中,每天要定点取样化验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库,并认真作好记录。

(7)作好投料单、成品入库单,并由生产科进行审核。

三、成品入库与出库制度

1、要按产品类别分别存放到货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库后保管员要定时查看,经常检查通风防潮情况,以防变质。

3、产品出厂要严格把关,发现异常的产品禁止出厂。

4、成品包装袋进厂时,要检查印刷、尺寸、重量、里衬、缝合口等是否符合标准,使用时要再次检查。

5、有出口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并存入档案。

四、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如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产品质量意识不可松懈。

2、品管、技术部门严格监控,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要追究原因,及时处理分析。

3、用户使用本公司产品如发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属使用不当责任自负;如属质量原因,通过权威技术监督部门严格签定,如属我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负责。

4、所有质检记录、处理报告应由专人管理,并立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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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中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医院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医院院长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各级负责人在审核、批准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各科室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各科室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科室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十一条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 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第十四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医院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安全负责人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全院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科室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院长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致使医院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医院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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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合技术操作规范》任何人不得违返。

二、工作时不得擅自离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它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托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托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不得搬动电动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接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厂地清洁。

1 1

环境保护措施

公司环境设施完好,手续齐全,排放达标,采用先进的环保设备、设施、技术、治理轻微的环境污染,为深入惯彻实施国家和维修行业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的实际,明确了职责,规范了管理。

一、挥发性原料必须采用密闭设施,储罐必须设置呼吸阀,压力调节装置或采用内浮顶储罐、原料,产品装卸要采取回收处理措施,减少废弃排放。

二、对散发异味污染物等异味的设施必须采取密闭处理,并对异味污染物采取净化回收措施处理,以达到企业厂界外无异味的要求。

三、是根据环保设计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培训计划、检测监督计划和管理计划。

四、是对参与环境检测监督和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业务熟练,基础扎实。

五、是落实环保措施和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加强操作规程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六、生产中,进一步细化了环保措施,其中对废弃的处理,噪声的处理等多方面制定了细化措施。

七、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耗。

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九、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环保培训、环保宣传、增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和自学保护环境的意识。

2

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以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五、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预防工作。

六、库管员根据前台转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

七、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清除杂物,并检查操纵手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等是否正常。

2、待车辆驶入后,应将举升机支撑架块调整可承力部位。支撑时应保持车辆平衡后才能按上升按钮。

3、举升机应由一个人操作,升、降前都应向在场人员发出信号,升举时离开车辆,升举到需要的高度时,

3 插入保险销,确认安全开始车底作业。 4、有人作业时严禁升降举升器。

5、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清除杂物,打扫周围场地, 保持整洁。

6、定期排除举升机储油缸积水,检查油量, 按润滑面进行注油。

7、严格执行限载规定。发现举升机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派专职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用手拨动砂轮,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防护罩及各部是否正常。

2、过大、过长工作不得在砂轮上打磨,打磨工件必须 拿稳,不得单手持工件进行磨削。打磨时压力应适宜。

3、进行磨削必须戴防护眼镜,不准戴手套,不准用棉 纱、布包住工件进行磨削。工件发烫应及时浸水冷却。

4、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一侧,不得正对砂轮操作,同一砂轮不准两人同时进行磨削。

5、更换新砂轮时应切断总电源,轴端螺母垫片不得压 得过紧,以免压裂砂轮,新砂轮使用前应进行平衡试验。

6、磨削完毕后应关闭电源,应经常清除防护罩内的堆

4 积粉屑。

8、经常打磨砂轮,使砂轮运转平稳

空气压缩机(气泵)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曲轴箱机油是否达到油位的标位,检查各部件,紧固螺丝是否松动,检查风扇皮带紧度并调整合适。

2、压力表、安全阀应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安全阀应调整在规定的压力位,防止空压机超压运行。

3、开机时注意电机,压缩机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运转正常开机后才离开。

4、定期排放贮气筒的油、水。

5、贮气筒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安全管理规定

1、库中存储物品应该遵守下列规定

2、材料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一致的应该分开存储。

3、易燃材料与其它材料分开存放。

4、硫酸、碳氢化合物与其它材料分开存放。

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严格遵守专门规定。

6、料架保证坚固直立,无倾倒的可以,重物放在下面,轻物放在上面。

7、装卸材料精神集中,稳拿轻放,防止伤人和损坏材料。

8、购置物品应及时造表入库,以免在地上堆积混乱,发生意外。

9、本规定自定之日起实施。

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

1维修车辆进厂维修,由业务部门负责做好进厂登记工作。并详细记录进厂时间、车主车辆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报修项目、车内随车物品、车辆装备等,并由双方经手人员共同签字,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2、业务部门应对进厂车辆进行标识、待修车、在修车、竣工车应分别在不同区域停放,以免意外发生。

3、顾客车辆由厂保卫部门负责看管。

4、车辆修竣检验合格后,由厂方通知托修人验收付款,由业务部门与托修人当面按进厂登记清单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完毕后由业务部门在出厂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并开具出厂证明,厂门卫凭出厂证,查对核实无误后予以放行出厂。

汽车维修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 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1

6 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级组织培训。

5、年度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设备管理制度

1、机具设备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的保证。因此,必须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性能。

2、设备管理者主要担起保证设备完好的责任,定制出设备维护计划,做到定期维护,定期修理。

3、每台设备落实专职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凡违章操作而造成设备损坏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关于安全系统的设备,要定期检修,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会同有关人员协同修理。

5、所有设备要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账。

6、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做好定期鉴定、标量工作,确保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7、认真惯彻国家的有关计量法规,认真落实计量准则。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是生产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做好计量工作,对保证汽车维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讲师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各种钢卷尺、钢直尺、测长仪等计量器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二、除计量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量器。

三、保管人应定时做好计量器的清洁、防锈、防油等维护工作。

车辆维修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二、不准损毁、涂改、尾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三、根据档案内容,性质和时间等特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四、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五、本厂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但属本厂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六、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明销毁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车辆维修服务流程

顾客预约或进厂接待诊断:

1、接待员建立顾客车辆维修档案。

2、故障诊断。确认修理项目。

3、估价、解释。

4、修理委托书顾客签名确认→车间作业→出厂检验:

1、班组完工自检。

2、质检员过程检验。

3、出厂检验。→结算、交车:

1、收银员制作维修结算帐单通知客户提车。

2、接待员说明本次维修内容及车辆使用注意事项。

3、收银员收取顾客费用,开具单据及车辆放行条。→质量跟踪:车辆出厂后信息员定期进行质量跟踪。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公司职工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理经理负责。具体质量工作

9 由生产技术 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度质量目标,对全公司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㈠建立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㈡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㈢制定维修操作规程。 ㈣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㈤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㈤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㈦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㈧负责质量纠纷的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车辆维护

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修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既严肃查处。

1 10

推荐第8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 编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4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6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7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8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10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11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12 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13 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14 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15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16 汽车修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7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18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19 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0 汽车修理作业环境保护条例„„„„„„„„„„„„„„2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礼貌周到

文明服务

1、从业人员应身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2、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3、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4、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5、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管理有序

环境整洁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5、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明码标价

收费合理

1、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2、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3、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5、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信守合同

保证质量

1、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2、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3、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4、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5、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整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5、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五、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

七、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八、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十、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设备管理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汽车修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C。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

2、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

3、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

4、当举升机长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断。

5、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6、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合适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10cm左右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7、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必须朝上。

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不使用未经特别认证的工作罐,不把制冷剂收到非重注制冷剂罐中。

2、移动本设备要小心,在有压条件下,所有软管都可能带有液态制冷剂,与制冷剂接触可能引起冻伤,拆下软管时须特别小心。

3、操作板内有高压电,在维修设备前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的危险。

4、为减少火灾危险,应避免使用过长的电源线,如需使用长导线,导线规格应不小于14AWG,并尽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开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环境中不能使用本设备,要在能提供至少每小时换气四次的机械通风处使用本设备,或将设备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处。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5、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空调系统,并了解制冷剂和有压部件的危险性。

6、当温度超过49℃时,两次回收工作应间隔10分钟。

7、严禁不同制冷剂混合。

作业环境保护条例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推荐第9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信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线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二、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三、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特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四、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五、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六、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七、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整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一、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二、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三、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四、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五、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一、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二、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三、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四、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五、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六、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七、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八、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九、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十、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十一、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账、做到账、卡、实物三符合。

五、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七、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发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八、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十、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作业环境保护条例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汽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 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抵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批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推荐第10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认证审查制度

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八、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三、卫生防疫制度

十四、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六、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制度

七、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

八、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九、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十、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二十

