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单位和下罗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
1、帮扶单位各自成立驻村工作组,工作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包括组长1人,驻村干部1人,联络员1人。驻村干部从优秀股级干部中选派。
2、帮扶单位分别指派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
二、工作职责
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本单位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两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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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
4、不准收受红包;
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
四、内部管理
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
2、驻村干部要坚守岗位,除公休假外,其余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因特殊情况必须离村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和村支书同意批准。
3、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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