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公民和法人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二)法人的特征
1.法人是独立的社会组织;2.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节物权与所有权
一、物权:所有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是物权。
二、所有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第五节债权
(二)债履行的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适当履行原则。
第六节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内容和特征
知识产权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l) 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这个客体既不是物,也不是行为,而是智力成果和工商业信誉,是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其有法定性。知识产权必须经过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专有法律直接确认才能产生。(3)知识产权具有专摧到生。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否则为侵权。(4)知识产权其有时间性和地域性。知识产权的保护受到地域的限制。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有效期届满,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可无偿使用,不会发生侵权问题。
第七节人身权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分类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人身属性而又没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2)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权利。(3)人身权是非则一产性权利。按权利的性质分类,可将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格权是指与作为民事主体必要条件的身体、人格相联系,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人身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基于某种特定身份关系所产生的人身权利。如:婚姻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等。
二、人身权的保护方法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节财产继承权
一、财产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
财产继承权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个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依法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其法律特征为:(1)它与财产所有权相联系;(2)它与一定身份相关联;(3)其实现必与一定法律事实相联系。
二、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继承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继承制度中贯穿着的基本原则有: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五、遗嘱继承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
第九节民事责任
三、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