一、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二十

二、安全生产评价制度 二十

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十

四、重大危险监控及公示制度

二十五、起重设备采购、租赁、维修、保养、检测、备案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本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每个项目工程开工前按分部分项工程总价2%提取安全经费,存入公司专项安全经费帐户。

二、安全经费用于项目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保障生产安全必须加大安全资金投入。

三、安全经费的使用根据公司制度,各股室使用安全经费,必须由安全股统一安排,项目工程所需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经费,由项目部报计划,安全股审查确认,报经理审批,财务股拨款。

四、安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公司安全股、财务股应严格管理,合理使用,对不按规定和未合理使用安全经费的项目,坚决予以制止,确保安全经费有效使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和挪用安全经费,实现专款专用。

六、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七、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一、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工作,公司在每年年除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为使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落实到位,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一、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及重大设备、火灾事故,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安全目标考核范围。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构。

三、全年安全检查评分全格率为100%。

四、新工人考核比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率,调换工作岗位培训率,指标均达到100%。

五、制定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

六、加大安全防护设施的经费投入,保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七、严格按照建设行业JGJ59-99规范标准进行检查考核,并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工作。

八、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九、按月进行目标考核,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奖惩兑现。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在工程开工前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按照已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的交底,履行技术交底签字手续。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向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4、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四、安全检查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各项目部组织一次检查,每月发一期安全通报。

2、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检查。

3、施工队每周组织一次检查。

4、班组每天组织一次检查。

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班组班前、班后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对已安装搭设完毕的机械、设备等专业检查

1、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等搭设与使用的安全检查。

2、塔吊、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检查。

3、施工用电及机械设备安全检查。

4、压力容器安全检查。

5、防尘、防毒、防火安全检查。

四、季节性安全检查

1、夏季施工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2、冬、雨季节施工,防雷、防滑、防冻安全检查。

3、节假日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

五、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培训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 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殊工种(包括建筑电工、建筑电焊工、塔式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

(一)--

(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地。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六条

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

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第八条

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和监督管理行为,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在下列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公司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公司技术部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后,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

2、公司完成审查后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3、上述编制、审核、审定者均在专项施工方案上亲笔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和身份证号。

三、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公司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爆破拆除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7、建筑高度超过60m的外脚手架、卸料平台及转运平台。

8、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或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9、跨度30m以上或单层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钢结构,重量300吨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 m2以上的网架结构施工。

四、公司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应挑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人员组成。公司不具备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审查能力的,可报请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专家库中挑选相应人员。

五、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从省级专家库中挑选相应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证审查。

1、开挖深度超过8m的深基坑工程。

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2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4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外脚手架、卸料平台及转运平台。

4、起重量超过300吨的起重吊装工程。

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具备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和安全验算结果,交公司技术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公司完成审查后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2、公司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议,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人员必须专业对口,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职机构负责人及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并介绍方案编制审核情况;需要从当地专家库中挑选专家的,由公司在工程所在地设区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建立的专家库中选择。

七、对专家论证、审查的结果材料应在公司存档备案。

八、在专项施工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由现场安全员负责监督。

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内容

1、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硬化、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3、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设置配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保\"等措施。

4、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 安全网(平网、立网)要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和使用说明书,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5、施工电梯、塔吊、龙门架位置要设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要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6、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7、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附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二、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龙门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三、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2、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防汛和防台风工作。

3、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四、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1、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技术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2、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3、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八、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新购入的机械设备必须具备“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特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并实行定人定机制度。

三、一切机械设备和动力机械的机座必须稳固,传送带,明齿轮、砂轮及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等危险部位,必须安装防护装置。

四、各种机械状况必须良好,制动、信号安全装置等齐全有效。

五、经常性的对机械进行检查,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不能超荷载作业,不得在运转中维修,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六、木工平刨、圆盘锯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

七、起重机吊装作业区必须有警戒标志,不准人停留,以防落物伤害。起重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人员指挥。

八、机械入库必须进行维修、保养;机械转场必须检修,待运转良好后才能使用。

九、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大型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大型设备,禁止使用。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管理规定,制定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一、因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必须建立企业因工伤亡事故档案,对本企业发生的因工作伤亡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调查记录、处理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归档,分析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三、对本企业近年发生的因工伤亡事故类型、原因进行比较分析,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四、必须认真填写“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按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月)报表”。对没有发生事故的,要填写保障安全的一切技术措施,存入企业档案资料,以便于整理、归档。

五、发生伤亡事故,企业或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抢救,排除险情,并按规定在一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的扩大。

六、发生事故后,企业要积极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隐瞒事故真相。

七、对所发生的事故在查清事故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根据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所有人员均要受到教育。

八、作出事故报告,找出事故规律,提出对策,达到减少或消灭事故的目的。

九、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处理应在作出事故报告后十五日内结案,特别重大事故,三十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最多延迟不得超过三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布处理结果。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平时检查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全年评比先进和重要条件,对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并做出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大力进行表扬和奖励。

二、在生产过程中,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查明原因,分不同情况给予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年公司未发生一例管理体系以上事故,年轻伤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年终除正常资金外,奖给专职安全人员500元,如全年发生一例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或年负伤频率超过3‰,根据情况扣除专职安全员年终资金。

四、对所属项目在季度检查中未达到合格或考核标准的,在限期内未整改的处以责任人1000元罚款。

五、对于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人为的安全事故责任者,除给予必要的处分外,根据经济损失金额的总数处以5%的罚款。

六、对创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或小区)的,奖励项目经理5000元,安全员500元,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差的项目部罚款500元。

七、各施工项目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建立办公室制度,填写安全台帐。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八、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要正确配戴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管理人员罚100元。

九、施工现场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任意拆除,违者罚款责任人500元。

十、非专业电气人员禁止乱*摸各类机械设备,违者罚款100元。

十一、严禁由楼上、高处向下投掷任何物体,违者罚款200元。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操作者,罚款100元,并责令离岗。

十三、不服安全管理,顶撞、殴打安全管理人员者,罚款100元。

十四、对于重视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队或个人奖励500元。

五、发现并排除重大险情隐患,杜绝一次事故者,奖励200元。

十六、公司经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县级以上),奖给安全股500元。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工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二、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施工内容以及施工特点指定疏散通道、医疗救护、现场保卫等应急反应救援安全体系。

三、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机构、处理机构。

四、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五、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六、工程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影响。

七、一旦发生事故,根据事故性质报告有关应急 救援处理部门(匪警

110、火警1

19、急救中心120、供电部门95598)

十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要求。加强消防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二、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

三、现场有车辆循环通道,道宽大于4米,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四、现场设专用消防用水管理网,配备消防栓。

五、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六、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七、高层建筑上要由专用的消防水源。

十三、卫生防疫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设置保健卫生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及绷带、担架等急救器材。

二、施工现场配备专职急救人员,处理伤员和职工保健,对生活卫生进行监督和组织定期检查食堂等场所的卫生防疫状况

三、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疾病的防治方法,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的传染特点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办公区和生活区设专职或兼职的保洁员,负责卫生保洁工作,并有灭鼠、蚊、蟑螂等措施。

五、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持健康证,保持工作场所和个人的卫生。

六、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七、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新病源携事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十四、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

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及用品,在购置时要选择符合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要求的正规厂家产品,并具备完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准用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

二、对购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登记并办理入库手续,使用时办理出库手续,注明去向、数量,和领取人签字办理使用手续。

三、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必须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对大型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事先编制施工措施,以保证能全面、安全地发挥该设施或用品的安全防护作用。

四、对已施工的安全防护设施,要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施工技术交底,并由责任人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已完毕的要由技术部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签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五、对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完好。

六、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动安全防护设施,如确实需要变动的,必须先报告,经主管安全部门、技术部门审核同意的,制订新的措施计划,并在施工完毕后恢复原状。

十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企业全年生产中机械设备、人身安全,争创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二、建立并完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其职责进行分工,确定安全责任,并对安全目标进行层层分解。

三、公司制定对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进行记录备案。

四、制订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级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

五、加强隐患检查、销案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四定”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对实际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备案。

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确保职工全员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加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确保能全面、安全地发挥其作用。

八、制定并完善各项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全员交底,技术措施计划落实。

十六、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向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安全生产证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 延期手续。

四、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在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三年。

五、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六、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办手续,并登报公告不少于三次。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不午继续从事建筑施工。

八、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的活动。

十七、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

办法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全过程无事故,特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

一、必须保证本项目工程施工期内无重大人身、设备、火灾、中毒等事故。

二、杜绝重伤事故,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者给予部门负责人1000-3000元罚款

