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年度定期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本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于【2009】年【12】月【20】日由下列双方签订: 采购方:广西双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A.甲乙双方经过较长时间合作,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中药材质量满足要求、价格合理,遵守信誉;乙方认为甲方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信誉良好;甲乙双方自愿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以规范经营为前提,以产品质量为基础,以互利双赢为目的的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
B.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合同产品产品,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产品产品。
为此,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1.甲方承诺
(1) 在乙方供货质量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甲方【2008【2011】年第【1】季度将向乙方购买合同产品的数量不低于【】吨,的产品中药材品种主要为【凉粉草、甘草、薏苡仁、夏枯草、菊花、半夏等品种冬虫夏草、黄芪、地黄、川贝母、龟甲】(以下简称“合同产品”)。
(2) 主动与乙方沟通原料库存和采购预案,协调平衡原料购销计划,为乙方供货提供便利。
2.乙方承诺
(1) 乙方在交货日对合同产品产品拥有所有权,保证合同产品产品没有设定任何权利限制。
(2) 根据甲方月度采购订单,优先按时、按量交付质量符合甲方要求的合同产品
3.1.需求量预测及订单
(1)甲方将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供【2008】年第【1】季度的需求预测。该等预测将表示甲方的估计购买量,而不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2)(1)甲方将每月发出下一个月的具有约束力的订单。乙方应按甲方订单中的要求交货。
4.3.合同产品产品的价格
中药材供应价格随行就市,乙方同意提供给甲方的合同产品产品价格应不高于市场同期价格;采购量较大的品种,可经甲乙双方协商,采购价格略低于市场同期价格2-5%左右,具体采购价格以传真件、简易合同、或经供应商签字确认的入库单为准。
5.4.付款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合同产品产品后【九六十】天内付款。如果收货后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合同产品产品没有达到本合同本协议规定的质量要求,则甲方对合同产品产品的付款不构成对该产品的接受。
6.1.合同产品的包装
乙方必须妥善包装向甲方交付的合同产品,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合同产品完好安全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5.交货时间及风险转移
(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本协议随后的订单的约定按时交付所有合同产品产品。如果乙方未能按订单所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选择取消订单并从其他地方购买产品。
(2) 合同产品产品的所有权和毁损风险在甲方在其收货地实际接受货物时转移
8.6.税收
合同产品产品的价格已包括适用于销售该等产品的全部税收和其他政府收费。
9.7.检验
甲方在接到合同产品产品后【一】个月内应对该等产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可向乙方通知拒收任何不符合乙方质量要求的合同产品产品。对于拒收的合同产品产品,乙方应承担所有检验费用并且退回已付的价款。
10.8.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于本合同本协议首页所列日期签署并生效,合同期限为201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20112008年12月31日止。
11.1.转让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12.1.全部协议
本合同与其附件是双方之间对与本合同所规定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将取代双方先前就该事项的所有讨论。双方签署的对本合同的修订只有经书面协议修改方为有效。
13.9.管辖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本协议以及根据本合同本协议签署的订单以及其赋予甲方及乙方的义务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该法解释。
(2)(1)由于本合同本协议或订货单引起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好,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2)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药材定期采购合同》的签署页)
双方授权代表于本合同本协议首页所列日期签订本合同本协议,特此证明。
甲方:广西双蚁药业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