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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发布时间:2020-03-01 20:44: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仍执行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根据核算的需要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有关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如下: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 现 金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见行政单位现金科目使用说明)。 第105号科目 应收票据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第106号科目 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往来结算专户\",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7号科目 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1、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下达与支取情况。

2、单位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内提取和支取款项时,借记“现金”、“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具体使用方法和注意问题同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8号科目 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如前例4:某同志借支差旅费2500元 借:其他应收款-某同志2500 贷:现金2500 第115号科目 材 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

2、材料入账价值的确认、科目使用方法,同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科目。

3、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

4、本科目期未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55、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16号科目 产成品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

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稍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3、清查盘点出现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模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 对外投资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2 第120号科目 固定资产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具体科目使用同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科目)。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二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500元和800元)。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124号 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2、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凭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入“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科目的期未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

5、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 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往来结算户”,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支付借款利息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

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例16:某事业单位向张三借款50000元,向某信用社借款200000元,凭现金缴款单、往来收据、信用社借款凭条

借:其他应收款-往来结算专户250000 贷:借入款项-张三50000 3

-某信用社200000 例17:某单位收到往来结算专户下达额度25000,凭授权支付到帐通知书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25000 贷:其他应收款-往来结算专户25000 例18:年终支付借款利息20000元,转帐支出,凭授权支付凭证回单和利息清算凭条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债务利息支出-预算内-授权支付20000 贷: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20000 第202号科目 应付票据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第203号科目 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

2、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接受其他提供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明细账。 第204号 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

2、单位预收账款缴入往来专户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往来结算专户”科目,贷记本科目;货物销售实现(劳务兑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3、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将预收的账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7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金等。

2、单位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收到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往来结算专户”、“事 4 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例19:某单位收到下属单位技术保证金20000元,代扣下属单位个人养老金50000元,个人住房公积金30000元缴入往来结算户,凭现金缴款单和收据

借:其他应收款-往来结算专户100000 贷:其他应付款-下属单位保证金20000

-下属单位养老金50000

-下属单位住房公积金30000 例20:财政下达上述往来款用款额度100000元,凭授权支付到帐通知书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100000 贷:其他应收款-往来结算专户100000 例21:代缴下属单位个人养老金50000元,住房公积金30000元,凭授权支付凭证回单和收据

借:其他应付款-下属单位养老金50000

-下属单位住房公积金30000 贷: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80000 例22:某事业单位与某餐馆结帐18000元,实付3000元,下欠15000元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劳务-招待费-预算内-授权支付18000 贷:现金3000

其他应付款-某餐馆15000 第208号科目 应缴预算款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见行政单位应缴预算款科目使用说明)。

第209号科目 应缴财政专户款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规定办理(见行政单位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使用说明)。

第210号科目 应交税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各单位应按所交纳的税金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等专栏。

2、单位一般在月份终了,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除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销售税金”、“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税金。 第211号科目 应付工资(离退休)

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工资或离退休费,包括事业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包括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例23:某单位3月份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35000元,其中社保拨入20000元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对家和个支-退休费-预算内-授权支付15000

应付工资-离退休工资20000 贷:应付工资-离退休人员35000 借:应付工资-离退休人员35000 贷:现金35000 第212号科目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各类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如误餐费、97生活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冬季取暖补贴、县公务消费办特批的各类津贴补贴等。

例24:工资发放中心统发某单位2008年3月份工资55000元,其中基本工资40000元,地方津贴补贴15000元,凭代理银行的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和工资表

①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预算内-直接支付40000

-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预算内-直接支付15000 贷:应付工资-在职人员40000 应付地方津贴补贴-在职人员15000 ②借:应付工资-在职人员40000

应付地方津贴补贴-在职人员15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55000 第213号科目 应付其它个人收入

核算向职工发放除“211科目、212科目”以外的其它个人收入,包括节假日补贴、值班补贴、差旅费补助、通讯补贴、物资补助、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6 在“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213应付其它个人收入”科目下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单位发放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它个人收入时,借记相应支出科目,贷记“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或“213应付其它个人收入”科目,同时借记“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或“213应付其它个人收入”科目, 贷记“现金”、“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例25:某单位2007年底发放节假日补贴20000元,值班补助10000元,通讯费补助5000元,物资补助30000元,先进个人奖金5000元

①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工资福利-预算外-授权支付70000

贷: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在职人员70000 ②借: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在职人员70000

贷:现金70000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 事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历年滚存结余资金。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专项基金”和“投资基金”三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未限定用途的滚存结余资金;“专项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有指定用途的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2、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末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对于未完工的项目的拨入专款结余,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专项基金)。