三、轻伤负伤频率不大于3%,无一万元以上设备事故。

四、对安全生产不合格工地,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公司给予5000元罚款,并视其情况,同时给予行政处分。

五、全年无事故或创建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工地项目部,按公司制度给予奖励。

六、以上办法公司在年初与各部门、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时列入。

十八、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一、对从事电气、起重、压力容器、焊接、爆破、厂区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年满十八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对已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隔二年要进行一次培训、复审。

四、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 从事本工种作业。

五、公司安全科对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管理、并将考核成绩、合格证号,有效期记录公司个人档案。

十九、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二、项目工程开工前应当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金。

三、意外伤害保险金金额最低额度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

四、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五、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有总承包单位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单位直接办理。

六、未投保的项目工程,不得组织施工。

七、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

八、保险期限自项目工程开工之日到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十、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新开工的工地,一般路段的工地四周设置的围挡墙高度不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高度应当高于2.5m(含2.5m)

二、新开工的工地要有门卫和门卫制度,进入施工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大门头要有施工单位名称和标志。

三、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地面无积水,水要从下水道排出,做到工清场清。

四、施工工地各种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不得混堆并有标记,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库内分类摆放。

五、施工工地内不得住宿和设工地办公室,工地要设临时厕所,卫生要整洁。

六、食堂卫生要清洁,炊事员要进行身体例行检查,有传染病或疾病的不能从事炊事员工作。

七、施工工地要与外界隔离,做到民不扰我,我不扰民,夜间施工按国家规定凌晨6点至晚上22点,工地各种污染要立即处理,噪音控制在国爱规定范围内。

二十一、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一、公司每半月召开一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调度会,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上级文件精神,布置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二、项目经理每半月召开一次本项目部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班组长安全生产调度会。

三、项目部安全员每旬召开一次全体施工人员安全生产会议。

四、各班组长每天必须进行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动。

五、安全员对以上会议活动内容,必须详实填写好台帐。

二十二、安全生产评价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本公司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优化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的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情况 ,制订如下安全生产评价制度:

一、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评价组织,强化领导。

二、确立系统安全的观点,运用科学化的评价方法,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寻求最佳的,有效的防灾途径。

三、寻安全工作进行定量的描述,利用评价的方法,把安全从抽象的概念转化为数量指标,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测和选择最优化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四、开发、研究事故预测技术,安全评价的目的的是预先发现、识别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以便于在事故之前采取措施消除、控制这些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积极开发,研究事故预测技术。

五、依据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进行确定,以保证该方法的主动性。

六、确保评价过程与运行经验及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七、为确定设施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开展运行控制提供信息。

八、按规定对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监视,以确保及时有效的实施。

二十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由公司安全科、工程技术科会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查出安全事故的来源。

二、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议,分析和、确定安全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如工序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生产人员不缺少相应的培训,施工管理不到位,自检互检工作不到位,责任分工不明确,责任心不强等。

三、根据上述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经费。

四、整改后必须进行跟踪检查、复查、消案,直到彻底消除隐患为止,并记录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五、评价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不再发生和需求,有利于不断改进。

二十四、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公示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2.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别评价工作。 3.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及设备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

4.对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5.建议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配备工作。 6.加强公司及项目重大危险源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7.切实做好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

8.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由专人负责,并做好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工作。

9.明确各级各部门人员职责,确保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

10.确保重大危险源监控所需安全资金。

11.对于符合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条款的必须经专家论证。

二、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制度 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危险源是: 1. 高处坠落----从临边、洞口、包括屋面、楼板边、阳台边、预留洞口、楼梯口处等坠落;从脚手架上坠落;混凝土构件浇注时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及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结构和设备吊装时坠落。 2. 触电----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在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电线破皮、老化,又无开关箱及电线、电气元件与设备匹配不合理等触电。

3. 物体打击----主要发生在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中和通道口处坠落物体的打击。

4. 机械伤害----主要发生在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吊装、设备、各类桩机及机械传动部位等的伤害。 5. 坍塌事故----主要发生在基础开挖、拆除工程及大批砼浇工程等。

二十五、起重设备采购、租赁、维修、保养、

检测、备案制度

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强化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1、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2、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3、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70%,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30%,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10%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3、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4、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5、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2、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4、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5、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6、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15年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1、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4、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第11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亳州公路客运高铁枢纽站项目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和安全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三、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自学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各项目部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五、各项目部接受地主政府有关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 12第十二条、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全部总监安全职责:

第一条、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第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 档案、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奖惩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足人员;

第三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督促落实;

第四条、掌握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实施;

第五条、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督促及指导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第六条、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公司执行特种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和 员工上岗前及转岗前的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第七条、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并确保有效实施,使之满足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八条、生产及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项目建设做到“三

- 4第五条、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第六条、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第七条、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第八条、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九条、在确定项目设计、技术要求时,必须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研究、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同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并符合 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条、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工艺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第一条、对办公室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安全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制订本部门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和完善;

第三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新入公司员工进行入厂

- 6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十五条、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办公室安全管理工作;

物资部主管安全职责:

第一条、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产品、原材物料供应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二条、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执行情况;

第三条、组织或参加供应系统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第四条、负责供应系统的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第五条、负责供应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定期召开供应系统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公司供应系统安全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危 化品的装卸、运输过程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负责供应商资质审核确认,及时索要最新的资质证明等资料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 案;

第八条、配合各职能部门检查工作;负责危化品购买、运输管理台账建立和完善;

第九条、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十条、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供应安全管理工作。第三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每月由主要领导人或分管领导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听取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本月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应当就相关问题做出决定。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二、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理可随时主持召开或委托项目项目副经理召开由全体成员参加或有关成员、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协调、处理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三、会议参加人员

1、项目部、施工工区、部门主要负责人。

2、必要时,可扩大至各班组负责人。

四、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通报每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

4、总结、分析和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

5、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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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入厂人员均须经过厂级、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二、厂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操作。

三、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定期研究职工的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四、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五、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六、积极举办和开展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

七、对特种作业人员如电焊工、行车工、电工等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并按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八、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作业。

九、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任务与要求

1、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员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目的、要求、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员工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行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四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器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毒、防静电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防高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

3、综合检查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安全保卫部门、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部门、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查思想、查

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检查。公司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工段)每周一次。

三、整改

1、各级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三不准”(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准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全保卫部门或主管领导签署后发生,隐患所在的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按期实施整改。

3、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限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4、各级检察人员都应检查出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安全保卫部门汇总存档。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为较好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激发生产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减少或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制度本奖惩制度。

二、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的人员,不准打赤膊、穿拖鞋、酒后上班,一经发现,每项罚款50元;不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不合理使用防护措施的,经予每人罚款20元。

三、未经厂长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批准许可,不准私带厂外人员进入生产厂区,一经查实,给予没人次罚款30元处理。

四、故意破坏安全标语、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的,除强制其修复外,没人次罚款100元。

五、企业对提出合理化建设,防止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资上的奖励。

安全生产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档案专项建档,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二、归档范围

1、上级下发文件通知;

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度职责、会议纪要、工作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工作日志等记录;

三、安全文档应分类归档成册,科学保管,以便查阅。

四、安全档案查阅应经领导批示,任何人不得私自借阅。

五、文档资料不得删改、遗失,对舞弊行为要予以严格追究。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

一、整改责任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负责人为车间负责人。

二、整改要求

1、整改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整改,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期限内,向厂安全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限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厂安全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4、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操作使用,由厂安全部门下达停工通知。整改合格后经验收后合格的恢复正常生产。

三、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特别是安全隐患这块,关系着整个生产的安全系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从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中划拨20%用于隐患治理。

二、对隐患治理的资金,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其独自开户,做到专款专用。

三、车间在使用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本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四、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地原则。

五、车间在使用资金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六、本公司财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生产办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掌握事故发生的情况,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促使生产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与分工管理

1、在生产操作中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作法或责任性不强,操作不当,指挥有误或违反劳动纪律,操作中联系不周等而造成的生产或停车等,称为生产操作事故,由安技科管理。

2、厂内所管的各种生产设备(包括化工生产、运输供应和机电、仪表设备、管道、厂房、建筑、设备基础等),由于本身有缺陷及非人为因素所致,而造成不能正常生产而停车修理的,称为设备事故,由设备科管理。

3、凡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原材料因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生产等,称为质量事故,由仓库管理。

4、凡发生着火,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灾事故,由安技科管理。

5、凡属某些人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性事故,由厂部管理。

6、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未认识而发生的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称为自然事故,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原因,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二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管理。

