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制作及安装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二、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和安装塑钢窗,经友好协商,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三、材料要求:
1、型材:高科新88系列墨绿色型材
2、钢衬:28×16×1.2mm镀锌钢衬
3、玻璃:浮法中空玻璃(5+9+5)
4、窗纱:绿色尼龙窗纱
5、滑轮:优质双轮
6、窗锁:月牙锁(春光或华红牌)
7、安装:窗框用膨胀螺栓固定(8至12个)
四、合同定价及承包方式
1、塑钢窗
元/m
2,88系列附纱窗。
2、本合同价款包含制作、安装、运输、税金,三密试验等
1
费用。
五、付款方式
每完成一栋楼框制作安装,并经现场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栋楼塑钢窗工程总价款的 %。窗扇制作安装完成,并经现场相关人员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栋楼塑钢窗工程总价款的 %。竣工验收合格,纱窗安装完成提交三密试验报告后,支付塑钢窗工程总价款的 %, %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竣工日期以三密试验报告日期为准),计算面积以实际加工面积为准。
六、工期
按甲方要求乙方应遵照甲方要求生产及安装时间按时完工。甲主按时支付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延迟工期,工人不能以任何形式或理由聚众闹事,出现以上情况甲方付当时工程量的 %,剩余工程款作为甲方声誉损失费。乙方承诺,自甲方通知乙方开始制作窗框之日起
日完成制作第
日完成安装,无故拖延工期或者安装不到位,若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依次顺延。
七、双方责任
乙方进入现场后,甲方协调乙方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施工工序安排,确保乙方正常施工进度,如有工程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2
八、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所提供图纸及现场洞口实量后设计生产,工程材料采购、制作、安装,产品必须符合合同要求。
九、安全要求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应严格遵守工地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未安全施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未尽事宜,双方签定补充协议,友好协商解决。
十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