3、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同行政单位固定基金科目)。

第303号科目 专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往来结算专户”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

6、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帐。 第306号科目 事业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返还收入”、“其他收入 ”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

4、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当年结余科目累计余额正数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307号科目 经营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2、期未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

4、年度终了,单位将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正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如为亏损则不结转,直接冲减事业基金。

8 第308号科目 结余分配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2、本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有所得税缴纳义务的单位计算出应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单位计算出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专用基金),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3、年终,应将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结余。

5、分配后,单位应将当年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上加以注明。

例26:某单位2007年度财政补助收入52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00000元,项目支出55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460000元,财政专户返还收入260000元,拨入专款2600000元,发生事业支出7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工资福利3000000元,商品和劳务1980000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45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000元,项目支出-工资福利190000元,商品和劳务支出5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000元,专款支出2000000,拨出专款550000元

第一步收入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4700000

-项目支出550000

上级补助收入-基本支出460000

财政返还收入260000 贷:事业结余-基本支出5420000

-项目支出550000 第二步支出结转:

借:事业结余-基本支出5625000

-项目支出275000 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到末级)-预算内-直接支出3000000

-基本支出-商品和劳务(到末级)-预算内-授权支付1980000 9

-基本支出-对家和个补助(到末级)-预算内-授权支付450000

-基本支出-其他资本支出(到末级)-预算外-授权支付195000

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工资福利(到末级)-预算内-授权支付190000

-项目支出-商品和劳务(到末级)-预算内-授权支付50000

-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支出(到末级)-预算外-授权支付35000 第三步结余转结余分配:

借:事业结余-基本支出

-205000

-项目支出

275000 贷:结余分配70000 第四步根据有关政策提取所得税和专项基金如果不须提取直接转入事业基金: 借:结余分配70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70000 另外,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单独结转步骤同上述,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拨出专款对冲后结转。如上题:

借:拨入专款2600000 贷:专款支出2000000

拨出专款550000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50000

(四)收入类

第401号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拔入的各类单位经费。

2、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4、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本科目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二级科目,再按《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科目。

第403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拔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2、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年终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4、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本科目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二级科目,按补助资金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第404号科目 拨入专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他单位拔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

2、收到拨款时,借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

3、年终结帐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其余额按拨款单位规定办理,没有特别规定的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4、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第405号科目 事业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2、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借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取得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业收入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帐。 第406号科目 财政专户返还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专户返还的非税收入款项。收到从财政专户返回非税收入款项时,借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专户返还收入累计数,年终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2、本科目按基本和项目支出设置二级科目,按《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科目。

第409号科目 经营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取得(或确认)经营收入时,借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应收票据”等科目,属于小规模的纳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单位可根据收入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第412号科目 附属单位缴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2、单位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缴款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413号科目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其它零星杂项收入。

2、取得时全额缴入预算外资金专户,其核算方法与预算外资金一样。

(五)支出类

第501号科目 拨出经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2、事业单位拨出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3、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对附属单位拨付的非财政性补助资金或专项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5、本科目应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二级科目,按《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并按所属拨款单位进行部门核算。

第502号科目 拨出专款

1、本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

2、拨出专项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

3、所属单位报销专款支出时,应区别情况处理。(1)专项资金如系上级单位拨入的,则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2)属于本单位用自有资金设置对所属单位的专项拨款,按资金渠道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所属单位尚未报销数。 第503号科目 专款支出

1、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2、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材料”等科目;项目完工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经济分类的类、款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并按专款项目进行项目核算。

第504号科目 事业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

2、发生事业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3、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正确划分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界限。对于能分清的支出,要合理归集,对于不能分清的,应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

4、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二级科目,按《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经济分类的类、款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并按《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进行项目核算。

第505号科目 经营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单位已销产品实际成本。

2、事业单位发生各项经营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有关科目。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结转已销经营性劳务成果或产品时,按实际成本借忘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余额”,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按《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经济分类的类、款设置明细科目,再按单位经营业务的主要类别进行项目核算。

第509号科目 成本费用

1、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列入劳务(产品、商品)成本的各项费用。

2、业务活动或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产品验收入库时,借记“产成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经营类别或产品品种设置明细帐。

4、对于成本核算业务较复杂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必要的成本核算项目。 第512号科目 销售税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月末,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计算出应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科目;交纳税金及附加借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贷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本科目应按产(商)品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帐。

第516号 上缴上级支出

1、本科目核算附属于上级单位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2、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17号科目 对附属单位补助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2、对附属单位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

3、年终结帐时,将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20号科目 结转自筹基建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基建专户的资金。

2、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基建专户时,根据转存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等。

3、年终结帐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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