7、安技科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管理。

二、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1、发生重大和一般事故,不分性质类别,事故发生后,该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汇报厂部,根据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并向厂长汇报,视情况组织抢救队伍。

2、发生紧急事故来不及汇报时,安全员可先进行处理,视情况需要再通知有关人员等往现场协助处理,事后向厂长汇报。

3、当某一部门发生事故而影响其他部门时,安全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

4、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员制定专人保护现场,并作详细纪律,必要时可拍照,经厂长同意后才能改变现场。

5、处理事故现场指挥,一般为安全员,事故严重时由安技科或厂长亲自指挥,在安技科或厂长未到现场时由安全员指挥处理。

三、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各部门要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本着认真学习吸取教训,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好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好防范措施。

2、在开好事故分析会基础上,填写事故报告,事故报告由安全员填写,填写时必须严肃认真,内容详细,字迹要清楚,时间、地点、部位、情节、损失要准确。

3、事故报告填写一式三份,厂部、安技科、事故管理部门各一份,自留一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一般七天之内)。

4、事故防范措施制定以后,各部门应立即遵照执行,按期完成,凡借故拖延而继续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专人操作,专人看管,实行挂牌制度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设备四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防护装置。

二、各种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同时进行设备的卫生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三、购进的设备要进行验收检测,要按设备的说明书要求掌握操作要领,设备验收时要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和产品合证书,通过验收,要保证设备完好无损、资料齐全。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四、要按规定不超龄使用设备,设备到期后立即报废。

五、不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生产厂家购买和出租各种机械设备。

六、设备的拆卸和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拆卸和安装,并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厂安全部门归口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二、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三、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四、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乘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五、危险品的进货量及储存量需要严格控制,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储存必须贴有标签。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配备工作装、劳保鞋及生产中必须穿戴的防护用品。

二、工人上工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按规定穿各类防护用品。

三、每天下班前,必须按不同车间不同要求,清理好工作台面、地面、墙面,做到环境整洁。

四、定期对车间员工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对不符合生产身体要求的,要及时调换工种。

五、新招工人上岗前,或者变换工种的工人换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六、仓库保管要经常保持库房内货物摆放整齐,陈列有序,地面干净,通风干燥。

七、保卫人员要使厂区无落叶,无杂物堆放,无杂草丛生,保持地面整洁干净。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订立以下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靠科技进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二、教育职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四、定期检查、更换、添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到安全、可靠、有效,按工序、工种不同,合理发放劳动用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尽量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的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二、企业设立由主要领导及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是由各部门、车间、值日、后勤等人组成。发生火灾时,现场义务消防队员应立即灭火和指挥现场人员灭火,同时向厂部报告,并做好接应消防车,备好水源,维持好现场秩序等工作。

三、企业根据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模拟演练。

四、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部门规范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应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五、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六、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七、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八、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九、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十、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须佩戴防护用、品。

安全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是企业安全工作信息反馈的一种形式,能及时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动态,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指导安全工作,因而必须建立安全例会制度,使之经常化。

二、安全例会由副厂长主持召开,主持安全例会的人员应全面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会上提出的问题,使安全例会真正发挥作用。

三、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每次应有总结上次例会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月安全工作的内容,还应利用安全例会交流各部门工作经验,传达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等。

四、安全例会由各部门安全员参加,不能到会的,要另指派人参加,主持人应认真考核,对无帮缺席的要提出批评并予以补课。

五、各部门在参加会议前,要全面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反映到会上。

六、安全员在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精神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对会议布置的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

七、会议主持人应备有每次会议纪录,详细记录每次会议记录内容及决策。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

二、参加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三、深入现场,检查每个车间、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道生产工序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发现危及人生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再报告领导处理。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坚持原则,按章处罚。

四、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车间班组限期整改。

五、抓好班组的安全网络建设,经常开展安全活动,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六、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协助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的处理工作。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本公司安全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督察部门汇报,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厂部和检查落实。

四、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进公司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

二、三级安全教育。

五、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六、参加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七、负责本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八、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九、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组织制定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能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四、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五、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六、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七、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八、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八、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入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二、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四、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五、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七、制定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工人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纪律,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四、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纪律。

五、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七、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八、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九、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都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设备生产线,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三、进厂新工人,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及跟班的师傅同意,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四、生产工人上岗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女工要把辫子放在帽内,操作前要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及时排除故障和隐患,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运转机器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准带小孩子进入工作场地,不准穿拖鞋、赤脚、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喝酒。

五、工作中应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以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要先停电关车,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中及照明电灯,清理场地。

七、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要定人操作,不得任意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

第13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弥勒昆立医院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建立以院长,副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昆立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各项规定和要求。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内容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

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

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2013

弥勒昆立医院年1月12日

第14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注:该汇编只用作参考,凡涉及频率、次数、日期、期限等词汇均可修改试用。

要求:

1、一定要盖公章;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打上真实姓名;

3、如果各单位已建立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已经建立,复制并加盖公章,送至408室;未建立的单位、摘录、修改、打印、盖公章后送至408室。

4、只需摘录修改适合自己的制度,不涉及的可以不建立。例:某单位无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就不需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应急预案需大家自己建立,应急预案一定要根据本单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

×××××××××公司

安 全

制-××发布 生 度

理 编

-××实施

×× ××

前 言

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同时促进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公司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并结合××公司的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汇编。

本汇编实施之日起执行。 本汇编由××公司提出。 本汇编由××公司管理。

起草

校对

批准

××××年××月××日

(盖章)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

3、安全检查制度 ..................................2

4、隐患治理制度 ..................................4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

6、劳保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7

7、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8

8、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9

9、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0

10、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管理制度 ....................12

1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3

1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7

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8

14、事故调查及报告管理制度 ......................20

15、消防管理制度 ................................23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3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作业前认真做好本岗位安全检查工 1 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积极参加××公司和车间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车间主任

成 员:安全员 各部门负责人

各班组长

2.2 小组成员分工

经理:负责车公司全面工作,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副经理:主抓安全生产、设备管理、技术和质量管理等工作。

车间主任:负责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等工作。 安全员:负责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 班 长:对所在班组的工作全面负责。

3、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党的“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了解安全生产真实情况,发现问 2 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是进行安全性评价的前提与基础。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3.1 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经理主抓此项工作。

3.2 成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副经理负责,安全部门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实施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督促落实工作。

3.3 对公司全面的安全生产做到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检查频次视情况而定。

3.4 安全检查的范围: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配电盘、焊接、压力容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文明生产、职工精神状况、作业场所和各危险工序、环境卫生、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厂内机动车辆、防毒防尘、仓库区安全储存、生活区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劳动保护、避雷和静电导除装置、建筑物及各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3.5 综合安全检查。公司的综合安全检查时间为6月最后一周。检查由安全副经理组织,工厂安全部门牵头,利用多种安全检查形式,进行详细地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做好记录,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落实整改。全部检查结束后,原检查人员,把查出的事故隐患当场落实责任,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打印下发至各有关责任部门,各负责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整改项目完成,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反 3 馈安全生产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彻底的要通知责任人返工。

3.6 安全生产部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机构,按照安全检查内容,必须对生产一线安全消防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同时要求安全员在重点岗位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对现场所查到的违章违纪,当场批评教育;操作人员每班工作前(下班后)必须对本岗位的电器、设备、工具、仪表、原材料、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接地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方可生产(或离开工房),杜绝违章作业发生。

3.7 元旦、春节、五

一、十一要进行四次节日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年汛期前和入冬后要各进行一次防汛抗灾和冬季防火检查。

3.8 安全检查必须做到记录完整、清晰,无记录视为没有检查。

4、隐患治理制度

4.1 目的: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4.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4 4.3 职责: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4.4 工作程序

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安全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

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公司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部门汇总并存档。

各级检查人员负责对实施后效果进行验证。 各责任部门进行隐患整改后要从中总结经验,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1 新工人进厂首先进行“三级”(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级教育由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安 5 全教育,车间(部门)教育由车间(部门)领导进行安全教育,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岗前“三级”培训时间不少于25学时。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的指示精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劳动保护的规定、安全理论知识、安全消防知识、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意义和目的、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对人体的危害情况和预防措施等。车间(部门)安全教育内容:学习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车间(部门)组织纪律、安全要求注意事项和安全知识、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安全先进经验等。班组安全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的品种、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的作用、使用方法及安全操作技能、班组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要求和职责范围、防护用品的使用和要求、警示案例。

