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应征入伍须知
一、征集对象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高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村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职高专、中专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条件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1年12月31日年前满18至22周岁,高中应届毕业生本人自愿报名应征的可放宽至17周岁。专科学历青年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放宽至24周岁。
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200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办法
适龄男青年必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报名应征。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五、征集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宣传报名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组织应征青年报名、目测、初审、初检等工作,确定好进站体检对象。
(二)体格体检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组织预征对象进行全面体检、抽检和复检。
(三)政审定兵阶段(11月16日-12月9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
(四)新兵运输阶段(12月10日-12月31日)
组织新兵集结。
《征兵展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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