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埔卫生院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编定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1)6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此指导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基本原则
岗位设置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按需设岗,因事择人。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职能,保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二、岗位类别设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是主体岗位。三类岗位具 体控制标准如下:
1、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按编制总额的10%设置。
2、专业技术岗位按编制总额的90%设置。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 内设科室设置
根据工作需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可设置以下职能科室:院务办公室、医护办公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
- 1初级十
一、十
二、十三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含辅系列专业技术:会计、出纳、电脑信息员、新农合核办员、驾驶员)。
各类岗位设置数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四舍五入”原则确定岗位数,总数不超过核定的总岗位数。
(四)工勤技能岗位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参照县编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县政府部门“三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紫机编„2010‟37号)文精神,按编制总额的15%配备,实行社会化服务管理。可设炊事员、清洁员、保安员、水电维修员。
1、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为3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技能岗位。
2、三级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0%左右,
四、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各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普通工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30%。
3、今后新配备的工勤人员实行社会化服务管理(原在职在编的工勤人员除外),其社保金按规定自行缴交个人部分。
四、岗位设置工作程序
1、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按照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控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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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指导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紫金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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