5.2 职工复岗、干部参加车间劳动,应由车间、班组进行两级安全教育。

5.3 车间内班组之间的换岗,由调入班组进行班组级教育。

5.4 由外单位调入的职工、休息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入厂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5 采用新、新技术、新设备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5.6 日常安全教育:车间班前会进行安进行安全总结教育;各部门、各班组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6 5.7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公司应组织职工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质量理论知识、安全质量标准等;公司要积极组织开展全国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营造安全氛围;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焊接、电气、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参加相应的再教育培训。

5.8 全员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考试,由安全部门出试题,成绩合格者继续录用,不合格者再次培训考试,直至考试合格,过程中各项记录保存完整。

5.9 年初应制定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6、劳保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6.1 劳保用品的购进应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标准验明货物的规格型号尺寸质量等,劳保用品需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6.2 劳保用品购回后,应存放劳保库房内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月底进行盘存,帐卡物一定相符。

6.3 劳保用品发放原则与标准制订:参照河南省及国务院有关劳动防护政策及标准,制定本公司劳保用品发放原则及标准。

7 6.4 发放原则:劳保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监督正确指导检查实施坚持标准合理发放正确使用有效防护。

6.5 劳保用品发放要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标准和发放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更改,严禁乱批滥发。凡本公司所有在册职工,享受劳动防护待遇。外来人员劳保防护用品发放:上级机关来公司检查工作者,经安全生产部门或公司办公室批准后发给必要的劳保用品。外来参观培训施工人员要求使用劳保用品者,按我公司发放标准发放。

6.6 上班时必须按公司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做到正确使用有效防护。凡不使用或不按公司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

7、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安全生产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为了提高警惕,落实责任,全面确保公司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7.1 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

7.2 安全办公会议由董事长或经理主持,安全副总、安全生车部门领导参加。

7.3 安全办公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听取有关部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监察情况的汇报;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 8 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检查以前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的人员;公司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重点关注的安全问题给予明确指示。

7.4 安全办公会议由公司办做出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案,必要时对决定的事项写出会议纪要上报下发。

8、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8.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资金专用于保障安全项目及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求年初有计划,财务有账户,年终有决算;

8.2 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万元及以下的,按照××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万元至××××万元(含)的部分,按照××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万元至××××万元(含)的部分,按照××提取;

8.3 安全技措资金包括的范围如下: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危险品生产公司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 9 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教育费用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标志、警示设施费用以及安全奖励资金和安全活动费用;压力表等计量器具、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的检测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维护保养措施费用;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及治疗费用;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8.4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公司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8.5 公司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8.6 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8.7 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公司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8.8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9、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9.1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 10 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9.2 术语、定义职业病:是指公司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9.3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噪声、电气焊、防腐保温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9.4 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采取部门学的职业病防治方法;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戴防尘口罩;高温区域应采取保温措施,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必须正确佩戴有效的防强光面具、墨镜或防毒口罩;噪声较大区域尽可能进行封闭以减小噪声,尽量不安排在噪声较大区域进行施工作业,必要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塞;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 11 入档案;各部门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应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建立员工职业病健康档案。

10、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明确危险作业范围,规范危险作业前的检查、审批、和许可,保障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0.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高处作业、限制空间作业、电工作业(带电作业、临时接电)、临时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安全许可。

10.2 进行危险作业的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

10.3 在××公司范围内施工的承包商负责其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

10.4 危险作业活动实行“作业许可审批单”制度。 10.5 任何危险作业活动,必须先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审批单和签发批准及未按审批规定做好防范措施前不得实施作业;

10.6 所有作业许可(包括承包商)都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作业指导;

10.7 在向承包商委托施工任务时,必须明确交代需要 12 办理作业许可的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10.8 作业许可审批有时效限制,超过时效必须重新办理。

10.9 作业许可审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则许可视为无效:危险条件进一步恶化,许可证的措施无法有效控制时;主要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发生险情需要撤离时。

10.10 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危险作业,在进行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查看现场和环境状况,确认进行何种许可作业后,填写《作业许可审批单》,提出作业许可申请;

10.11 作业许可审批单由安全生产部门签发。

1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1.1 目的:为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加强特种设备管理,以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维护员工的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11.2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的职责、内容与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11.2.3 遵循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行为。

11.2.4 职责:生产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及档案的建立,并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和检查,做好特种设备运行记录。

13 11.5 管理内容与要求 11.5.1 特种设备的专职管理

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专责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参加新建特种设备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情况;根据定期检查制度,编制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贯彻执行;按维修保养要求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和制定特种设备改造、检验、修理、及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并按规定上报;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特种设备存在的缺陷等情况。

生产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1.5.2 特种设备日常管理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特种设备进行自 14 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11.5.3 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

特种设备操作者需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操作时加载和卸载应缓慢,并保持运行期间载荷的相对稳定。

防止超载。防止特种设备过载主要是防止超压,同时操作温度也应控制在设计规定的范围内。

特种设备运行期间应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工作状况,以便及时发现操作上或设备上的不正常状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或消除,防止异常情况的扩大或延续,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特种设备的操作压力或壁温超过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极限值,而且采取措施仍无法控制,并有继续恶化的趋势;

容器的承压部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焊缝或可拆连接处泄漏等危及容器安全的迹象;

安全装置全部失效,连接管件断裂,紧固件损坏等,难以保证安全操作;

操作岗位发生火灾,威胁到容器的安全操作。 11.5.4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 15 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接受委托的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必须与使用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并对维修保养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使用单位自行承担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由使用单位负责。

对于长期或临时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加强维护。经常保持特种设备的完好状态。特种设备上所有的安全装置和计量仪表,应定期进行调整校正,使其始终保持灵敏、准确;特种设备的附件、零件必须保持齐全和完好无损,连接紧固件残缺不全的特种设备,禁止投入运行。

11.5.5 特种设备的备案和定期鉴定

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经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核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管理部门按要求将特种设备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6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2.1 目的:为认真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2 公司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为:×××。

12.3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12.3.1 安全部门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12.3.2车间为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主体单位,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12.3.3 设备部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监督管理。

12.3.4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12.4 安全部门监管程序: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级重大危险源档案;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进行视频监控;

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3.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13.2 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锅炉作业(二类司炉);压力容器作业;起重机械作业(行车);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3.3 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13.4 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报厂技安处,由技安处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13.5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13.6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 18 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13.7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证由公司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技安部门,缴纳工本费后补发。

13.8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13.9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经企业主管厂领导同意。

13.10 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

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

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14、事故调查及报告管理制度

14.1 目的: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4.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职业病、财产损失事故的报告处理。

14.3 定义

14.3.1 轻伤:指员工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伤害。

14.3.2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14.3.3 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14.3.4 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14.3.5 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14.3.6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14.4 职责:安全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分管、主管领导,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政府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执行本标准,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14.5 事故分类

14.5.1 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 20 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14.5.2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14.5.3 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14.5.4 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14.5.5 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14.5.6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死亡的事故。

14.5.7 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14.6 事故报告

14.6.1 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 21 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14.6.2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4.6.3 外派出差人员发生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环部、行政人事部,安环部上报公司。

14.7 事故调查

14.7.1事故发生后,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

14.7.2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有权向相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如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相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格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 22 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14.8 其它要求

14.8.1 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14.8.2 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15、消防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是公司安全生产重要的保护措施,是遏制燃烧、爆炸事故蔓延最安全有效的方法之一,因此,为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5.1 公司综合办公室保卫部门要确定专职(兼职)消防人员。人员素质要高,发生事故时能勇往直前,不怕牺牲,不考虑个人安危,积极保护公司的利益者。

15.2 专职消防员每季要培训消防知识不少于1次,业务训练一次,做到有备无患。并要有记录,没有记录视为无训练。

15.3 安全生产部门应制定各级人员和各岗安全消防责 23 任制及有关安全消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5.4 消防器材定点存放,严加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

15.5 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必须保证消防用水,有足够的存水量和充足水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

15.6 安全员应定期对灭火器材、消防用水进行检查修理、换药,冬季应及时加套和采取防冻措施,对事故隐患能及时检查,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15.7 消防设施必须存放或安装在易见易取,安全可靠的场所。不准存放过高、过低,靠近危险的地方,不得与杂物共存,不得被其它物品所掩盖。

15.8 任何人不准购置和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灭火器材。

15.9 加强热源和动火安全管理。动火时,必须持有安全生产部门动火证明,并有专人监护。

注:该汇编只用作参考,凡涉及频率、次数、日期、期限等词汇均可修改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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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 号:[2015] 01 实施日期:2015年01月01日 签 发 人: (签字) (公章)

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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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录------- 01

1、范围------- 02

2、规范性引用文件-----------------------------02

3、术语和定义--02

4、编制要求----03

5、编制内容----03 5.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提要------------------03 5.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04 5.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1 5.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5 5.5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9 5.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停车场)制度------------27 5.7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36 5.8安全生产会议制度--------------------------40 5.9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43 5.10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49

