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成员
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我村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服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防汛工作“以防为主、常抓不懈、安全第
一、全力抢救”的方针,认真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到位、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规范防汛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村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抢险队职责:
一、抗洪期间抢险队人员必须随带工具集中村指挥部待命,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遣,不得无故推辞、拒绝。
二、要发扬特别能艰苦奋斗、战斗的精神,一切行动听指挥,哪里有险情就奔向哪里,不得临阵逃脱,违者以严肃的纪律处分。
三、在防汛期间不准请假,不准外出,特殊情况须经指挥部批准。
四、全体队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抢险方法和使用的物资器材。
巡逻队职责:
一、负责本责任险情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指挥部。
二、听从本责任段负责人的指挥、调遣,不得无故推辞拒绝。
三、在巡逻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解除巡逻时间,以指挥部通知为准。
四、在防汛期间不准请假、不准外出,特殊情况须经指挥部批准。
五、防汛结束时,巡逻队长要把本责任段的险情隐患整理成文字,存入档案。
《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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