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撰写个人三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学校优质教育的需求,学校必须不断引领教师的专业发展,帮助教师形成教育、教学、研究、学习合一的专业工作方式。教师本身也要思考在自主培养和个性培养上,寻找成长途径,实现教师个人发展与学校同步发展。
根据学校《2011-2014教师培养规划》要求全校45岁以下(含45岁)教师撰写个人三年发展规划,要求如下:
一、推进流程
1、2012年3月前个人完成三年发展规划初稿,交学部
2、2012年3月-7月,按备课组、教研组、年级组、学部针对每人个人发展规划进行讨论修订;
3、2012年8月定稿(一式四份,本人、学部、人力资源和教科研各一份)
二、撰写规划要求:
1、自我分析:
基本情况:年龄、学历、职称、教龄、任教学科、担任职务等
优势分析:专业能力(课堂教学、教研能力、课题研究等)、特长爱好等
劣势分析:专业提升、性格偏好等
2、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就近发展原则)、阶段目标(2011年8月-2012年7月、2012年8月-2013年7月、2013年8月-2014年7月,每年发展目标具有连续性、递进性和可操作性)
3、具体措施:
措施要具体、务实,可操作;措施要个性,切忌千篇1律;
4、达成目标的保障措施及自我检测措施:
困难预测:
应对措施:
三、文本要求:
1、标题:个人三年发展规划(2011-2014),姓名在标题右下角小四号,仿宋体
2、格式:标题小三号,黑体;正文小四号,1.5倍行距,宋体;页边距:上下左右皆为2。
北大附中重庆实验学校2011-12-12
《关于撰写个人三年发展规划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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