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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3 23:42: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1: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以升本改建迎评估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为目标,以加强常规教学检查、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督导结合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过去教学督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推进教学督导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良好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1、以升本改建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为工作指南,做好迎接升本改建评估的专项督导工作。 (1)按要求完成学院升本改建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中教学督导承担的工作任务。

(2)认真做好师资队伍建设、特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专项督导工作,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作出客观评价,提供合理意见和建议。

2、深入教学一线,督导教学全过程,抓好教风、教学管理与教学服务保障的督导。 (1)加强日常教学秩序和教师课堂教学常规执行情况的督查。

(2)分期初、期中、期末对教学院部教学管理和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情况进行阶段性重点督查。

(3)随机听课与重点听课有机结合,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指导。从教学内容的取舍、教学过程的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推动工学结合教学模式在我院的推广和我院双师型教师的成长。 (4)做好院领导、教学院部、处室负责人随堂听课、评课制度的督导工作。

(5)做好教师课堂教学和系部教学管理评价。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活动。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发放教学质量问卷调查表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以及对院部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抽查学生作业、实训报告、考试试卷等形式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

(6)加强教师业务学习、教科研活动环节的督查,提高学习和活动的质量及效果。

(7)加强教学管理与教学服务保障的督导。督促教学管理部门严格履行教学管理职责;督促教学院部认真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使督导与教学管理有机结合;督促服务保障部门按照学院要求切实做好教学服务,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1)修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工作职责,成立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进一步明确院系两级管理;制订教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的院系两级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教学督导体系。

(2)召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会议,部署教学督导工作要求,总结交流教学督导工作经验,表彰优秀院部教学督导组和优秀教学督导员。

(3)规范教学督导文书、报表的格式,统一教学督导评价标准,及时归档教学督导资料。 (4)将教学督导纳入院系绩效考核工作中。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13年9月:期初教学准备与督导工作检查,督查课程表安排、教材与师资到位;督查学生到课率,督查教师教学日历、备课本、课件以及调停课等情况。

2013年10月:升本改建评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整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随机抽查听课;督查组织学生技能大赛情况。

2013年11月:升本改建评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整改;督查教师参加教案、课件、板书、说课等比赛情况;期中教学管理与督导工作检查。

2013年12月:升本改建工作评估;教师课堂教学和系部教学管理评价;召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学督导工作经验,表彰优秀教学督导员。 2014年1月:期末教学管理与督导工作检查,督查按时结课、安排考试、组织阅卷等。篇2:重庆大学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修改) 附件1:

重庆大学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统一部署,本学期校教学督导工作分为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常规检查的工作是:1.各学院开出的部分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新开课教师授课质量的督查;2.201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网上管理情况及文档检查、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检查;3.教学研究活动记录检查;4.全校教学秩序检查。专项检查的工作是:1.对外国语学院试点进行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改革进行全面跟踪检查;2.继续对《新生研讨课》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安排如下:

一、常规检查

(一)课程教学质量督查

1.教师的教风,即敬业精神,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以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情况; 2.教师课堂教学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情况; 3.教师布置、批改和讲解作业以及课后通过各种方法答疑等情况;

4.学生的学风,即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积极思考,尊敬教师等情况。 各教学督导小组听课检查后需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从督导的角度就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水平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意见并与课程所在学院领导、课程负责人交换意见。实验课程督查内容及要求另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有关通知。

(二)201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网上管理情况及文档检查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网上管理情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成立情况;任务书、开题报告、译文、论文提交及审阅情况;答辩委员会成立情况、答辩分组情况等。

2.毕业设计(论文)文挡:抽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成绩与毕业设计系统网上题目、成绩是否一致;毕业设计系统网上提交论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存档毕业设计(论文)及附件是否完整;毕业设计(论文)及其附件、成绩评定册的质量和规范化。

抽查文挡数量按学生人数的5%-10%,且一般不少于5份/专业。检查依据为《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重大校[2007]65号)。检查时间10月11日-10月22日,检查后填写《201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网上管理情况及文档抽查表》(见附件2)及《201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网上管理情况及文档抽查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1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各学院在检查时间内提供1-2台电脑(能上校园网进入毕业设计系统)供专家检查使用。检查结果将与学院2010-2011年度实践教学管理情况考评分值挂钩,同时对各学院2011届校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名额有直接影响。 3.201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检查 (1)选题是否满足专业培养目标。

