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办事指南
投资服务中心
2008.11.12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二、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急件1个工作日
三、申报资料:
1、申请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报告(①项目名称;②拟选地址及用地面积;③建设内容,拟建设的建筑物名称和数量;④建设规模、生产规模和建筑面积;⑤主要生产指标及产品名称;⑥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⑦开工时间及建设周期等)并加盖公章
2、长沙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与高新区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及附图)或国土证红线图等相关土地资料复印件(属于招拍挂的土地,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国土部门的成交确认书)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发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复印件(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需提供副本原件查验)
5、其他资料
6、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申报资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
四、办理程序及时限:
1、初审:半个工作日
中心第一经办人初审申报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2、复核:半个工作日
中心第二经办人复核初审意见,并报中心主任审定核准或备案文件。
3、下达项目核准或备案通知文件:1个工作日
《1.长沙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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