6、编制要求-----60

7、附则--------60 附录A、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1 附录B: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表---------------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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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范围

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了哈尔滨市文军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要求、编制内容、编制步骤、格式及要求。

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哈尔滨市文军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写。使用车辆为本单位营运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 618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T 91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和职工在生产活动中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准则。 3.2 安全设施设备 safety equipments and facilities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3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account 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细情况资料的规范记录。 3.4 劳动防护用品 labor protection articles and health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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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s 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为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而发放的物品。 4 编制要求

4.1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

4.2 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方式,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进行编制。 4.3 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 编制内容

5.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提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和重要手段,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JT913─2014行业标准编制了最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求从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本次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b)、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c)、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d)、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e)、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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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g)、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h)、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i)、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5.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5.2.1公司根据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 a)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的各部门和各岗位从业人员、场所、车辆、设施、设备等。

b)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各部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各种安全检查应按照相应的要求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各项检查项目具体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并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职责分工对全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生产流程各环节、职工按章作业、各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安全任职资格、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c)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间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组织方式主要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常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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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表法和仪器检查法等。具体细则如下:

5.2.1.1综合检查。应对企业各个部位、每台设施设备、车辆运行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检查。综合检查应每季度组织1次。

5.2.1.2专项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运输车辆、设施设备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检查。专项检查每月应组织2次。

5.2.1.3季节性检查。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滑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季节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5.2.1.4节假日检查。国家法定假日(如:春节、五

一、国庆节等)前,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节假日检查适时开展。

5.2.1.5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出车前检查和交接班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日常检查每日进行。

d) 隐患的处理程序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发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有场所、环境、人员和设施设备。具体监督检查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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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布;

e)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把检查情况登记造册整理台账,发现有整改内容的一定跟踪整改,直到整改完毕,留有详尽记录。 f)附则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后上报公司各部门,解释权归哈尔滨市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时间2015年1月1日

5.2.2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 a)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组长:肖立坤 副组长:韩旭红

成员:翟海燕,林春艳,柳静 b)各工作岗位职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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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c)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d)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

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等评和二级维护是否按期进行,灯光、转向、制动、喇叭是否稳固有效,轮胎磨损及胎压情况,随车其他装置是否牢固有效、消防栓、灭火器是否符合相应规定并保持有效状态等。

e)检查从业人员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是否有效,是否按时参加例会、教育学习,是否存在私自顶班现象,是否存在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行为,上期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思想状况等。 f)事故隐患整改及应急预案演练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必须做到:

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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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求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做到: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所运危险货物以及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报告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与保险公司。

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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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g)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台帐、档案保存情况

应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2014)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基础档案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台帐。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反违章管理台账、事故应急预案台帐(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重要危险因素与环境因素管理台账、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安全总结台账、检修项目安全管理台帐。 h)安全生产其他内容:

查制度,即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查设备,即检查本单位的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查安全知识,即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查纪律,即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查事故隐患;查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标准,真正能够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5.2.3企业对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的处理

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可以处理的应当立即进行处理,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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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措施加以排除。对于不能当场立即处理的安全问题,如安全设施不合格、需要改建等情况,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负责人,再有针对性的制定隐患处理方案,及时治理,消除隐患。 a)隐患整改方案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对所有的隐患问题是都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100%,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 b)组织隐患整改实施

在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内容:一是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二是组织隐患整改实施;三是整改项目的复查验收。 c) 整改项目的复查验收

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一般包括:隐患的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及整改方案制定(包括整改计划、资金落实、实施操作等)、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的复验。

5.2.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及时、认真、真实地建立安全台账,是本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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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综合素质的体现。对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而言,其档案或台账的记录信息包括“实施--隐患发现--隐患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及其相关负责人信息,以备需要时查阅,发生事故时可作为调查事故原因的依据等。对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包括:

a)检查日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月15日或20日设置一次大检查。

b)检查部位或场所是本月内正常运营的危险品运输车辆。 c)发现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对发现有隐患的车辆登记 并告之车辆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

d)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时间:对查出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要进提出 整改措施并责令提出整改完成时间。

e)检查现场照片:对已整改完毕的车辆应有整改后的照片留存, 并存档以备后查。

f)负责实施部门或人员及签名,对实施检查的责任人要实名签 字,检查人对整改整个过程要进行跟踪督促。 5.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3.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内容 a)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b)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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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教育培训项目具体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c)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提高公司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和安全生产目标、岗位需求,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每年的一月份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和计划,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安排、培训效果评价等内容,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d)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培训教育应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道路危险运输事故发生为目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本企业组织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与日常教育培训三种。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常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职业危害及事故预防措施;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应急处置知识和应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知识;异常情况紧急处置、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要求等; e)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或台帐的记录要求

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本公司情况进行每月一次全员普及安全教育,地点设置为本公司会议室,对于大型的全员教育冬季可租大型的多功能会议室,夏季可在公司的停车场进行。

授课人及培训内容:平时的安全教育可由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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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成员提任传达文件及学习文件的授课人,对于大型的全员教育及新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条例和运输知识公司可找有资质的安全管理授课人进行宣教。

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要要采用谁到场谁签名,不许代签。

考核时间在每次大型培训的后30分钟进行,以试卷或当场问答等形式进行,试卷答案、成绩及阅卷人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出任,并在培训后的三个工作日出成绩,成绩在公司飞信群及微信群里公布。 f)附则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后上报公司各部门,解释权归哈尔滨市文军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时间2015年1月1日。 5.3.2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 岗前培训

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需经过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与行业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规章制度。

b)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劳动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预防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c)职业道德教育。

d)本企业运输生产特点,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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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应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识。 f)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 日常培训

日常教育培训实行专门培训、集中培训和业余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a)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b)危险货物的分类及主要品名。 c)危险货物的一般物理、化学特性。 d)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车辆标志及使用方法。

e)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设备及附属装置的技术要求与检验方法。 f)日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g)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h)应急处置知识和应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常识,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i)异常情况紧急处置、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要求。 5.3.3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a)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本公司情况进行每月一次全员普及安全教育,地点设置为本公司会议室,对于大型的全员教育冬季可租大型的多功能会议室,夏季可在公司的停车场进行。

b)授课人及培训内容:平时的安全教育可由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成员提任传达文件及学习文件的授课人,对于大型的全员教育及新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条例和运输知识公司可找有资质的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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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授课人进行宣教。

c)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要要采用谁到场谁签名,不许代签。 d)考核时间在每次大型培训的后30分钟进行,以试卷或当场问答等形式进行,试卷答案、成绩及阅卷人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出任,并在培训后的三个工作日出成绩,成绩在公司飞信群及微信群里公布。

5.4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a)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b)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c)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本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项从业人员管理项目具体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负责落实,并组织实施。 d)招聘内容及要求

公司开展从业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程序分为:提交拟聘用从业人员信息的申请;招聘公告信息的制定、发布以及内容要求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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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且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条件、驾驶证、年龄、文化程度及身体状况要求、业务技术要求(驾龄、安全行车经历等)和违章违纪记录等];从业人员的招聘考核和录用;试用期的人员管理及车辆使用限制规定;正式录用后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办理等。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年龄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学历;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e)从业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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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具体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分别建立台账,并附上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实行微机化管理。从业人员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准驾车型,取得驾驶证时间,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押运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编号),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f)从业人员资格证管理程序

从业人员的资格证管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当经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需要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需要到运管处指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并参加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将资格证送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经公司审核并通过岗前培训后才能在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工作。

g)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和安全活动记录

公司每月组织驾驶员和押运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按照上级要求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道路危险运输事故的发生。对这些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活动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台账,并做好相关记录。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具体培训内容、要求、记录按照《公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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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公司各种安全活动要有活动安排、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活动记录要将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内容记录清楚。

h)对违法、违章、违纪情况的处理

公司要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情况记录,记录包括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内容、违章处理情况。

管理人员如果未完成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或者未尽到自己的管理职责,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2000元的经济处罚或者调离本岗位处理。

驾驶员不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因为违章发生行车责任事故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对驾驶员处以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的经济处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直接给予开除处理。

押运员未尽到自己的工作职责或者有违章行为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对押运员处以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或者开除处理。

i)调离辞退的条件、标准及程序 调离辞退的条件和标准: 公司所属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有“三违”情况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驾驶员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不具备所从事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不具备所从事岗位特定的专业或其他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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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达到60周岁的。 调离辞退的工作程序

