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深化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02 12:33: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化创建工作 推进社会和谐

努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在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八次联席会议暨创建和谐企业推进大

会上的报告

武汉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雷腾芳

2010年6月3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与市总工会第八次联席会,就“深化和谐企业创建”这个主题进行专题动员,这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组织动员全市广大企业和职工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过一会,阮成发市长将作重要讲话,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工作者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市总工会,就近年来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作个简要汇报,并对下一步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几点建议。

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回顾

武汉市总工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立足全局,协调关系,整合资源,开拓创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创造性地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从2006年起,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在全市各类企事单位和工业园区开展了创建和谐企业工作,倡导企业经营者主动关心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职工关心企业、与企业荣辱与共,较好地实现了企业发展、职工受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会影响不断扩大的多赢目标。截止到2009年底,

全市评选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578家,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6家,区街一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4433家,并且涌现出了以武钢集团公司为代表的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和谐企业。

(一)融入全市大局,各方齐抓共推。在创建工作中,全市各单位始终坚持把创建融入到党政的工作大局中去把握,纳入到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目标中去规划和部署,推动了创建工作向社会化发展。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强化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曾多次听取创建工作的汇报,并多次在

不同的场合反复强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确保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经过几年来的运作,基本形成“党政重视支持、各方合力推进、企业积极争创、职工广泛参与”的良好态势。各区的创建工作也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相继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评选和表彰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有的区还把创建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使创建工作的实施有了可靠的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各方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定期协商会议制度,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同时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在研究创建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时通力合作,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起调研,一起论证,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各局(总公司)、直属大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党政领导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而有效整合了创建工作资源,形成了共同推进的合力。三是强化舆论宣传,不断扩大影响。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市、区两级每年都要对评选出的“和谐企业”给予隆重的表彰,重点宣传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典型示范加强引导,促进了企业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工人日报》、《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也对武汉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系列报道,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全市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开展理论研讨会、征文活动、知识竞赛、歌咏比赛、职工文艺汇演等方式,吸引企业和职工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扩大了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职工参与率。

(二)科学制定标准,严格评选程序。一是明确创建标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通行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制定了《武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该标准分10大类,37个小项,对遵守法律、建立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协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劳动安全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以及企业文化建设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严格评选表彰程序。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不同时期的创建工作的重点,下发了《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武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并结合新的形势要求不断充实调整完善创建标准,既全面反映企业劳动关系各个方面的内容,又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便于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同时,为了推动创建工作向中小型企业发展,各区在参照市级和谐企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各区的实际,制定了区级和谐企业的评选标准,逐步形成了市、区、街道分层级的和谐企业评选标准。为了推动创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体现创建工作的严肃性,激励被授予“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保持荣誉,我们还按照“企业申请、验收公示、命名授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能上能下的科学管理,开展“回头看”活动,不搞终身制。市创建和谐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已经授予“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当出现违反考核标准的情况并经查证属实或再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和谐企业称号。

(三)突出创建特色,彰显创建实效。创建工作开展4年来,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协商、民主管理、社会保险等各项制度机制的建设和发展,收到党政、企业、职工、社会多方面满意的实效,并且围绕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不同时期突出了不同的创建特色。

一是以创建促维权机制建设。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始终把建立和完善工会维权机制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普遍建立,职工民主管理星级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形成了武钢值班厂长、武烟职工代表督察长、东风汽模公司总经理与工会主席定期会晤等特色鲜明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一拖三”集体合同模式广泛覆盖,形成了从“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合同草案”一套环环相扣的上下联动机制。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武汉市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建制率达91.5%,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3.6%。同时,在评选过程中,我们把创建工作与劳模评选挂钩,对工会组织建设、五险一金缴纳、劳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有力地推动了工会维权机制建设。

二是以创建促核心利益保障。工资是职工的核心利益所在,工资集体协商是创建工作的核心内容。创建工作中,武汉市各级工会集中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建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年度考核、职工方协商代表培训、工资集体协商顾问指导等一系列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主要侧重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调整机制;对生产经营较困难的企业,则根据实际情况,就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重点协商,侧重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不断赋予创建工作新的内涵。在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全市各级工会把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及时纳入到创建工作中,动员和组织近年来评选出的千余家和谐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到以“风雨同舟抗危机,共克时艰促发展”为主题的“共同约定行动”中,以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的法律文书形式确定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这些和谐企业没有一家有裁员和减薪的现象,不少有影响的大型企业不仅兑现了工资协议书确定的职工工资增长比例,还增加了工作岗位,解决了部分职工的就业问题。 三是以创建促劳动争议化解。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实施和职工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诉诸于仲裁和司法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加。武汉市各级工会在推动创建工作中,主动适应劳动关系市场化、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走社会化工会维权道路,积极与劳动行政部门和法院、司法机关联系协调,借助外力强化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全市13个区总工会已经全部建立起区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开辟了工会与司法机关共同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先河,探索了一条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新途径,丰富了“大调解”机制的内涵。有的区总工会与区法院建立了劳动争议案件诉调衔接机制,有的区总工会与区劳动局建立了劳动争议案件裁调衔接机制,有的区总工会与区司法局建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共同调解机制,有的区总工会还在街乡镇发展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仅去年一年,各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接受职工申请调解和法院、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委托调解案件238件,调解成功151件,既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减少了上诉量,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仲裁和审判压力,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

回顾4年来的创建工作,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同时,也要看到创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单位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还缺乏认识,??建工作在一些单位力度不大、措施乏力,还有不少企业尚未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创建工作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工作安排

