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转让合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甲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南岳庙村组拆迁还建用地转让给乙方,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该宗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即),位于南岳庙村组,丽文南路靠近芦河处,面向:座东南朝西北,左。
二、该宗土地转让价格为13.5万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款项。
三、乙方取得该宗土地后,享有自主建设、开发、处置的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附加条件干预。乙方可自由决定房屋建筑层数,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
四、甲方应全力做好村、组的协调工作,并保证该宗土地水、电、道路,畅通到位。
五、甲方负责做好该宗土地转让、划拨、出让等需村组、农户出具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另还出具该宗土地的还建手续以及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土地过户手续,并保证村、组及相关农户不再收起任何费用。
六、乙方取得该宗土地后与左右隔壁发生矛盾冲突,与甲方概不相干,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单方违约,按合同的总价双倍赔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住宅用地转让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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