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辞退理由,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提前30天通知其本人,并出具辞退通知书;相关部门与被辞退员工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公司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被辞退员工办理相关手续;被辞退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应当于收到辞退通知书15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应建立调离辞退管理档案或台账,包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调离和辞退缘由、相关手续办理情况等。 j)管理档案或台账的记录

相关档案或台帐的记录主要包括:建立公司从业人员档案;建立公司人员招聘和解聘记录;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记录。 k)附则

本制度由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5.5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a)制定依据

为规范危险货物车辆运输,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以保证安全运输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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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b)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c)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车辆、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车辆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以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计划的编制及费用预算、结算工作;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做好驾驶员、押运员的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 d)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5.5.1车辆的择优选配

企业应根据经营范围及常运危险货物特性等择优选择适用的车辆类型,力求选配“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使车辆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益。

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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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要求。

专用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专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符合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新车购置后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理车辆入户手续(保险、购置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行驶证和营运证,未办理完善前车辆不得从事营运。

5.5.2车辆的报废管理

凡公司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到报废期的,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填写报废申请,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处理。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然后将相关资料报送运管处审批,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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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其《道路运输证》。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达到危险品规定使用年限的(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的报废年限为10年);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取得合法营运、准运手续,不得作为其他运输工具使用,车辆应严格按规定位置停放;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必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灯和标志牌;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对使用中的危险品标志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发生破损、失效时应及时更换;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处理器材,每车至少配备两个4kg的灭火器;

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要求必须保持完好且正常运作;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应急处理器材应实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齐全有效。 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式专用车辆必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关闭紧急切断装置。 f)车辆维护与审验评定

5.5.3车辆的定期维护

在用车辆必须执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其中,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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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是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主要内容是坚持三检;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维护作业内容、竣工要求、检验要求按《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的规定执行。

车辆适情二级维护,二级维护应在具备资质条件的维修厂(站)进行。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及时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所属车辆必须按时参加车辆各类技术年检,技术等级评定表、证件盖章面复印存档。严禁车辆不进行正常保养、维护、年检。

车辆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处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修理厂修理。

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

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到车辆档案中并在档案中予以记录。

5.5.4车辆的定期审验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做好专用车辆的维护、检测和审验评定工作,以确保车辆能安全可靠且合法运行。定期审验的主要作用是:根据车辆类型、新旧程度、使用条件和强度,定期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了解和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变化规律;定期正确判断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技术签定,确定车辆是否需要大修、何时需要大修,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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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视情修理和安排大修计划;对车辆维修工作,可起到定期抽查和监督维修质量的作用;结合车辆维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测,可以正确确定维护附加作业的项目。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车辆、设施应按规定按期参加公安年度审验,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维护、检测,以及其它各项技术检测等。

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每年审验一次。 车辆维修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修理厂家,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应跟车修理。

5.5.5车辆行驶证年审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前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5.5.6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车辆检测报告单、道路运输证原件等资料到市运管处对车辆营运证进行年度审验。审验合格后,将相关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中并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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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车辆技术档案或台账记录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建档、入档要及时、真实、完整,实现车辆的户籍化管理。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公司对车辆二级维护以上的修理建立健全的档案。车辆维护检验记录纳入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并严格履行车辆维护质量保证期制度。

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5.5.7车辆档案管理

车辆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除档案管理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所有车辆档案一律用档案袋保存,一辆车一份档案袋。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当天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5.5.8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销户车辆档案在车辆销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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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全体检查记录

车辆技术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车辆的运行安全,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必须加强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良好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防止事故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禁带病车运行,确保运输安全。

驾驶员要充分认识到车辆技术状况是影响行车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自觉养成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对车辆进行自查自检的习惯,严禁带病出车,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对车辆的全面安全检查,并结合季节变化、节假日等进行临时检查和专项检查,所有检查内容都必须进入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驾驶员签字,整改合格后才能重新营运。

出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设施各部位安全技术状况和性能是否良好,接地线是否安全有效,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驾驶室严禁吸烟,不准搭乘无关人员,车上禁运其他物品。 做好收车后的检查、例行保养工作,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二级维护、上线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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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车辆各种线路完好;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达到标准。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相关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主要有安全检查记录表、车辆出入库检查记录表及行车日志等。 i)附则

本制度制度由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制定,解释权归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5.6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5.6.1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下列内容: a)制定依据; b)适用范围;

c)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d)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e)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示标志设置等);

f)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g)管理档案或台账的记录; h)需明确的其他内容;

i)附则(包括制定与解释、实施时间等)。 a)制定依据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b)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停车场以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c)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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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停车场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d)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5.6.1.1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具体来说主要分为:预防事故设施,如导静电拖地带、各种捆绑防散失工具等;控制事故设施,如紧急切断装置、电源总开关等;减少和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如多种类型的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运输作业安全性以及在发生事故时能否及时救援、减少损失。所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在维护和检测时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必须按照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渗(洒)漏。

要求公司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两个4kg的灭火器,配备齐全各项安全设施设备,包括橡胶手套、防静电服、三角警示牌等,车辆尾部安装拖地带以导除静电。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齐全。

5.6.1.2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沙、消防池、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停车场要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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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齐全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齐全有效。 e)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停车场符合下列要求:

本公司停车场租赁期限为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位于本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湘江路13栋E单元5层501室。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5辆,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智通公司停车场面积为205平方米。停车场地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依据上述条款,我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是租赁停车场,租赁期限为5年,停车场地面积约205平方米。停车场是封闭式的,远离生活区和居民区,停车场内设有各种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值守,安装大门。停车场内配备消防池、消防砂、铁锨、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我公司停车场规模与专用车辆数量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示标志的设置等均符合要求,且不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f)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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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方能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停车场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停车有序,对停车场四周24小时不间断巡视,重点是防火防盗。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停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车辆出入停车场地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停车场地严禁其它车辆和闲杂人员出入。

停车场内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并果断采取措施。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公司安排专人职守停车场,做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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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检查维护,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场。 g)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

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数量、配置时间等内容; 建立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数量、位置等内容。 h)附则

本制度由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5.6.2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作为动态监控手段,能有效监控运输车辆途中安全运行情况。公司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a)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安全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以及卫星定位装置设备的管理工作。

b)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平台监控及卫星定位装置的管理工作。

监控管理人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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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驾驶员、押运员职责:必需按照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系维修商。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管理规定驾驶车辆,操作GPS。 c)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5.6.2.1凡公司所属危化品车辆,按照行业管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对危化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以及运行时间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5.6.2.2公司建立动态监控平台和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

5.6.2.3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运行实时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监控台账,落实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章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

5.6.2.4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对车辆驾驶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人员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5.6.2.5每月检查、不定期抽查监控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情况,根据有关制度进行整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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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6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保证设 备正常使用。驾驶人员应正确使用、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

5.6.2.7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收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报告。

d)监控内容和程序

建立GPS监控平台,配备专职监控人员,通过GPS监控系统加强对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运行状态监控。监控系统的监管内容包括:是否超速行驶、是否超员、是否疲劳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入禁行路段等。特殊天气和道路条件下,应提醒驾驶员降低行驶速度,保障安全行车。建立并落实GPS记录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车载系统的正确使用。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e)信息发送

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础资料,设定车辆的限制速度、中途休息停靠点、电子围栏等;对按照固定线路行驶的车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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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子地图的路段限速标志进行分段限速设置。及时通过语音或短信等方式向车辆发送道路交通事故通报以及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等。实时监控本企业运行车辆,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的车辆,及时通过语音或短信等方式提示驾驶员纠正违章,并对其进行教育。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 f)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认真做好平台监控记录,包括《车辆动态实时监控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等,填写记录要规范,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对所监控到的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等违规信息要认真分析,确属违章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信息及处理结果存档,作为企业内部对车辆和人员管理、考核的依据。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的处罚标准应与公安和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一致。

公司规定夜间24时至次日凌晨6时,公司所属危险品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如有违规将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

车辆运输期间必须保证GPS车载终端正常且通讯畅通。对不能保证通讯畅通的车辆,不得出车运输。

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分析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GPS运营平台,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行为要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做好有关监控数据的统计和违规车辆处理情况汇总,定期向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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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报送。

具体违规处理细则:

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元;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④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

驾驶员违反规定的: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故意损坏、关闭GPS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漂移或误报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超速的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对交警等行业主管部门抄告、通报超速行为的,第一次抄告处以100元罚款;第二次抄告处以200元罚款;三次以上抄告的,停车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处以500元罚款。 g)监控人员值班要求

