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1 目的
1.1为规范工程建设期间质量管理行为,确保顺利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 编制依据
2.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2.2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送变电部分》。
2.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11版)》 2.4国家(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 2.5国家电网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 2.6西北电网有限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
2.7西北电网有限公司与监理、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2.8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2.9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1版)》
2.10《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管理纲要》。
3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和工程验收、质量验评的组织 3.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的结构为: 3.1.1施工承包商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承包商的班组、项目部、公司三级质检组织,在施工承包商内部进行质量控制。受建设管理单位、监理、质监部门的监督管理。 3.1.2监理单位
根据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委托,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受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质监部门的监督管理。 3.1.3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负责工程建设总体的质量管理。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3.1.4质量监督中心站
工程所在地的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行使监督职能。 3.2工程验收的组织
3.2.1施工承包商的质检组织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三级自检。 3.2.2监理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关键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和分部工程初验收及竣工预验收前的初验收。 3.2.3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预验收。
3.2.4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配合启动验收委员会组织竣工验收。 3.3工程质量验评的组织
3.3.1线路工程质量验评由施工承包商根据《75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75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检验及评定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报监理审核后作为工程质量检验和等级评定的依据。划分原则为:一个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并按验评标准进一步划分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单元工程,其中应包含OPGW(复合光缆)工程。
3.3.2施工承包商的三级质检组织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初评。 3.3.3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验评,并核定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3.3.4质量监督中心站根据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对工程进行阶段性质监检查及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并对工程质量做出评价。 3.3.5启动验收委员会
工程通过启动试运行后,由启动验收委员会对工程总体质量做出结论性评价。
4 质量检验和验收办法 4.1工程中间验收
4.1.1施工承包商申请工程阶段性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报验工程已施工完毕,无明显的缺陷; 报验工程已经承包商三级自检合格; 报验工程应提交的所有资料齐全。
4.1.2承包商班组、项目部级自检率为100%;公司级自检的随机抽查比例为:
基础工程:直线塔基础≥30%,耐张塔基础100%; 铁塔组立:直线塔≥30%,耐张塔100%;
架线工程的检查与竣工预验收前的自检同步进行,不得小于报验量的30%(其中耐张塔、危险点全检)。 公司级自检必须由公司质检部门组织专业组检查,项目部人员不得参与检查。严禁项目部代替公司级检查。
4.1.3具备验收条件后,填写《分部工程竣工报验单》报监理单位; 4.1.4监理单位在收到《分部工程竣工报验单》后应于7日内进行监理初检。 初检的重点为;
资料检查:工程资料应齐全、真实、规范,符合工程竣工后的实际状态;满足国家标准、有关规程规范、合同、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工艺满足国家标准、有关规程规范、合同、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4.1.5监理初检的随机抽查比例:
基础工程:直线塔基础≥30%,耐张塔基础100%; 铁塔组立:直线塔≥30%,耐张塔100%;
架线工程的检查与竣工预验收前的监理初检同步进行,不得小于报验量的30%(其中耐张塔、重要跨越点全检)。
监理初检不得与承包商公司级自检合并进行;并不得聘用同一工程的施工人员检查。
4.1.6监理初检发现存在问题时应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承包商根据问题类型及性质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进行全面复查;整改完毕后应进行监理复查并留下记录,确认合格后应提出监理初检报告,并上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议组织进行工程中间验收。
