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公司由唐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集团公司分公司有以下三种操作方式:
(1)建材公司以其全部股权入股集团公司→股权变更成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注销、清算→变更为集团公司分公司
分析:①造成集团公司和混凝土公司交叉持股,股权结构复杂;②涉及集团公司股权变更及建材公司的两次股权变更,变更手续复杂。
(2)建材公司注销、清算→集团公司成立分公司
分析:①涉及建材公司清算手续,需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清算,时间较长;②公司清算后资产如何处置,涉及收回投资。
(1)(2)两种方式都要涉及清算手续,清算手续有两方面弊端:①清算手续复杂,引入第三方机构,涉及清算费用及清算时间问题;②公司注销、清算,前期费用及亏损无法在公司正常投产运营后的税前进行抵扣,假设截止注销、清算前各项费用为200万,则涉及企业所得税200×0.25=50万元,损失较大。
(3)集团公司与混凝土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建材公司成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后变更手续成为集团公司分公司
分析:①变更手续同样为两步,和(1)(2)种方式相同;②不涉及公司清算,可避免(1)(2)种方式涉及的清算手续及清算后的税前扣除损失;③因吸收合并可能导致集团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需工商咨询确认),如申请变更登记,手续较复杂。
《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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