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范文: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共2篇)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其他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续签记录(略) 附件二 办事记录(略) 附件三
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的同时,自愿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一旦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时,有权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应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档等处理。
根据国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根据自己的情况,保证做到:
1.未婚人员(含已离异)自觉执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申 请结婚,自觉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
2.已育人员,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内不生育。
3.已婚人员,如需生育,自觉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申领计划生育指标。
4.已婚已育人员,坚决做到不计划处怀孕,不计划超生。
5.计划外怀孕人员,自觉接受计生部门,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采取的措施终止计划外妊娠。
6.计划处生育人员,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由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处理。
若乙方情况有变,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签定新的合同,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共2篇)]篇1: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共2篇)] 编号:
甲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工作单位: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根据国家人事政策,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作需要,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代理。
乙方的人事委托代理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按照市物委核定标准360/年,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事委托代理服务费 元。
二、甲方负责代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保留乙方人
事关系,为乙方出具有关证明和政审;根据乙方需要,为乙方办理职称确认、档案工资调整、工作调动、档案转递等。
三、乙方按规定向甲方缴纳人事代理费,按签订本协议期限
一次性交清,不得退款。
四、本协议期满可续签。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后三个月内不办
理续签或转移手续的,甲方不负本协议所负的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
生效。
甲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 地址:
电话:0594-2287878
电话: 年 月 日 皇冠大厦5层
篇2: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甲方:代理机构名称 温州市瓯海区人才交流中心 电话 88532306 地址 温州市兴海路50号 邮编 325005 乙方:代理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档案编号 家庭住址 邮编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在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规划设计;
3、人才招聘引进;
4、毕业生人事代理;
5、人事档案管理;
6、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7、档案工资调整;
8、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9、代办养老保险、公积金;
10、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1、代办集体户口落户;
12、聘用合同鉴证;
13、代办出国(出境)政审;
14、协调流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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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共2篇)]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项目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利做好交接工作。
十、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三份,请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成文部分不得擅自修改,违者无效,解释权归温州市瓯海区人才交流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