(2)题目范围、难度、工作量是否适当。选题检查时间为学院向学生公布选题以前,具体的检查时间由教学督导与相关学院联系,检查后填写《重庆大学毕业设计 (论文)第一阶段检查记录表》(见附件4),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学院。

(三)教学研究活动记录检查

教学督导不定期参加1~2次学院教研活动,在学期末进行教研活动记录全面检查。到各学院检查时,提前通知学院教务办收齐系(或教研室)的活动记录本。

(四)教学秩序检查 重点检查a区第五教学楼、第八教学楼、主教学楼、理科楼、研究生院大楼;b区第二综合楼;虎溪校区各教学楼的教学秩序及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其它有本科学生上课的教学楼进行抽查。

二、专项检查

(一)对外国语学院试点进行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改革进行检查 本学期外国语学院在弘深学院、经管学院、法学院2010级试点进行《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改革。教学督导选取弘深学院的经管实验班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具体检查内容: 1.师资情况:由中方教师和外籍教师进行合作教学。 2.教学模式、授课方法:2节课(大班)+ 2节课(小班),其中大班课由中方教授和外教共同承担,小班课由中方讲师承担。

3.课程教学内容:由英语语言文化课程(基础课程)+ 学术英语+ 创新教育、跨文化交际、学科应用、职业英语、文化素养等课程组成,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修满学校规定的外语必修学分。

教学督导主要针对教师和学生在课堂表现、主动参与程度、学习及受益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并对检查情况需进行分析总结,写出书面小结。

(二)继续开展《新生研讨课》的检查工作

继续对《新生研讨课》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教务处将从《2010级学院报送新生研讨课汇总表》中选取一些较好的研讨题目,由教学督导进行8学时全程跟踪(检查课程名单附后),并从研讨题目、师资配备、教学内容、授课方式、方法、教学效果、学生参与程度和受益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后填写重庆大学《新生研讨课》检查表(见附件 5),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写出书面小结。学校将以此为基础,逐步优选建立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的《新生研讨课》。

三、教学督导检查分组

(一)理论课、新生研讨课、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分组

(二)教学秩序检查分组 a区:曾平萍、郑长福b区:巫英士、兰海 虎溪校区:吕果林、樊泽宝

四、信息反馈

教学督导完成检查后,需将听课检查情况上网反馈或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我们给每位教学督导分配了帐号和密码,任意一台能上互联网的电脑均可开展此项工作。

五、时间安排

1.教学督导的检查工作从第2周开始,第16周结束。

2.教学督导检查的书面小结于2010年12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希望各学院积极支持校教学督导的工作。另外,各学院要负责组织安排院级教学督导对本学期本院教师开出的课程进行听课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网反馈。篇3: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完善教学监控体系,强化教学督导职能,加强教学督导力度,提高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第二条 教学督导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务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校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 各教学单位和全体师生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督导组的工作,按本条例接受督导,不得拒绝督导组的检查督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聘任 第四条 教学督导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机构,由6-9名教学督导员组成,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督导员的活动,副组长2名(文、理),成员若干名。 第五条 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指导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

2.督导员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必须是同行专家,有坚2 -管理部门的教学安排情况,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师备课教案、课堂教学、授课质量、学生实践教学的情况。

第十条 每次听课后要与教师进行交流,肯定其讲课的特点及成功之处,指出其需要改进的地方,充分发挥“导”的作用。帮助青年教师和新上岗教师改进教学方法,使其尽快胜任教学工作,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 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和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教师本人和相关教学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做好教学监督,检查教师及学生上课情况,对教学突发事件,及时提请教务处处理。

第十三条 组长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教学督导分析会议,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写出报告,提交教务处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第十四条 参与教学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每学期组长要提交一份工作计划,一份教学督导工作总结。 第十六条 处理校领导、教务处临时安排的有关教学督导工作。 第四章督导员待遇

第十七条 学校要设置独立完整的办公场所,配备学习、交流和日常工作的办公用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十八条 邀请督导员参加有关教学方面的会议与活动。鼓4 -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

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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