4.1.7中间验收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监理主持,验收组组长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表担任,副组长由运行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担任,验收组成员应包括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单位的代表,亦可邀请质量监督中心站派员参加。 4.1.8中间验收的随机抽查比例:
基础工程:直线塔基础≥20%,耐张塔基础100%; 铁塔组立:直线塔≥20%,耐张塔100%; 架线工程的中间验收与竣工预验收同步进行。 4.2竣工验收
4.2.1施工承包商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工程已施工完毕,主体工程无缺陷;
工程已经承包商三级自检达到《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工程应提交的所有资料齐全。
通道内的房屋拆迁、林木砍伐、青苗赔偿等已清理和清算完毕;护坡、挡土墙、排水沟、防撞桩等线路防护设施已全部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无任何遗留问题。
4.2.2承包商班组、项目部级自检率为100%;公司级自检的随机抽查比例为:
接地工程:接地电阻测量≥40%,接地槽埋深检查≥5%; 架线工程:导线高空检查≥30%,直线塔附件安装≥30%,耐张塔附件安装100%,导线对地距离检查≥(检查记录)30%,不允许接续档的跨越净距测量100%;
线路防护工程:≥30%;
公司级自检必须由公司质检部门组织专业组检查,项目部人员不得参与检查。严禁项目部代替公司级检查。
4.2.3具备验收条件后,由项目部填写《单位(标段)工程竣工报验单》(附竣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
4.2.4监理单位在收到《单位(标段)工程竣工报验单》后应于7日内进行监理初检。 初检的重点为;
资料检查。工程资料应齐全、真实、规范,符合工程竣工后的实际状态;满足国家标准、有关规程规范、合同、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工艺满足国家标准、有关规程规范、合同、设计等方面的要求;通道内的房屋拆迁、林木砍伐、青苗赔偿等清理和清算;护坡、挡土墙、排水沟、防撞桩等线路防护设施工质量。 4.2.5监理初检的随机抽查比例:
接地工程:接地电阻测量≥40%,接地槽埋深检查≥5%; 架线工程:导线高空检查≥30%,直线塔附件安装≥30%,耐张塔附件安装100%,导线对地距离检查≥(检查记录的)30%,不允许接续档的跨越净距测量100%;
线路防护工程:≥30%;
监理初检不得与承包商公司级自检合并进行;并不得聘用同一工程的施工人员检查。
4.2.6监理初检发现存在问题时应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承包商根据问题类型及性质采取整改措施,消缺后必须进行全面复查;确认无缺陷后提出监理初检报告,并上报建设管理单位建议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 4.2.7竣工预验收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并主持,验收组组长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表担任,副组长由运行单位代表担任,验收组成员应包括监理、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单位的代表,亦可邀请质量监督中心站派员参加。
4.2.8竣工预验收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与运行单位会商确定,原则要求:
接地工程:接地电阻测量≥30%,接地槽埋深检查≥3%; 架线工程:导线高空检查≥20%,直线塔附件安装≥20%,耐张塔附件安装≥50%,导线对地距离检查≥(检查记录)20%,不允许接续档的跨越净距测量100%;
线路防护工程:≥20%;
4.2.9竣工验收由启动验收委员会组织并主持,验收组组长由项目法人单位或其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代表担任,副组长由生产运行管理单位代表担任,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物资供应等单位的代表,亦可邀请质量监督中心站派员参加。
竣工验收组审查竣工预验收报告及整改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竣工验收方案。
竣工验收后由竣工验收组向启动验收委员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办理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行签证。 4.3工程质量评定 4.3.1验评的依据
《75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5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检验及评定标准》 《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 4.3.2验评程序
承包商验评项目申报条件:工程已完工,主体工程无缺陷;已经承包商三级质检、评级;资料齐备。
验评方案由监理单位根据本办法编制,建设管理单位审定,其内容应包括:抽检内容及数量;抽检办法;抽检的工机具;检测的组织分工与日程安排等。
验评的具体实施,可结合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4.3.3单元、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评级的规定
单元、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由承包商三级质检组织初步评定;监理组织验评后核定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验评后应形成验评报告。 4.4启动试运行
4.4.1启动试运行由启动验收委员会主持。启动试运行的组织由启动验收委员会任命,包括验收组、抢修组、后勤组等。 4.4.2系统调试的配合工作
竣工验收全面完成,无影响系统调试的遗留问题。
线路参数已测试完毕,测试报告已提交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有关调度部门。
4.4.3现场应具备的条件
杆塔编号已下达,杆塔标识准确无误。 线路全线的临时接地已确认全部拆除。 确认全线塔上已无人员工作。 现场抢修组已进入待命状态。 安全保卫工作已经安排妥善。 现场工作纪律已公布。 现场指挥等有关人员已到位。 4.5工程移交
4.5.1试运行结束后转入系统调度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与运行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承包商退出现场。 4.5.2移交的内容
竣工资料。 各类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仪器仪表。
工程移交手续应在试运行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完毕。
4.5.3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办理《输电线路工程启动竣工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