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他GPS监控人员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车辆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现象时,要及时发短信提醒告诫,并做好有关记录;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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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交接班接班人员每天要提前十分钟上班,进行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要将当班期间的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以及各种作业记录,重要用户故障要在故障处理日志中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发生时间和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交接班时遇有重大障碍未处理完毕的,不允许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要协同交班人员将故障处理完毕或基本告一段落方可进行交接。 h)附则

本制度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制定,解释权归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5.7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5.7.1制定依据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2014),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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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肖立坤(主管领导) 副组长:韩旭红(分管领导)

成 员:翟海燕,林春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肖立坤兼任办公室主任,韩旭红,林春艳为成员,具体负责应急救援组织工作。 应急救援设备

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公司确定黑EP005车作为应急救援通讯专用车,15245394777电话为应急救援专用值班电话。有关部门要注意搞好救援专用车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值班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通,并有人值守。 应急处理程序

5.7.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就近选择安全位置停车并熄火。

5.7.1.2随车押运员应根据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放置警戒线、疏散人群、断绝交通、用湿棉被覆盖泄漏处等),防止事态扩大。

5.7.1.3随车驾驶员根据事故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疗(120)、交通(0451-84518125)等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等待救援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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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来。

5.7.1.4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案后,应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反映的情况,立即组织必要的救援人员,带齐必备的救援设备以及备品备件赶赴事故现场。在公司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随车驾驶员以及押运员应听从当地人员的指挥并积极配合(尤其是事故发生地距离公司较远时)。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性,提出如下要求:距离在50公里以内,必须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距离每增加50公里,到达时间允许延长半小时。

5.7.1.5应急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如果有必要,可以临时成立救援小组),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并积极配合现场的交警、消防、医疗、交通等部门进行救援,直到事故现场处于安全状态,再按有关规定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5.7.2应急预案的编制

本公司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在风险种类数量、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基础上,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第二个层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应由有关人员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第三个层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区域、场所及岗位,应当重点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a)预案评审、备案、负责人签署发布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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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发布。 b)预案的宣传和教育

为强化和规范应急管理、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危机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全公司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和高效处置水平,结合我公司实际,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教育。

宣传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 宣传形式:采取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栏、观看宣传片、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

责任分工:每年至少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一次应急知识和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本部门进行应急知识宣传,要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宣传对象: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内部应急预案;当前应急形势、应急管理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科学预防、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面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c)应急救援预案修订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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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后由公司法人签署发布;应急救援预案发布后应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在遇新行规和管理政策变动时须重新修订更新,修订更新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5.8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安全生产会议是传达上级指示、总结工作、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决定事项、布置任务、推动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为切实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措施,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8.1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明确会议内容、实施和要求,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a)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和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b)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会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长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长主持。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会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的决定,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c)安全生产会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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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1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会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长主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处理等问题。

5.8.1.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长主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成员及驾驶员、押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分析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5.8.1.3特殊情况下召集的紧急会议。因发生自然灾害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或预防发生相应的事件,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工作而需要召开的专题紧急会议。 安全生产会议的内容

5.8.1.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总结年度、半年度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部署年度、半年度工作意见;公司每年的安全生产目标改进;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落实及安全管理重要人员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重要安全生产工作决策与部署等。

5.8.1.5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每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与目标的实施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度评价;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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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部署;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分析总结系统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研究、制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措施,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有关安全宣传活动等事宜。

5.8.1.6紧急会议:

紧急会议是指因发生自然灾害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或预防发生相应的事件,为了保证企业正常工作而需要召开的专题会议。会议内容紧紧围绕所发生的事故或即将发生而提出的预警传达有关文件、布置并落实应急措施,保证组织、人员、资金、物质等到位,确保安全。 d)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要求

每次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建立会议记录台账。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召开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照片记录、参会人员签名、主持人、记录人、会议主要内容等。 e)其他会议管理规定

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应事先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加;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前要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准代签。各部门和员工要按会议要求认真实施,落实会议精神;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主动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保持会场纪律;会议形成的决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f)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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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由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制度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5.9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a)制定依据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升人员的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做到奖惩分明,有效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形成人人争做安全生产优秀职工的良好安全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b)适用范围及对象

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从业人员。 c)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本项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具体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执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单。财务科负责根据考核单进行工资结算。 d)安全生产考核的具体方法和内容

5.9.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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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5.9.2公司每年下达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指标,并与各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应当按照责任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5.9.3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奖励的对象为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奖励资金也可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配置必要安全设施用品。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列入公司安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5.9.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公司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进行。5.9.5本制度不影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责任追究规定的执行。 e)奖惩类型及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自查自评与公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奖优罚劣的原则。 f)奖励和处罚的条件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条件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的建立与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关的落实。

第二部分: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运输责任行车事故次数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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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情况。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重大责任行车事故,或发生一般责任行车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考核时间段为上年12月31日至当年12月30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年终考核制;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研究决定后,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公布、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实给予奖惩。 考核标准

1、考核采取90分以上为优,85分以上为良,60—85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责任交通事故的一律作为不合格。具体考核内容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20),组织建立(5),安全检查(20),教育培训(15),交通安全(10),隐患查处(12),事故处理(10),安全投入(8);驾驶员:安全会议(15)、安全检查(15)、教育培训(10)、交通安全(20)、事故处理(20)、预案演练(20);押运员: 安全会议(15)、安全检查(15)、教育培训(10)、交通安全(10)、事故处理(20)、预案演练(10)、安全监管(20);考核合格被评为先进科室的奖励500元,先进个人奖励200元;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400元,考核优秀的押运员奖励400元;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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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办法

为了减少事故,降低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干部除发生一般责任事故按四项指标考核外,发生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实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未发生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实行奖励制。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按四项指标考核、奖惩。

领导干部发生重特大责任行车事故实行责任追究

单位经理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除追究领导责任外,并处罚款1000元;分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是安全生产重要责任人,除追究领导责任外,并处罚款600元;未发生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实行奖励制度:单位经理奖600元,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奖400元。 安全管理人员奖惩办法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在90分以上的人员给予表扬并给予200元-500元奖励;对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取消个人评先资格; 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责任人500元; 发生重伤事故,重伤1人罚责任人300元; 轻伤事故罚责任人200元;

事故虽然无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罚责任人500元;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的罚责任人300元;直接经济损失达0.5-1万元的罚责任人200元;

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比照前四项规定对责任人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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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驾驶员奖惩办法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在90分以上的人员,给予表扬并奖励200元-500元;对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将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取消评先资格;

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责任人5000元; 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责任人3000元; 发生轻伤事故罚责任人2000元;

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罚责任人3000元;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的罚责任人1000元;直接经济损失达0.5-1万元的罚责任人500元;

对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比照前四项规定对责任人处以2倍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押运员奖惩办法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在90分以上的人员,给予表扬并给予200元-500元的奖励;对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将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取消个人评先资格。

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责任人500元; 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责任人300元; 轻伤事故罚责任人200元;

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罚责任人500元;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的罚责任人300元;直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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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达0.5-1万元的罚责任人200元;

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比照前四项规定对责任人处以2倍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奖励和处罚细则

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参加培训学习和安全例会,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和押运员,经考核评比优秀奖励400元,考核为良奖励200元。

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违者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评比一票否决依据。

驾驶员和押运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每次罚款200元。

驾驶员和押运员积极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若不按时参加演练每次罚款500元。

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私自改变路线的,罚款500元。 对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将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资格。 h)其他奖惩规定

对在生产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的;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100-3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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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奖励100元。 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奖励100-300元。 未按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及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100元/次。

公司所规定的各类安全台帐记录未按时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每项处以50元罚款。

未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 对瞒报工伤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500元罚款。 本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责任大小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i)附则

本制度由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哈尔滨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制度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5.10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a)制定依据

在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往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明确责任,规范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公司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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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华亿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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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6#楼工程

江苏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17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公司安全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二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四、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五、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负责检查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章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

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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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xx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

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十四条 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并有一定的防护设施。

电信线路

第十八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三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XXXX公司

x年x月x日

第19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每次例会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有关制度给予罚款。

2、传达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6、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2、不定期组织有关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周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3、对新进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留有记录备查。

4、特殊工种教育制度: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5、日常教育制度

5.1、项目部人员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5.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5.3、各工种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每一个施工班组,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4.1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4.2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4.3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4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4.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定时间整改、确定具体整改的人。

4.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惩标准之一。

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

2、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3、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施工班组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4、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施工班组500-20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1.1、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处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不。

1.2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1.3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1.4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 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级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罚款当事人500-20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5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由施工班组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

3、在公共场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

(七)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项目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第20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

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

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

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

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

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四、本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

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江苏广泉金属容器制造有限公司2014年7月8日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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