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为排除安全事故隐患,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公司每月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将内容及整改措施报总公司。工作量完成50%和90%各进行一次检查评分。
三、班级一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四、项目各岗位每日一次自检,要求有记录。
五、检查内容:根据项目部工程主体特点进行,重点围绕防漏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火防爆。
六、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七、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应如期完成,并附有书面整改报告。
武汉市青山区市政工程总公司
高科路道排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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