实践证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创建工作实现了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统一,是工会工作融入党政工作大局,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它契合了党政、企业、职工共同的关注点,是主题不变,形式创新,扩大工会维权社会化程度,推动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切实可行的措施,是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市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职工权益得到进一步实现,但也要看到,职工权益的维护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和谐武汉”建设,对创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这次大会扩大了创建的内涵,丰富了创建的内容,提高了创建的层次,从单一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向企业与社会和谐全面发展。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和谐企业创建的总体目标是:用6年时间使市级层面95%的“三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进入参与创建企业行列;60%的“三上”企业进入和谐企业行列;60户“三上”企业进入十佳和谐企业行列。

为此,各级工会要在党委、政府(行政)的领导和支持下,根据新的创建要求,依托“党委政府主导、三方主体协商、工会积极运作、有关各方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协同各方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一)把握创建原则,坚持全员参与。一是要坚持促进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只有坚持这一点,才能充分调动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要坚持全员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企业经营者是创建工作的主体,他们的看法和态度,对这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企业工会是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者,没有工会的组织协调,这项工作难以取得实效。广大职工不仅是创建工作的参与者,也是创建工作的受益者。要保护、调动、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只有企业全体人员都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才能使这项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三是要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解决。开展创建工作,要把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利益和民主管理权利,解决广大职工密切关心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让职工和企业从中得到实惠,这样才能激发广大职工和企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发展。四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不能图形式、走过场,更不能搞花架子。必须从实际出发,针对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的不同情况,按照“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的,有针对、有侧重地开展工作,坚持点面结合,全面深入推进,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二)围绕“三最”问题,完善协调机制。创建工作要始终把促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完善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为关键的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和机制。一是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各级工会要高度关注和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联合有关部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引导企业和职工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教育职工通过规范有序、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和规范维权行为。要积极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协同有关方面加强对企业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二是大力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着重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基层工会要主动向没有建立、拒绝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或工资集体协议到期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及时启动协商谈判程序,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违法行为,上级工会要及时介入,下达工会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对拒不整改的,下达工会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要突出工资集体协商的核心内容,把工资水平、奖金分配、福利补贴等作为协商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和企业经营状况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在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根据企业利润增长的一定比例,侧重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生产经营较困难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重点协商,侧重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实行岗位工资和计时、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合理确定岗位工资、计时工资、劳动定额和计件工价,防止企业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降低职工工资,以及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等侵权现象的发生。在小型、分散的非公有制企业,重点实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侧重解决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和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拖欠等问题。在行业特点明显的地区,重点实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协商制定行业工资标准,规范行业劳动定额标准。三是大力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民主管理星级评估工作,深化厂务公开制度,规范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在非公有制经济较发达、小企业较集中的地区,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共性问题。四是大力推进“共建共享”的企业文化制度建设。各级工会要多组织贴近实际、贴近职工、贴近企业,为广大职工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大力推进以“共建共享”的双赢企业文化建设,推动企业给予职工更多的关爱,这种关爱不仅仅体现在工资和福利上,还要体现在家庭和精神上。通过文体活动的深入开展,架起职工与职工之间,职工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丰富广大职工的精神世界、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及时缓释压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凝聚职工、鼓舞职工和陶冶职工的功能,从而促进和推动地区及基层的职工文化建设,最终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三)强化矛盾调解,丰富创建内涵。各级工会要把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到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创建工作在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调解委员会中积极作用,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要在各区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向着多位一体的方向发展,使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与工会信访工作机构、职工法律援助机构、职工帮扶中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劳动争议调解与职工信访、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生活救助、职工创业等工作密切配合的格局。各区总工会劳调中心还要把工作触手向下延伸,大力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取证等方面分工负责,协调处理,逐步形成上下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既要推动基层组织和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又要有利于促进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顺利、高效的运转。同时,各区劳调中心要设立“心理咨询”热线,在为职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的同时,也为职工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及时提供帮助,实施有效干预,在化解劳资矛盾的同时,化解职工的心理纠结。

(四)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创建长效。创建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工会要积极推动劳动关系各方和社会有关方面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一是强化领导机制。各级工会要把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议提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规格和增加成员单位,巩固和发展“党委政府主导、三方主体协商、工会积极运作、有关各方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在三方运作过程中,工会要主动加强与劳动关系各方的沟通协调,主动承担日常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发展。二是强化宣传机制。要充分利用工会内外的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典型经验,争取社会各界的最广泛理解和大力支持,不断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与社会声势。要在企业内部宣传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使其进车间、进班组,深入经营者和职工心中,把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上来,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强化引导机制。各级工会要注重抓典型,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抓典型要有明确的目标规划和工作标准,既要发展老的工作典型,又要培育新的工作典型,不能总是局限于在那几家工作基础好的单位抓典型。要鼓励更多的单位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并帮助他们总结经验、规范工作,在取得工作经验后,及时在面上做好推广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分类指导,培育不同类型企业的典型,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四是强化三方协同机制。坚持依托劳动关系三方抓好创建工作,使三方充分发挥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五是强化激励机制。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市总工会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创建工作;市政府有??也给予了不同的优惠政策;要把和谐企业作为评选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的必备条件;对和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建立定期检查复核制度,对弄虚作假以及严重违背创建标准的单位,由命名机关收回证书牌匾,撤销荣誉称号。

同志们,新的形势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奋发进取,扎实工作,深化创建,为实现武汉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齐抓共管 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进一步深化优秀基层单位创建工作)

关于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思考

够建和谐社会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深化创建“安全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下城区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创建特色学校深化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创建特色学校深化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创建

深化创建工作
《深化创建工作.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