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四民主一考核”?
答:“四民主一考核”是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综合考核。
2、村党支部的职责是什么?
答: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积极行使民主权利。
3、村民委员会职责是什么?
答: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4、村党支部成员的标准条件有哪些?
答:(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致富带富能力强,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
(3)协调能力强,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有较强的群众观念,热爱农村,乐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
(5)有较强的政策法纪观念,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群众威信较高;
(6)中共正式党员,有较高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哪些情形不宜推荐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
答:下列情形不宜推荐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1)党性意识淡薄,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经常、交纳党费不及时、对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消极应付的;
(2)混同于一般群众,模范带头作用差的;
(3)私心严重,拉帮结伙,搞宗族派性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6)违反信访规定,组织、煽动和参与集体上访的;
(7)受到党纪处分按规定不能使用的。
6、村党支部委员会职数设置有何规定?每届任期几年?
答: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村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职,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设副书记1名。村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凡任期届满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应召开党员大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7、村党支部成员是如何选举产生的?
答:村党支部成员实行“两推一选”制度。选举按照“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
(1)召开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按不低于应选人数50%的差额比例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
(2)乡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差额考察,综合考虑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情况,研究确定村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
(3)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村党支部成员。选举一般采取先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再由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或副书记的方式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积极稳妥推行村党支部成员“两推直选”。即在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由党员大会差额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四民主一考核”政策问答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